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特色法律硕士实践基地教学

更新时间:2024-01-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1562 浏览:47180

摘 要:随着社会对实务型法律怎么写作人才需求的增加,法律硕士成为法律人才培养的主要模式.法律硕士是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为目标的一种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虽处在同一层次上,但各有侧重:前者是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后者是培养学术型、专业型高级法律人才.实践基地作为联系学校和社会的桥梁,是培养大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的纽带,也是培养大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关键.关 键 词:资源环境;法律硕士;实习基地;教学研究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志码:A?摇文章编号:1674-9324(2012)12-0062-03一、开展法律硕士实践基地教学的背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简称“法律硕士”)的培养即是在这种社会需求,在变革中借鉴美国、欧洲等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和教育实际而建立起来的一种专业学位培养机制.(一)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的区别,要求法律硕士的专业建设必须加强实践教学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虽在同一层次,但各有侧重:前者是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后者是培养学术型、专业型高级法律人才.法律硕士教育以法律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简言之,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以教学、学术为指向,而法律硕士是以致用、实务为指向.同法学硕士的培养相比,法律硕士突出的特点是法律应用能力的全面培养,这就需要在培养过程中重视并加大实践环节教学平台的搭建.(二)实践基地教学是实践教学的重要形式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不仅仅是高校的责任,如果没有实践平台,高校人才培养只能纸上谈兵.教学实践基地作为联系学校和社会的桥梁,是培养大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纽带和平台.因此,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实践基地,形成学校为企业社会提供后备人才,社会企业为学校提供人才锻炼实践平台的实践基地构筑模式,是互惠共赢的人才培养体制.通过实践基地教学让学生接触并参与到实际法律程序的运行中,从动态的角度认识和把握法律程序,通过参与解决法律问题积累实践经验,增强专业操作能力.(三)法律硕士实践基地的教学目标1.通过实践基地的教学,提高法律硕士的实践能力.法律硕士研究生虽然学习了理论性很强的专业知识,但是不能理论联系实践,所以缺乏实践能力与经验,这直接导致了法律硕士在就业时缺乏核心竞争优势.实习基地为法律硕士从理论到实践,从学校到社会提供过渡条件.2.解决法律硕士教学课程与社会需求脱节的问题.建立法学实习基地,开展实习活动,通过在企业、事业单位及司法部门单位的实践,可以使法律硕士研究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在理论知识方面的不足,进而通过自主学习不断充实自己、拓展知识、开阔视野,把社会需求的知识反馈到学校,促使学校在课程设置方面进行改革,不断完善教学计划,响应社会需求.3.提高法律硕士的就业率.拓展多层次、多专业的校企合作,减轻了企业在招聘和培训员工时的负担,打消了企业对招聘对象的疑虑,企业通过吸纳法律硕士作为实习生,可以选聘优秀的实习生为本企业职工,其他实习生也因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找到对口的工作.也让参加实习的法律硕士较快了解企业的运作机制,提高了实践能力和工作中的责任感,激发创业理念,为自主创业打下坚实的基础,进而提高法律硕士的就业率.二、资源环境特色法律硕士实践基地教学要求(一)资源环境特色实践基地教学,是我校学科发展、学生就业的需要1.资源环境特色实践基地的建设是我校学科发展的需要.我校法律硕士有着鲜明的专业特色,依托本校优势学科地质、勘探、石油和环境相关专业进行法律学科交叉,以培养复合实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我校资源环境法律硕士实践基地的建设紧紧围绕学校学科发展的规划和设计,依托国土资源部共建平台,围绕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和资源纠纷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需求搭建实践平台.2.资源环境特色实践基地的建设是学生就业的需要.资源环境特色法律硕士的人才需求是来自于包括国家国土资源部在内的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大型石油企业、地质勘探企业以及相关矿产企业.由于我国在资源、土地、测绘勘探和开发等方面的法制建设并不完善,且上述领域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随着我国能源及土地勘探、开发、流通的进一步法制化、市场化,以及社会对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这就使该领域对专业交叉复合型法律人才有着稳定的基本需求.(二)资源环境特色实践基地的教学方法1.应用与实践教学法.在实践基地的学习中,应用方法要求把所学到的法律知识与法律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对应起来.在知识应用过程中,引导学生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应对困难问题的挑战,根据知识需求不断加强学习,从而补充新知识,适应新变化,使自己的应用能力不断提高.在基地的实践工作中,要求学生调整好心态,正确对待挫折.引导他们敢于实践,在实践中积累工作实践经验,增长才干;在实践中丰富知识,提高处理各项问题的能力.2.系统与比较教学法.基地教学工作中,引导学生从系统的角度考虑和解决问题.学生在基地实践的过程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工作中的方方面面.比如,外部需要同当事人、法官、检察官、证人、写作技巧人、辩护人、鉴定人等发生关系;在内部,与老师、同学和工作同事及工作中的领导产生关系.学生必须学会考虑这些方方面面的关系与联系,正确做出判断并处理问题,从而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系统教学方法,能够培养学生养成一种系统性的思维习惯,为学生适应社会处理复杂问题提供训练基础.比较的方法要求学生多角度考虑,比较问题的共性和个性,包括:理论基础、思想、制度、规定、适用范围、制裁方式等.经过运用比较的方法,帮助学生提高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抓住主流问题,学会辩证的思维模式,从而正确处理和解决工作实践中的问题.(三)资源环境特色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中国地质大学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是:环境资源与法律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要求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管理、资源、地质、环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管理工作.复合性主要体现在法学专业与我校优势学科跨学科的专业复合,即法律知识与地质、环境、资源等专业的复合,是一级学科与另一级学科知识的融合;其二是思维方式和技能的复合,法律硕士不仅要拥有法律职业人的典型思维方式和基本技能,又要求拥有另一类职业人的基本思维和技能,更重要的是要将两种思维和技能在实践中巧妙的融合,来从事资源法律实践活动.三、资源环境特色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预案中国地质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基地的建设始终围绕“突出资源环境”这一中心,积极开发利用校内外各种优势资源,依托企事业单位和司法怎么写作机构为平台,实施一个中心,三个基本点的开发思路.(一)结合我校资源环境优势学科,实施内外结合共同建设.1.内:校内资源的联合开发利用.在本校内部依托优势学院与优质学科(地球科学院、环境学院、资源学院、地球科学与空间信息学院、工程学院等)进行结合,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和优势学科资源,充实我院法律硕士理论水平和背景知识.2.外:积极开发校外实践单位.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实施两步走方针:首先,突出资源环境优势和特色,以地质资源、勘探、工程、环境企事业单位开发为主,积极开拓实习基地和单位,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或见习;其次,联络公检法和律师事务所及司法怎么写作单位,为学生进一步接触实际案件积累一定经验,帮助学生认识社会,积累人生阅历,增强自身的就业竞争力.(二)围绕地矿资源特色,结合优势资源,开辟建设企事业单位实践基地结合我校明确的专业方向,结合我校优势学科有目的和有选择的开辟实践基地.依托校友会系统的校友信息和已经搭建的成熟交流平台,建设少数有规模的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实践基地主要包括三个类型的对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司法机关.1.企业:主要建设资源开采型和生产型企业.同我校有专业交叉和资源法律实践需要的油田、气田勘探开采类单位与煤炭开采型企业.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胜利油田、长庆油田等.2.行政单位及事业单位:主要开辟和建设资源与环境保护行业单位.随着我校与国土资源部法律实验中心合作的深入,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实践基地的建设将是法律硕士培养的重点建设方向.结合国土资源实践基地的法律人才需求,不断完善和调整培养方式.同时,结合专业特色,国家与地方各级环保局、地勘单位及各级地方地勘局、水利局、土地局、矿产局、林业局等都是可以开辟的实践教学单位.3.司法部门:主要结合各个角度的环境资源司法应用领域.各地检察院、法院(特别是专门法院,如林区、矿区法院),各地律师事务所(特实力雄厚的环资特色律师事务所),环境侵权、保护,资源保护等法律援助机构.四、资源环境特色法律硕士实践基地教学制度为防止实践基地教学建设流于形式,在实践基地建设和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我们不仅要转变观念认识到实践基地教学在教学中的作用,并且需要建立完善的教学制度.(一)师资建设,切实加强与实务部门合作,逐渐形成一批相对固定的法律硕士实践教学队伍.可以分为两步走,一步为构建基本知识体系的学院派的本院系教师;一步为主要进行实践环节指导的操作派外聘导师.以学术见长的学院派教师可主要负责法律硕士学生基本知识框架的搭建,并进行理论指导和疑难问题的解答.对于实践环节可以加强与实务部门的合作,聘请我校环境与资源专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法官、律师等人员充实教师的队伍.(二)以互助互利为原则,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明确责任.1.完善制度建设,严格对学生的管理,提高实践基地教学质量.(1)学院应该制定相应规则制度,使学生实践基地教学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学生实习期间必须遵循学校纪律和实施单位的各项规章措施,认真填写实践日志,总结实践基地教学收获及建议,对实践基地教学实施有效的监督.(2)学校与接受实践基地教学单位双方组成实践导师,本着“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具体岗位,讨论共同制定实习成绩评定标准,进行严格考核.结束时有单位根据实习生的劳动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纪律表现等方面进行总综合打分,填写实习鉴定存入学生档案和学籍管理.(3)定期对实践基地教学进行评估,保证高校毕业生的培养质量,凡是对学生培养质量有影响的各个环节都应该纳入质量评估体系,事后总结提高.(4)召开座谈会收集实践的心得体会、回访录,分类汇编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解决方法,做好实践的总结工作,巩固实践成效促进就业.2.长期合作及管理协议,其主要是为保证长期合作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的责任.以互利共赢为目标,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是双方共同建设实践教学基地的保障.3.加强沟通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在实践基地教学过程中,应该加强与实践教学基地单位的交流与沟通,把企事业单位需求的知识信息反馈到教学课程设置方面,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响应实践需要,提高学生的实践业务能力,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4.签订保密协议,这主要是出于法律工作的严谨和保护当事人利益考虑,特别是保护企事业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5.在实践基地教学中应当人性化关注、处理学生实践中的心理问题.所谓人性化关注学生实践过程中的心理及学习各种问题,学校将组织专业老师配合基地,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实践生活、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其完成实践教学任务.参考文献:[1]霍宪丹.法律硕士教育定位的背景和基础[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3):3-11.[2]孙晓楼.法律教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3]方流芳.中国法学教育观察[A].贺卫方.中国法律教育之路[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41-43.[4][美]本杰明·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本质[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5]张卫平.过程:法学教育的反思与改革[N].检察日报,2002-07-02(3).[6][日]川岛武宜.现代化与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7]贺卫方.培养高素质的法律家——日本司法研修所访问记[Z].基金项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培养模式与教学改革基金作者简介:吕凌燕(1979-),女,河南禹州人,中国地质大学讲师,博士,研究方向:民商法,资源环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