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立法任务的法学实践教学评析

更新时间:2024-02-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3474 浏览:155819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核心任务,提高教学质量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诸多环节,课程教学方法是教学质量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教育部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明确提出要重视实践教学,重视学生操作能力的培养.近年来,适应针对大学生应用能力培养的需要,各高校教师积极探索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一些学校推行英美的案例教学法,开展研究讨论式教学法,庭审实务教学法等.但这种教育模式总是力图引导学生达到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教师是教育的中心,学生是被教授的对象,教育的结果大多数以统一到教师的认识上为圆满.自2010年起我们在法学本科教学中开设《地方立法实践》课程,运用项目任务教学法,探索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最佳途径.

所谓教学方法是教师和学生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完成共同的任务,在教与学两个方面所运用的方式与手段的统一.教师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完成教学任务,必须根据学生的接受能力,学科的不同特点,选择最佳的老师与学生交流、互动的方法,评价教学方法的优劣应当以学生接受知识的程度并转化为能力的实际效果为主要依据.我们所倡导的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方法在理论课程的教学中效果较好,但对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不一定就是最佳的选择.

一地方立法项目是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的最佳实践平台

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最重要的是要给师生提供一个平台,就像工科的学生必须要有实验室作为实践和创新的平台,医科学生必须依托门诊这样的平台.同样,地方立法实践教学,需要地方立法项目为实践平台,我们结合地方人大的立法项目,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就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一定的社会调查,通过讨论启发思想,提出立法建议.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学习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锻炼观察社会矛盾、制定社会行为准则、创新社会管理的综合能力.

基于立法任务的教学是由教师提出某个具体立法项目的任务,让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查阅相关的法律资料,就特定的问题展开讨论,提交调查论证报告,整个任务完成的过程中,学生是主体,教师仅仅是引导和建议.学生是在做的过程中学习,在思考、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尝试创新.这种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教与学相互促进的方式,老师和学生都有一种新鲜感,都会激发出一定的主动性,显然比灌输与积累知识的传统教学方式更有活力.

在立法项目任务的选择方面,我们考虑学生能够理解和完成项目任务的实际条件,选择了《银川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银川市非法小广告治理办法》、《银川市奖励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改草案》、《银川市拥军优属条例修改草案》、《银川市学生校外就餐休息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银川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银川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立法项目作为教学内容.事实证明这种教学方法对于巩固课堂教学的效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是非常有效的.同学们普遍反映,听过的课、看过的书,考试前复习过的内容,在考试结束后不久就忘记了,但是,自己做过的事,很长时间都不会忘记.基于项目任务的教学方法正是让学生在自主完成具体任务的过程中牢记基本知识要领,同时还学会了与人交流、从利益平衡的角度思考问题,站在社会治理的立场提出解决方案,这些在课堂讲授中是无法学习到的.在参加我们地方立法实践教学的学生在课程结束之后选择到人大法工委完成毕业实习,因为在校内接受了类似的实训,完成实习单位交付的各项任务显得比较熟练,受到立法机关工作人员的高度评价.还有一些学生针对自己在完成立法项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题目,进一步从理论上进行探讨和研究.我们认为这样的情形,一方面说明教学激发了学生学习探索的兴趣,另一方面,学生如果能够就一个领域的问题持续探索,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这样的历程符合人类认知的客观规律,更是作为一名教师非常愿意看到的结果.可以说,基于项目任务的教学方式就学生学习的实际效果看,远比传统的教学方式效果好得多.


二在完成具体任务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更是创新的源泉.实践教学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立法项目中,要解决的问题是社会中客观存在的,不是老师检测设的,能否透过现象看到问题的本质,需要学生的独立思考,没有现成答案的探寻过程更是激励学生思考和创新的有效路径.这种教学方法从各个方面推动着学生认知、运用和创新能力的提升,明显具有以下优势:

1亲自验证课堂学习的知识,更有利于巩固所学知识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检验理论,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是一个认识的过程.基于项目任务的教学恰恰是让学生在实践中进一步认识、验证法学理论的一种形式.参加地方立法实践课程学习的学生都系统地学习过《宪法学》、《立法学》等课程,对我国的法律体系、立法的主体、基本原理、现行的立法制度、立法的技术等理论有一定的了解.对于学生来说,课堂知识是一种间接知识,是他人实践的一般经验总结,要把这些知识变成自己的知识并且牢固掌握这些知识,最好的办法就是亲自验证.我们以立法项目为载体,把整个社会作为我们的实验室,让学生在完成具体立法项目任务中领会立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等基本原则原理的内涵与实质,这种源自亲身体会所产生的认识,与教师的讲解相比自然更容易牢记.

2有利于学生融合、贯通相关学科的知识

中国的法律由若干个法律部门组成,我们的法学教育也分成若干个相关课程,如宪法学、行政法学、立法学等,但实践中往往是需要综合多个部门法学的知识解决社会问题.一个立法项目,既涉及宪法学、立法学方面的基本理论,也可能涉及立法学、行政法、社会管理的基本规律,既有法学的内容,更涉及社会学的知识,如何将不同课程中学习的知识,综合运用于解决一项具体的问题,在一部法规中如何融合、衔接不同学科的基本规律,这些都是在单独一门课程教学中所不能涉及到的,需要学生自己去学习、思考、总结和归纳,老师只是在学生遇到困惑时,提出一个参考的建议.基于立法任务的实践,有利于打破学科与课程之间的局限,更好地融会贯通相关学科知识.

3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法律不是单纯的理论,而是一种经验的总结,课堂讲授能够帮助学生迅速掌握法律条文和内容,但最大的问题是学生缺乏运用能力.一部法律的制定,首先是来自社会治理的实际需要,最后运用到社会管理中并发挥作用,立法者必须准确分析社会矛盾焦点,依据公平与正义的理念制定行为规则,绝不是简单地照搬他国或者外省现成的法律.在我国当前的许多人文社会学研究中,社会调查方法的掌握和运用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让学生基于具体立法项目进行相应的社会调查,自己尝试着走访公务员、农民工、军人等各类群体,尝试着与各种身份的人员进行沟通,学会倾听和理解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和诉求,学习分析和总结各种意见和诉求背后所反映的利益冲突的焦点和性质,独立思考并运用法学知识并能够提出解决实际方案,感悟法律人的社会良知和责任.学生的建议虽然还是粗浅的,但这些经历和锻炼,对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是课堂讲授、讨论所无法实现的.

4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发现与创新的灵感来自社会实践,只有走进社会才会有真正的发现与思考,只有面对社会发展的需要,才能产生有价值的思想和理论.制定一部新法规,意味着在这个领域没有建立现成的规则,需要立法机构确定一个新的行为准则,而修订一部法规,意味着现有的法规不能适应目前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需要,必须提出更加切合实际的新的行为准则.没有现成的答案,需要学生在实践中自己发现、分析和提炼.所以,每一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都是一个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对教师和学生都是一种新的挑战,教师本身不仅需要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对社会深切的关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还敢于把自己不成熟的思考和建议拿出来与同学一起讨论,教师成为学生实践活动的一员,一起发现,共同探讨.这种教学方式能够极大地调动教师、学生的探知,在共同面对新问题,探寻对策的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会积极开动脑筋,力求提出最佳的解决方案.

5走进社会,了解社会,更能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法律的价值在于追求社会正义与公平,惩恶扬善,这是法律人应当坚持的理念,更是法律人对社会的责任.学生是未来的社会建设者,他们不仅应当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文化素养,更应当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所谓社会责任意识,指的是社会群体或者个人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为构建人类社会而承担相应责任履行各种义务的自律意识和人格素质.[3]对法科学生社会责任意识的养成,不能局限于课题讲授,只有让学生走进社会,了解民情,关注民生,学生在为社会特定群体的正当利益提供法理上的依据,以自己的知识为政府建言献策的过程中体会自己的人生价值.

当然,不可否认,本科学生对于立法项目任务的理解和把握的程度都是十分有限的,基于立法任务的实践教学内容在理论深度方面欠佳.但是,我们注重的不是结果,而是人人参与实践和创新的过程,我们不可以期待一门课程能够教给学生立法工作的全部要领,只要教师能够深入浅出,认真指导、促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思考中创新,我们的教学活动就是成功的.

总之,基于立法任务的实践教学对于法学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改革,无疑提供了很好的示范,具有毕业实习和模拟训练所不能代替的教学效果,这种教学法在其他课程的教学中也具有很好的借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