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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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3-02-19

作者简介:邱旭光,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处副研究员,硕士.(浙江温州/325003)

*本文系浙江省教育厅2012年高校科研项目“台湾家庭教育体制暨专业人才培养机制研究”(编号Y201225348)阶段性成果.

摘 要:专业人才是家庭教育质量的基本保障,台湾地区为培养专业化的家庭教育人才建立了家庭教育专业院系,其专业人才培养的理念、机制、模式及课程体系,为大陆家庭教育人才培养的专业化提供了典型范例.本文从专业人才培养法制化及专业化发展程度的视角,对台湾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

关 键 词:台湾;家庭教育;专业人才;专业化;家庭教育质量

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由家庭、社会、学校三方教育有机构成,这项系统工程之中,家庭教育是基础.在教师教育专业化的今天,家庭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化被忽视.与大陆相比,台湾地区的家庭教育人才培养已经高度专业化,不仅以立法方式给予规范和保障,而且形成了独立的家庭教育专业院系、规模化的人才培养、宽泛的就业管道和系统的课程体系,充分显示其“产业”化的家庭教育怎么写作市场的广阔空间.

一、以立法方式保障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

台湾地区以相对完备和科学的法制形式,建立了系统的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从根本上保障了家庭教育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培养质量.台湾家庭教育的专业性,因认证制度和“行业准入”制度的施行而得到确立.

(一)法制化为专业化提供实现条件和基础保障

人才培养管理体制的建立是人才培养得以专业化的基础和条件,法制化是专业化的前提和保障.台湾为此建立了完善的、职掌分工明确的专业人才培养管理体制.《家庭教育法》(民国92年)第四条规定,主管机关具有掌理“家庭教育专业人员之职前及在职训练”的职责,而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则掌理“家庭教育志愿工作人员之在职训练事项”.因此,各级主管机关应“对推展家庭教育之专业人员、行政人员及志愿工作人员,提供各种进修课程或训练;其课程或训练內容、由各该主管机关定之”;且应“积极鼓励师资培育机构,将家庭教育相关课程列为必修科目或通识教育课程”.为使规章制度有效实行,在《家庭教育法施行细则》(民国93年)中明确规定各级主管机关鼓励师资培育机构家庭教育相关课程,“得以奖励或补助等方式为之”,且对家庭教育人才培养之课程、教材均以立法形式给予规范,家庭教育咨询委员会的任务之一就是“提供家庭教育课程、教材、活动之规划、研发等事项之意见”.

除此之外,台湾还出台《家庭教育专业人员资格遴聘及培训办法》(民国93年)、《家庭教育专业人员资格认定作业要点》、《家庭教育专业人员资格审查小组设置要点》(“教育部”,民国95年)、《大学校院家庭教育专业课程学分班审查要点》(民国94年)等,这一系列的关联法规、制度使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法制化、规范化.

(二)以法定形式规范家庭教育工作人员之专业素质

台湾地区以法定形式规定家庭教育管理和怎么写作机关必须聘用家庭教育专业人员.《家庭教育法》“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应遴聘家庭教育专业人员,设置家庭教育中心”,同时对家庭教育专业人员的资格、遴聘及培训办法作出相应的规定,并专门出台《家庭教育专业人员资格遴聘及培训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规范.《办法》以法定形式对家庭教育“专业人员”进行科学界定,明确规定家庭教育专业人员必须是“经家庭教育专业训练,具有家庭教育专业知能,从事增进家人关系与家庭功能各种教育活动之专业工作者”.

家庭教育工作人员的专业性首先体现在家庭教育专业人员资格申请认定的“资格准入”上.《办法》对其资格准入具有严格的专业教育学程要求,凡未达到法定的专业课程学习要求,均不得进入该岗位工作.《办法》规定“修毕家庭教育专业课程二十学分以上”是申请认定为家庭教育专业人员的基本前提.在此基础上,同时要求“国内或符合本部采认规定之国外大学校院家庭教育系所或名称内含家庭之系所毕业”,或“教育、社会教育、成人或继续教育、幼儿教育、教育心理与辅导、社会工作、生活科学、生活应用科学等相关系、所毕业”并“具家庭教育实务工作经验一年以上”,或“非相关系所毕业”但“具家庭教育实务工作经验三年以上”,或“大学校院毕业,取得国外相关家庭教育专业资格证明书,并具国內家庭教育实务工作经验二年以上”,或“大学校院担任家庭教育专业课程教学之专任教师,具有家庭教育实务工作经验一年以上”.这些规定,都强调了家庭教育工作的专业性和不可替代性.

(三)建规立制,保障专业培养质量

为保障专业人员培养质量,《家庭教育法》、《家庭教育专业人员资格遴聘及培训办法》不仅对家庭教育专业资格遴聘课程科目及学分数(二十学分)作出了具体、严格的规定,并且规定大学校院开设该项课程,应报请教育部备查.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大学校院家庭教育专业课程学分班审查制度,对课程学分的获得,进一步作出严格、规范的要求.《大学校院家庭教育专业课程学分班审查要点》规定,首先具备家庭教育专业课程学分班的大学校院必须是“依大学法设立之大学及独立学院”,且“应在本校符合家庭教育专业人员资格遴聘及培训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所规定之系、所內规划”.家庭教育所开课程必须“依家庭教育专业人员资格遴聘及培训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之家庭教育专业课程科目及学分表”,且“每一学分至少应修读十八小时,并不得以密集授课或与其他推广教育班拼班等方式进行,以维护开班品质”.

二、家庭教育人才培养高度专业化

台湾家庭教育人才培养已经形成完整的培养体系,人才的专业化培养高度发达,并且其专业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互为表里,相互促进.

(一)成立独立院系,培养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台湾地区高度重视家庭教育,重视家庭教育人员的专业性,为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了需求空间.国立台湾师范大学人类发展与家庭学系始于民国42年成立之家政系,民国五十五年改为家政教育学系①.该系开启台湾地区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之先河.其后,中国文化大学于民国51年成立家政研究所,83学年度更名为“生活应用科学系”,培养对象涵盖家政、家庭教育.

1990年台湾颁布的《社会教育工作刚要》中,“家庭教育工作刚要”条目强调家庭教育专业导向[1],从法令角度为家庭教育专业化发展提供了契机.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国立台北教育大学和国立空中大学相继设立家庭教育院系,培养幼儿及家庭教育专业人才.进入二十一世纪,台湾《家庭教育法》颁布前后,台湾设立家庭教育专业院系的大学迅速增加,如慈济大学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学系、辅仁大学儿童与家庭学系、实践大学家庭研究与儿童发展学系、树德科技大学儿童与家庭怎么写作系、嘉义大学“家庭教育研究中心”(99学年度整合为“辅导与咨商学系”).彰化师范大学明确表示回应法案《家庭教育法》之精神成立婚姻与家族治疗研究所,设硕士班.高雄师范大学则在教育学院教育学系开设亲职教育硕士班.到目前止,全台湾包括上述院校在内已有10余所高校进行家庭教育类专业人才的培养[2],从院系数量规模看已经蔚为大观.

(二)专业师资力量雄厚

为“提升家庭教育人员之专业水准及加强培训工作”[3],台湾地区建立了具有台湾特色的专业化家庭教育实务人才培养模式,主要途径是依托高校相关专业的培养.高校学科与专业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师资,没有高素质的专业教师,就无法培养出高素质的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因此,台湾的大学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机构自身的师资建设.

1.专业化师资队伍

台湾各家庭教育专业院系拥有稳定而数量充足的专任教师(详见表1),而且各院系均外聘相当数量的教师.

表1台湾部分高校家庭教育院系专任教师统计表

(单位:人)

数据来源:数据整理自各校校园网“师资介绍”所示人数,不含教师,亦非在册统计数据.数据采集时间2011年8月,其中慈济大学为2012年3月.

各高校家庭教育专业院系专任教师均拥有高学历、高职称.大多教师皆具有“国内外”知名大学之博士学位,如慈济大学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学系11位专任教师中,有海外博士4人[4].师资还注重专业异质性,专长领域涵盖家庭教育、家庭与婚姻咨商、心理咨询、幼儿教育、多元化家庭怎么写作等多重领域.

2.人才培养与专业研究高度结合

台湾地区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机构(专业院系)大多集教学、研究、社会咨询怎么写作于一体,不少专业院系的前身就来自于研究中心.1998年,台湾成立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嘉义大学三所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其中嘉义大学“家庭教育研究中心”,最初以“家庭教育中心”之名经“教育部”于民国86年准予备查,民国93年改为系级单位并更名为“家庭教育研究中心”.该研究中心除培育家庭教育专业人才之外,还负责推动地方之家庭教育辅导工作,包括家庭教育辅导、咨询、在职进修等,中心职掌第一条即为“进行家庭教育研究事宜”,其后为培训、咨询等活动.[5]

众多的研究机构使台湾家庭教育理论的研究形成了雄厚实力,仅在台湾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与发展中心等7个家庭教育研究机构中,就拥有家庭教育学专业的教授10人、副教授28人、助理教授14人以及讲师24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48人(占63%).[6]这些研究机构为台湾家庭教育专业教学提供了大量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学者,使家庭教育的专业化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和丰富的实践基础之上.

(三)规模化专业人才培养与完善的生涯规划体系

台湾人口虽然只有两千三百余万,但是家庭教育人才培养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并为相关“产业”提供系统的人才怎么写作.

1.招生规模和学历层次

台湾家庭教育“专业教育”学历层次完善,学士、硕士、博士形成完整的学历系列,甚至还包括众多的进修学士班及硕士在职专班.其中台湾师范大学于民国七十一年成立硕士班,还于八十五年成立博士班.专业化人才培养数量已形成一定规模.2001年,台湾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与发展中心等7个家庭教育系所毕业的家庭教育类大学本科生达362人,硕士生达37人,在职进修硕士班生24人以及博士生1人.[7]而发展到2011年,仅仅国立台湾师范大学人类发展与家庭学系大学部培养规模就已经达到415人,硕士班(含专班)101人,博士班56人.[8]慈济大学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学系91学年度正式招生,至今六届共计约两百八十名学生;其中97到100学年度,日间学制招生名额均为40人.[9]

2.构建完善的生涯规划设计与就业管道

批量化家庭教育学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有专门的家庭教育工作机构来接纳消化.目前,台湾从家庭教育怎么写作实体,到家庭教育培训、咨询、指导机构,直至家庭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已经形成“产业”化、专业化怎么写作系统.如各级行政性家庭教育管理机构设立的家庭教育咨询委员会和家庭教育中心、23县市以及各乡镇设置的家庭教育中心、各级学校.这种专业化、规范化的制度设计为本专业人才的就业创造了宽泛的空间,形成了人才培养的合理的出口通道;而家庭教育专业人才从业资格的法律规范,则为人才培养出口提供了有力保证.

各高等教育院系则从生涯规划视角为学生设计就业管道.嘉义大学的就业设计规划明确为:修毕家庭教育专业知能,于家庭各相关领域推广家庭教育怎么写作;参与国家考试,怎么写作于相关政府机构;通过“心理师”高等考试及格者,可成为“咨商心理师”,提供学生或社区民众咨商怎么写作,或继续进修硕士、博士学位.[10]生涯规划设计首重专业知能,专业结构涵盖家庭教育及相关产业应用.专业培养顾及家庭教育专业人员证照资格之获取、就业途径选择及未来之发展.就业设计涵盖非营利组织、社福机构和相关产业及个人创业.三、家庭教育人才的专业能力培养

台湾通过立法将家庭教育界定为“具有增进家人关系与家庭功能之各种教育活动”,明确其立法目的为:增进国民家庭生活知能,健全国民身心发展,营造幸福家庭,以建立祥和社会.因此,其家庭教育人才专业能力的培养也体现出对个体生命、家庭的关注,对传统家庭和谐的追求.围绕这一核心,构建家庭教育人才培养理念、目标,设计课程体系.

(一)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理念

台湾地区在确定家庭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时,始终围绕“家庭和谐”这一轴心,大力宣导生命全程的家庭教育架构与学习理念,以达成事先预防的教育功能.辅仁大学儿童与家庭学系以生态系统及生命全程的观点,结合人文、社会与自然科学之知识,统整理论、研究与实务,进行人才培育、学术研究与社会怎么写作,以增进儿童与家庭之适配度,提升儿童福祉与家庭生活之品质.

专业设计也往往以家庭为中心,着眼家庭整体之发展,构建全面家庭教育知识系统,以终身化、多元化、专业化、国际化与普及化为发展目标,研发各类专业人员培育课程并提升其研究发展能力,提高家庭教育专业地位与怎么写作品质.实践大学家庭研究与儿童发展学系以家庭生活为核心,培养整合家庭、儿童、老人怎么写作之专业人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与学生需求,提升个人、家庭与社会的生活品质.

(二)专业能力的建构

《家庭教育法》将家庭教育的内容界定为:亲职教育、子职教育、性别教育、婚姻教育、教育、家庭资源与管理教育、其他家庭教育事项七个方面.台湾家庭教育人才培养机构以这七个方面内容为专业设计基础和目标,建构各自的专业能力培养方案,为社会培育兼具专业知能与人文精神的家庭教育从业人员.

空中大学将专业核心能力分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责任、敬业合群、永续关怀.慈济大学在学生基本素养与人文精神的基础上,发展学生核心能力,包括:拥有儿童发展与家庭教育的专业知能;具备教学与方案设计的能力;积极怎么写作社会的态度.辅仁大学还重视研究能力之培养.各高校专业能力设计注重学术性与实践性、专业性与多元化的统一,专业知能与研究创新能力的统合.重视国际性,培养学生广阔的国际视野,如辅仁大学儿童与家庭学系自91学年度起与美国奥勒岗州立大学(OregonStateUniversity)人类发展与家庭科学学系(HumanDeveIopmentandFamitySciences)(简称OSU)进行跨国共教共学活动[11].

(三)课程设置

台湾家庭教育以家庭建设为核心的理念直接影响课程的设置,“以家庭为主线将不同学科加以综合,基本上形成了家庭教育课程的学科体系”,“具备传统与现代兼容、综合性、发展性特征,社会适应性强,课程分野清晰”.[12]《家庭教育专业人员资格遴聘及培训办法》对获取家庭教育专业人员资格必须修习的“家庭教育专业课程”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其科目主要涉及:家庭理论、婚姻与家人关系、家庭生活类,亲职教育类,咨商与辅导类,心理学、儿童与青少年发展类,教育(活动)方案设计与实务类,家庭资源管理类等几个方面.其中必修科目8项,选修科目19项.《办法》还严格规定了学分数,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分别至少10学分.

从课程内容来看,家庭教育课程涵盖儿童教育、亲子教育、家庭生活教育三大领域;从能力构成来看,家庭教育课程设置理论、实践、研究方法三个系列;从能力发展来看,设置学士、硕士与博士三个层次,形成了相对完整、科学的家庭教育课程结构体系.辅仁大学儿童与家庭学系大学部课程包括校订必修和系订必修基础课程、专业理论课程、专业应用课程、专业统整课程以及专业选修课程等课程模块;其家庭领域专业课程主要有:家庭生活相关课程、婚姻与家人关系相关课程、亲职教育相关课程、家庭咨询相关课程、家庭生活方案设计与实习、跨文化家庭研究等16个科目系列.[13]空中大学则设置跨领域的课程规划,设立跨系学分学程.嘉义大学课程內容涵盖家庭教育、家庭与社区辅导、学校辅导及职涯辅导等四大领域.

四、大陆家庭教育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观照台湾地区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发现目前我国大陆在该领域处于空缺状态.造成这一状态的直接因素,一是家庭教育观念的差异,二是家庭教育法规制度构建的差异.而此造成的影响则绝不止于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本身.

(一)大陆地区家庭教育人才培养的实态差距

1.专业与课程差距分析

大陆高校没有设立家庭教育类院系或专业.就课程而言,教育部属师范大学仅在学生数极少的“教育专业”设立“家庭教育学”相关课程,其他师范类专业基本不开设.东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计划”在三类“教育专业”设置家庭教育相关课程.教育学(师范类)专业教育系列课程中设“家庭教育”;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教育系列课程设“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作为副修;心理学(师范类)专业教育系列课程设“家庭教育与择业指导”.华南师范大学在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学专业(专科起点)设有家庭教育学.西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在学前教育专业设有家庭教育学.华东师范大学在学前教育系本科学前教育专业设有幼儿家庭教育;学前高职部设有“幼儿园与家庭”课程,作为专业必修课;同时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学原理硕士课程学位专业课中设有“家庭、社区与终身教育”.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育学院是我国第一个设置家政学系的教育学院,家政课程中设有家庭和家庭教育方面的课程,但其培养目标侧重于家政怎么写作;学前教育专业在2008级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计划专业选修课中设有“家庭教育”,2009级就取消了.近年不少幼儿师范学校增设了“学前儿童家庭教育”课程.这些课程内涵单一、狭隘.地方师范院校和其他院校基本上不设立家庭教育类相关课程.东北师范大学在其2006年新增设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目录中有“家庭教育学”一项,为唯一可见通识课范例.作为增进家庭责任与修养的公共课或选修课,被各类高校所忽视.当这些没有接受过“家庭教育”教育的师范院校毕业生走上教师岗位后,他们如何面对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对家庭教育咨询与指导的需要?而其他数以千万计的非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后,作为一个高素质公民,面对他们的家庭和子女,又如何科学有效地实施家庭教育,营造美满家庭?

2.差距形成的原因分析

首先,大陆地区对家庭教育的界定,偏重于“亲子教育”,这一界定在范畴上使家庭教育的专业领域比之台湾地区大为缩小,从而也局限了专业的发展和专业出口(就业)的延伸性.事实上,与此紧密关联的决定性因素是观念上的重视程度.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一样,是教育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在我国的教育体制中它被边缘化,甚至被排斥于体制之外.在教育行政体系中没有它的位置,其管理工作“托管”于群众性组织“全国妇联”,教育管辖主体的缺位使之事实上不在“正规”教育之列.这一属性使家庭教育失去了形成“产业”“岗位”体系的“生存空间”.家庭教育从行政管理机构到培训、咨询机构,再到产业实体均处于“准空缺”状态.社会虽然有对家庭教育的需求,而且针对儿童教学与兴趣辅导的市场极度繁荣,但家庭教育概念视角下的家庭教育市场尚未形成,家庭教育实体缺乏生存空间,因此,也无法形成就业市场.这是高等院校不设立家庭教育专业的直接原因.


其次,家庭教育立法迟滞,与之相关的法规、条例自然无法构建,专业资格准入制度亦未尝建立.对家庭教育专业人才、课程教材、研究培训、咨询怎么写作等亦无法规范,势必影响家庭教育人才的专业化培养.

(二)改变差距的对策

1.转变观念,实行家庭教育工作专业化

改变家庭教育观念,确立家庭教育工作的专业性地位.大陆高校没有设立家庭教育类院系或专业,如何判定大陆具有家庭教育专业人才?没有专业人才,如何判定现行家庭教育工作者所进行的家庭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质量?这是一个严重影响下一代健康成长,乃至影响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的急迫问题.

2.规范制度,保障家庭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

大陆家庭教育立法目前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之中,《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经明确提出制定《家庭教育法》.依据台湾地区现有的经验,随着家庭教育行政管理体系和工作人员资格准入的规范,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将在一定范围内产生需求.而大陆庞大的人口和家庭基数,对家庭教育专业怎么写作的需求同样应当极其庞大.家庭教育工作者像医生、律师、教师和心理咨询师一样,其工作的专业性是需要经过长期、专门训练的.因此,只有对其进行严格的法律、制度规范,才能有效促进这一“行业”的形成,保障其健康地发展.

3.加快家庭教育课程建设

积极借鉴台湾在家庭教育课程建设方面的成熟经验与各种资源,以家庭和谐发展、子女健康成长为终极目的,明晰家庭教育的内涵,构建家庭教育课程体系,将家庭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课程序列,在师范教育及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中增设家庭教育课程,是一项切实重要而紧迫的“惠民”工程.新的家庭教育课程体系建设,需要整合现有家庭教育课程以及社会学、心理学、学、家庭婚姻学和其他关联学科课程资源.不再局限于仅仅关注家庭教育的方法和儿童智力开发的技巧,走出国内家庭教育狭隘、急功近利的庸俗怪圈,建立科学的、系统的、完善的、具有前瞻性的新型家庭教育学科课程体系.在此基础上,将家庭教育从教师培训向社会培训扩展,从成人教育领域向大学通识教育发展,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家庭教育”通识课程,使新一代大学生具有全新、科学的婚育观念、家庭观念、子女教育和责任观念.

4.增补教育工作者的家庭教育技能

由于大陆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在职前教育中没有接受过家庭教育相关课程的教育,而广大教育工作者面对学生背后庞大的家长群体,他们的工作职责要求他们首先具备构建优良家庭关系的素质和掌握家庭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也只有通过他们的桥梁作用,才能快速地传播关于“家庭与家庭教育”的知识、素养和技能.因此,尽快开展对教育工作者实施基本的“家庭与家庭教育”知识、素养和技能的培训,弥补他们在职前教育中的缺失,有利于促进家庭教育专业化,促进家庭教育健康、科学地发展.

注释:

①文中凡未注明的涉及大学院校的信息,均来自台湾相关学校的校园网站,信息数据为相关校园网2011年8月数据;家庭教育法律法规文献则来自台湾“教育部”主管法规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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