师德建设要充分尊重并发挥教师的自主性

更新时间:2024-04-1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1869 浏览:96891

目前,不少教师对师德规范内容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如将育人等同于思想教育,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言行对学生的示范和潜移默化的影响等.有关部门对基层教师教学工作的检查,大多变成文字的要求,使得教师的课余时间几乎都用于“按要求完成各项检查任务”.教师职称评定时,硬件的要求在教师间差距体现很小,关键看“小分”,即各项评优、获奖等“小分”的差距,成为决定教师职称晋升的关键所在.而教师评优受学校名额少的限制,并不能完全反映教师的实际差距,这必然会影响到教师个人的工作情绪.有的学校管理者,不鼓励甚至阻止教师独立探索,这也让教师倍感压抑.

当前,教师晋升职称除主要硬件标准外,实际决定教师职称晋升的是所谓“小分”的区别,即论文、获奖和“优秀”“先进”等各种荣誉,而对教师师德行为要求并不突出.所以我们常看到一些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师德素养并不高,教学水平也不突出.有的教师教学水平不错,但师德形象很差,动不动就发脾气、训学生,让学生产生畏惧心理,不敢问问题,担心被教师瞧不起.相反,有的教师为人厚道,师德素养高,教学水平也很高,是学生认可的好教师,却因不善写论文而丧失晋职机会.而发达国家和国际教育组织在20世纪末就明确提出:聘任未来教师的标准应该不仅仅注重申请者的知识基础,个人的素质如良好的道德责任感、积极的工作态度以及出众的交际能力等同样是必要的.基于此,建议教师职称晋升时应将师德行为表现放在重要的地位,甚或对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晋升职称的特优待遇,以激励教师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规范言行,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学校管理者要充分信任每一位教师,给他们一定的自主权,发挥教师教育创造的能力,使教师在自主、自觉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成就自己的师德.

教师是师德建设的主体,师德建设要充分尊重并发挥教师的自主性,使师德建设真正成为教师的一种自我成长需要.师德既是客观、外在的规则和秩序,更是职业的内在要求.我们只有不断地加强师德修养,进行道德自律,才能获得教学的成功,赢得学生的信赖,也才能生发职业的幸福感.建议将教师道德自律纳入学校规范要求,让教师学会自律,做到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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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樊林小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