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非法律专业法律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更新时间:2024-04-1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979 浏览:21917

摘 要:从非法律专业的法律课程教学入手,深入细致地分析将案例教学法引入该课程教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旨在通过创新教学方法来实现提高教学质量和增强教学效果的目的,最终保障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工程”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关 键 词:教学方法;教学质量;案例教学;法律课程

作者简介:程霄(1982-),女,福建福州人,福建农林大学材料工程学院,讲师;

王雪芳(1973-),女,福建宁化人,福建农林大学材料工程学院,讲师.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3)14-0101-02

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持续增长,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国际公认的大众化教育阶段.在这一时代背景下,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等一些新的教育理念应运而生,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也在不断改革.如何继续保持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从而适应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等教育理念的要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就非法律专业的法律课程教学而言,笔者认为授课教师应将案例教学法应用到该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从而保证“质量工程”建设的有序开展.

一、案例教学法的来源及其特点

所谓的“案例教学法”(CaseMethod),是指由克里斯托弗·哥伦姆布斯·兰德尔(ChristopherColumbusLangdell)于1870年创立的,在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法律课程教学中所使用的一种教学方法.[1]在法律教学过程中创设案例教学法的主要目的在于训练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问题,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从教学过程的结构而言,该法具有以下三大特点:以法院的实际判决作为教学内容;学生在课堂上充分讨论;以检测设的实际案例作为考试的题目.[2]在三大特点中蕴含着案例教学法的精髓,即学生在课堂上充分地参与讨论.

二、在非法律专业的法律课程教学中开展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法律课程所包含的内容多,覆盖面广,专业术语和概念也较多,学生很难理解和记忆.我国目前在法律教育中所采用的演讲式(或讲授式)教学,即学生通过教师的讲解来学习知识.这种传统授课方式的优势在于能够将复杂的法律结构体系讲授清楚.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即在演讲式教学中学生是被动接受的,其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教学效果很难保证.

1.开展案例教学法是当适应前国际教育形势发展和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必然要求

当今世界教育改革的主流是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有效途径.国际教育形势的变化要求我国高校教育必须贯彻继承与创造并重、做人和做事紧密结合的教育方针.就教学方法而言,案例教学法无疑是能使这种具有全新教育理念的教育方针真正得到贯彻落实的具体有效的方法.纵观当今法学教育,传统的演讲式教学法已无法适应法学教育的潮流,开展案例教学法是大势所趋.

2.开展案例教学法是提高教学效果的有效手段

美国教育家布鲁纳说过:“兴趣是我们力求认识某种事物或爱好某种活动的倾向,这种倾向是和一定的情感联系着的.”[3]兴趣对课程学习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据有关专家研究表明,如果一个人对某种知识或工作有兴趣,他能发挥其全部才能的80%~90%,并且能长时间保持兴奋和高效率状态而不知疲倦.相反,如果一个人对他所学的某种知识或工作没有兴趣,则只能发挥其全部才能的20%~30%.[4]笔者认为案例教学法是一种能很好地培养学生学习法律课程兴趣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教师要将案例教学法运用自如,关键取决于案例的选择.生动有趣且难易适中的案例能够激起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能让学生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积极性.反之,若案例是偏难或偏易,则学生不一定愿意将自身置于教师创设的案例场景中,更谈不上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堂学习中了.

3.开展案例教学法是法律课程教学适应人才培养战略的必然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市场经济的竞争以及我国劳动力资源相对过剩等原因,许多用人单位都希望招聘具有高学历和一定专业实际能力、能够迅速进入职业角色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因此,具备一定的实际能力成为学生择业和就业的重要筹码.就培养高素质的人才而言,恰如其分地运用案例教学法能使学生将理论和实践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巩固和强化理论知识,从而更好地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有利于大学生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开展案例教学法是有效进行教学改革的必要条件

高校作为国家优秀人才的培养基地,教学工作要不断完善才能持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教学改革是一项持久性的工程,要常抓不懈.要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是一个重要环节.在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确定之后,采用的教学方法是否得当、是否富有成效,直接影响着学生知识的掌握,能力的开发,技能的培养,对于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具有重要的意义.案例教学法是一种有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教学方法,是有效进行教学改革的必要条件.

三、在非法律专业的法律课程教学中开展案例教学法的特殊性

如前所述,在非法律专业的法律课程教学中开展案例教学法是非常必要的.但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特殊性.

1.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

不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和较薄弱的法学素养对开展案例教学法的制约作用是相当大的.究其原因主要是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律课程学习.他们在学习法律课程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法律基础知识不太扎实、法律知识体系完整性欠缺和法学素养匮乏的情况.而对于一个较复杂案例的解决往往需要广博厚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学生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将使得他们很难独立地找到问题的答案,进而也难以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此外,课时紧张也阻碍了案例教学法的有效开展.一般而言,相对于演讲式教学来说,案例教学法课堂上的讨论环节占用的时间较多,而非法律专业的法律课程的授课时数却相对较少.这一矛盾无疑会使得单门课程的课时紧张问题突显出来,从而制约了案例教学法的有效开展.2.有自身独特的培养目标

非法律专业的法律课程教学中的教师在讲授案例时的目的更多的是通过创设一种案例的场景,让法律知识贴近生活,激发学生对课程教学内容的兴趣,加深对法律知识点的理解并强化记忆.其首要目标是通过案例讨论这种方式让学生学习法学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具备一定的理论功底,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教学效果.终极目标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在非法律专业的法律课程教学中开展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如前所述,在非法律专业的法律课程教学中开展案例教学法是大有裨益的,但要更好地应用案例教学法,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转变教育思想,树立创造性教育观念

目前我国的高等院校的法学教育存在以下弊端:往往只重视对法学理论、法律制度的吸收和消化,而忽视了对法学理论、法律制度方面的创新教育;往往只重视学生对已有知识的继承,而忽视了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上述弊端阻碍了高等院校完成培养具有创造能力和创造精神的高素质学生的教育任务.要想彻底改变上述局面,教师必须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牢固树立创造性教育的观念,对学生进行创新素质教育.具体而言,在教学方面,教师要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等优化教法,不仅传授知识,还要教给学生知识创造的规律,教给学生发现、获取知识的能力;在精神方面要形成一种宽松的、的、和谐的气氛.教师应给学生一定的自由度,让他们能主动自由地思索、想象、发问等.同时教师对学生的创造性要善于引导.

2.精心挑选和设计案例内容

案例内容的选择和设计是支撑案例教学的关键所在,是影响案例教学预期效果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1)案例的分类.

1)根据不同门课程的重点知识,收集或设计大量的小案例,每介绍完一个知识点,都跟进一个小案例,将概念带入到具体的法律情景之中,使学生在感性和理性方面都得到训练.

2)教师在进行案例教学时,可以根据学生已经掌握的知识,选择使用难度适中的综合性案例.使用这种案例的好处在于能够将多个章节的知识点串联起来,对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活跃的思维方式都大有裨益.

3)教师通过增加检测设性条件或减少案例中的现有条件,能引导学生进行发散性思考.

(2)选择案例应当遵循的原则.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应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并遵循以下原则:

1)实用性原则.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要注意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最好是选取发生在自身或在身边朋友的案例,“实用”二字通过这些案例就能很好地彰显出来.

2)典型性原则.案例的典型性体现在学生学习相关法理和法条后能运用这些理论知识来解决案例中出现的问题.

(3)灵活应用所选案例的几种方法.案例教学法是以案例为辅助手段进行教学的方法,在具体实践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可以参考使用以下几种方法:

1)列举法.该方法不注重案例的细节,只要用言简意赅的话语将案例交代清楚即可.案例的类型可以是当事人有名有姓的案例,也可以是不具体指明原、被告姓名的案例;可以是教师根据需要编造的案例,也可以是实际的案例.

2)讲评法.该方法对案例的选择有一定的要求.主要挑选具有重大和深远影响且适合启迪学生思想的案例.既可以是历史上曾经发生的、具有深刻影响的权威性案例,也可以是近些年来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发生的大案要案;不仅可以是国内的案例,而且也可以是国外的案例.

3)引申法.引申法是指在讲授完一个案例之后,通过对案例事实进行相反或相近的检测设,引导学生和以往所学的法律知识相对比,引申出不同结论的方法.[5]该方法在运用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现有案例与过往知识之间的联系性,有助于学生的发散性思维能力的养成.

(4)运用多媒体等先进的教学手段来提高教学效果.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在各高校中的广泛使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已经普遍采用多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学已经成为丰富教学手段和提高教学效果的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多媒体教学主要是采用投影、计算机等设备,将图、文、声、像等内容综合起来.就非法律专业的法律课程教学而言,教师可以通过多媒体教学设备给学生播放庭审案例的录像,让学生用最直观的方式了解案件的事实和庭审的程序,感受和体会庭审现场的气氛.运用多媒体等先进的教学手段的好处还不仅限于此,还能够达到节省时间和提高教学效果的目的.

五、结语

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说:“教学的艺术,不在传授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和鼓舞.”案例教学法就是一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教学效果,最终实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的教学方法.授课教师应充分发挥该教学方法的魅力,让学生在宽松和谐的气氛中去培养活跃的思维方式和分析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使“质量工程”真正落到实处,为国家和社会培养真正的栋梁之才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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