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学教育现状改革完善

更新时间:2024-02-2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5765 浏览:119146

随着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学教育取得显著成绩,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本文从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出发,指出其存在的诸多弊端,提出对法学教育的改革方向和新形势下法律人才培养的几点建议.法学教育实践教学法律职业法学教育是法治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法学教育在法律人才的培养、法治观念的宣传、法制进步的推进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从恢复、重建、发展至今30多年,在管理制度、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学科建设以及教学内容和手段等各方面都有着跨越式的发展.但也应看到我们的法学教育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一、现阶段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不足(一)法学院系的设立没有严格限制,影响教学及管理质量.目前,我国除了原有的法律院校、科研院外,近几年财经、理工、民族、师范、农林等各类院校纷纷设立法学院系.另外,法律函授、政法干校、广播电大、职大、夜大、自学考试等也设置法律专业.尽管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一时间呈现出了遍地开花的局面,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学教育质量,与法律职业相脱节,造成就业率低迷等许多问题.(二)法学学科的入学资格较低,与法律职业高素质要求有差距.目前我国法学本科生从高中毕业中生招生,年龄偏小,缺乏实践经验,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思维水平难以应对系统的法学理论及复杂的法律事务.在美国,初级的法学教育被置于大学本科教育之后,通常被认为是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从美国法学院的入学条件看,报考法学院的学生要求已获得某个学院或者大学的文学士(B.A.)学位或理学士(B.S.)学位.因此与国外从研究生开始的法学教育相比,我国法学教育的起点较低.(三)法学课程设置不科学.一是实践性教学环节薄弱,学校缺少培养及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课程,理论性学科占据了主导地位,而实践性课程所占空间十分狭小,学生对司法实践中涉及的问题知之甚少.二是法学课程的内容较为单一、陈旧,一方面,注重部门法律的学习,忽略了政治学、学、经济学、人类学、犯罪学以及心理学等其他与法律有着重要联系的学科;另一方面,教材普遍老化,新修订的法律不能及时学习,无法适应新理论的发展.三是有些大学在本科阶段将法学细化为若干专业,过早进行方向性的专门学习,人为地分割了法律体系的整体性,不仅影响学生构建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结构,而且限制学生将来的职业发展.(四)教学形式单调缺乏创新.在教学过程中,老师多以讲授式的理论教学为主,重在向学生灌输已经系统化、逻辑化、书本化的纯理论知识,讨论式、案例式、启发式的教学运用较少.在课堂上,学生多是扮演消极接受的角色,很少对课本或教师的观点发生质疑.这种灌输式的教学方式,造成学生缺乏发散性思维训练,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学生创造性和批评性思维的缺失.二、新形势下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一)改革传统办学体制,制定严格的法学教育准入标准.国家要对法学教育实行必要的宏观调控,建立严格的办学主体资格制度,对高等院校法学院系的设立,实行适度的标准调控和管理.对办学资格的审核,不能只根据法学院系的师资力量、藏书数量这种传统的方法来评价,更重要的是对其运用现代化的手段程度、生源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内部管理、经费以及对外交流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予以撤销,以减轻当前法学院系过多,学生数量剧增,质量不高的情况.(二)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学生法律职业技能的训练和培养.法学课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的课程,教学管理部门要充分考虑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意义,适当增加实践性教学的课程时间,至少占总课时的三分之一左右,并加强检查落实,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法律操作训练.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1.案例教学.主要表现为教学内容围绕案例的讨论分析而展开,不同于传统教师讲解系统化的理论,偶尔列举个别案例对原理进行辅助说明的形式,而是以学生对案例的分析讨论为中心,教师主要负责引导和评判,学生积极讨论并自由发表见解.在这个过程中引导学生总结法律的原则、规则以及各种法律之间的关系.2.法院旁听.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一些较典型的或是疑难的案例,让学生全面了解各种诉讼程序,观察法官庭审的办案技能及驾驭庭审程序的法律综合能力.同时认识到学习、运用法律不只是重实体法,而且程序法也极为重要,实现法律公正既要做到实体公正,还要做到程序公正.结束观摩后,让学生进行总结点评,提高学生的理解、认识、分析能力.3.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现代司法教育的重要形式,由学生担任法官、检察官、当事人、律师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不同的诉讼角色,在模拟法庭中,审判的开展与真实的法庭基本一致,通过模拟法庭的现场感和直观感,加深参与者对法律知识和司法程序的理解,更好地提高辩护双方对适用法条的运用和把握,进一步培养大学生实际运用操作法律能力.4.法律实习.可采取学校集中安排实习和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双轨制实习方式,实习地点不限于法院、检察院,包括公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或公司法律事务部等.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学生巩固和深化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社会现实,增强严格执法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三)完善法学教育内容,合理设置课程.一方面,在开设法学专业课基础上,增设政治学、学、经济学、人类学、心理学、历史学等方面的课程,有利于培养学生从不同的学科背景下认真思考现实生活中所产生的各种问题,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品质.另一方面,教师应及时向学生讲授当年新出台的重要法律,建议法律院系在制定教学计划时在每学期的计划中安排适当课时的新法律专题.(四)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打造实践性师资队伍.法学教师不仅应当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学术水准,而且要具备专业实践能力.一方面,学校可以建立与实务部门交流的机制,派教师到实务部门交流工作,并鼓励教师挂职锻炼;另一方面,加强对教师实践能力和实践业绩的考核,充分调动教学教师实践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教师在指导学生提高实践能力的同时,利用教学资料和环境,加强自身的专业实践能力.三、结语法学教育应当适应法律人才培养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实践性教育,不断进行教学改革,调整办学思路,合理设置课程,修订更新教材,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从而提升整体办学质量,为中国法律职业培养专门的法律人才.相信经过法学界有关专家和人士的共同努力,我国的法学教育会更加健康稳步发展,实现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行业发展的和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