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师德建设建设和谐教育

更新时间:2024-04-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7949 浏览:80878

安徽省合肥市竹溪小学 (230041)

近日,一则登载在教育刊物上的一篇短文引起了我的思考:那是正值学校报名开学缴费注册的日子,一邻居忧心忡忡地找上门来和短文作者商量,在读小学四年级的女儿是住校还是不住校,该作者很不解:镇中心小学就在家门口,再说才小学四年级怎么就离开父母去住校.邻居补充说:听小学老师解释,住校班配备的老师好,还可以加强辅导.接下来陆续接到远亲近邻的,为是否住校发愁的人还真不少:年龄太小生活无法自理;家里子女多住校负担太大;不住校转班后难以适应新环境等

看完这则短文,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我是一名教师,深知孩子们在这种为难的抉择后身心将受到的影响,深知住校的举措关系着学校的收入,深知学校与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的职责,深知家庭教育在一个人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深知基础教育与国民素质的关系.揭开现象的层面,小学生住校牵扯出一系列问题,都和我们的师德建设有关.

我们知道,人是教育发展的中心,也是教育的目的,人是教育的出发点,也是教育的归宿,人是教育的基础,也是教育的根本.一切教育都必须以人为本,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也是和谐社会对教育的基本要求.因而,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必须遵照教育的基本价值与普遍规律开展教育工作,这是师德建设的基础,也是和谐教育的基础.

马卡连柯说过, 没有父母的爱培养出来的人,往往是缺陷的人.宋庆龄有言, “孩子们的性格和才能,归根结蒂是受到家庭、父母,特别是母亲的影响最深.孩子长大成人以后,社会成了锻炼他们的环境.学校对年轻人的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一个人的身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的却是家庭.”

看来, 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作用,是国民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构成的三大教育体系,推动着人的全面发展.以前,“男主外女主内”,主要是母亲在家庭中承担着教育子女的重任;现在社会经济的压力,男女各撑起一边天,子女未入学前,工作着的父母要么委托长辈带孩子,要么选择日托或全托,自己则在工作空隙或工作之余,做回父母.子女入学后,大多数家长将教育子女的责任寄托在了学校相关人员身上.教育子女的时间一减再减,一住校,原本非常有限的时间已所剩无几.住了校后,孩子接触社会的机会也大大减少了,失却了必不可少的社会生活一环.基于此,家长与社会以及学校的决策者,不应把住校一股脑儿﹑一种形式地强压在孩子们幼小的肩上.


建设和谐教育,从本质上说就是促进教育的公平、均衡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国家要为每一位学龄儿童和少年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政府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障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权利.因此,义务教育的根本特征就是公平和均衡.所以,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应当身体力行,按照义务教育的根本特征办事.其实,遵守法制说到底也是一种基本的师德.

义务教育是为了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教育,在家门口的小学里推行住校,有些多子女的家庭根本无法支付昂贵的教育成本,在农村,流失生依旧存在,有些家庭子女上学尚须每月依靠政府的困难补助和学校的减免,难怪“教育部称择校费将取消,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免费”这样的消息大快人心.今年秋季已开始为学生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标准中的所有国家规定项目——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及信息技术费.

因此,在家门口的小学里住校,并配备所谓的好老师,这些显然不是与时俱进的做法,其背后有经济利益的驱使,是与我们的师德建设相违背的,也与和谐教育格格不入,这与边远地区学生自愿住校和受客观因素制约而入托,是有着质的区别.

早在几年前,学校分快慢班的做法受到了社会的谴责、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查处,因为它严重破坏了教育的公平和公正,造成了学生的三六九等.现在,在本乡镇的学生群体中发动住校,连近距离的也做工作,并扬言强化教育,优师辅导.望子成龙心切的父母冲着子女成才,咬咬牙住校就住校,殊不知这种做法也破坏了教育的公平公正原则.为了赶超住校的同龄人,在竞争中赢得优势,不住校的小学生们有的转为在老师家接受辅导,有的请起了家教,有的迫于经济压力,眼巴巴地在家自学,成了心理上的弱势一族,虽然从长远来看,成才的未必不是后者,但眼前孩子们承受的压力,我们难以预料,虽然从面上来看,大家都在重视教育,但本该在学校接受的辅导却为部分人的收益在创造着条件,我们的教育成本也人为地耗费了无数.

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教育的今天,教师的师德建设不应该只是停留在对传统的师德中那些能够适应和促进今天教育师事业发展的师德品质的坚持与发扬,而是应该站在建设和谐教育的高度,结合今天的教育实践充实新的内涵,这是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和统领教育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教育对师德建设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