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国际贸易实务类课程教学内容整合

更新时间:2024-03-2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1707 浏览:47535

(山东轻工业学院山东济南250353)

[摘 要]目前,高校国际贸易实务类课程设置较为分散,很多课程教学内容重复交叉问题严重,造成很多教学弊端.为更好地增强学生对国贸实务类课程的掌握,应整合相关课程的重难点及侧重点,保证有限学时下学生对实务知识掌握的宽度与深度.

[关 键 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务类课程;整合

【中图分类号】G64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

高校制定专业培养方案,都尽可能避免重复性课程的设置,规避重复性内容的教学.尽管如此,在现实教学环节中,重复性内容的教学,依然或多或少地存在于不同的课程中.[1]本文结合教学实践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务类课程为例,分析教学中的重复性内容,并进而提出有效对策.

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设置现状

课程的设置与专业培养目标息息相关.结合培养目标我国高校针对国贸专业一般开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就专业课而言,该专业的必修课程通常有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及国际结算等,选修的专业课通常有对外贸易概论、国际运输与物流管理、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外贸单证等.既有理论课,又有实务课,有利于实现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培养目标.

本文基于该专业实务类课程的设置情况,通过对大多数高校课程开设情况的调查,发现实务类课程由于其内容的相近性以及授课学时的限制,授课老师对各课程的授课内容侧重点趋于一致,造成实务类课程中的重点内容各个课程都重点讲解,而对于那些凸显不同课程区别的内容,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使得授课过程中教学内容重复问题突出,不利于学生拓宽知识面.

二、实务类课程教学内容交叉重复现状

由于专业课都是针对实现国际货物贸易的各个环节而设置的,所以交叉重复在所难免.本文重点就多数高校都开设的国际贸易实务、对外运输与保险、国际结算、外贸单证和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这五门课程之间在授课内容上的重复和交叉进行探讨,目的在于解决实务类课程教学内容交叉重复的问题.

多数高校中,国际贸易实务是基础和核心课程,内容最为全面,是其它实务类课程的前置课程.该课程主要研究国际商品交换具体过程,是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的课程.从总体上来说,国际贸易实务的可以分为两大模块,国际货物销售模块和其它贸易方式模块.其它贸易方式这一模块的内容,在其它四门课程中很少提及,不存在交叉重复的问题.各门课程的交叉重复主要体现在国际货物销售模块上.

国际货物销售模块包括三部分:合同条款、合同商订和合同履行.合同条款,以合同正文相关交易条款为基础,阐述在每一个条款的磋商和设定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进出口合同的商订和履行,主要涉及到合同的磋商过程以及合同的最终签订,是对合同条款进行综合运用的结果;而合同的履行则涉及到相关进出口业务流程和相关外贸单证.因此,各门相关课程相交叉的内容可以分成三类:外贸流程、合同条款和单证处理.其中涉及外贸流程的主要是国际贸易实务和外贸单证两门课程;与单证有关的课程主要是外贸单证,同时涉及国际结算和对外贸易运输与保险等课程.国际贸易实务介绍合同条款最多,同时其还涉及多门其它课程.

如果不经过共同研究,每门课程的授课教师各自独立地去确定授课重点的话,会出现不同课程的重点交叉重复的问题.因此,整合国际贸易方向的实务类课程的授课内容,避免过度交叉重复,既必要又重要.

三、避免过度交叉与重复的建议

合理安排相关课程的侧重点,能够有力避免过度交叉与重复,充分提高有限课时的利用率.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条款,国际货物运输及保险条款,及支付条款以及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条款.有关合同条款的内容在不同的课程中可以做如下分工: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条款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重点、详细讲解,其它课程不作介绍;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条款、及支付条款在国际贸易实务中都会做介绍,另外对外贸易运输与保险也会讲解运输与保险条款,而国际结算则包含与支付条款,但这两门课与国际贸易实务在侧重点上应有所不同.

(一)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方面交叉的处理

对外贸易运输与保险,这门课包括运输与保险两部分.运输部分的内容主要有运输方式、运费计算、运输单据及运输业务流程等;保险部分的内容主要有保险基本原则、海运保险保障范围、中国海运货物保险险别、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等.

首先,对外贸易运输与保险课时少,内容多,重点放在运输部分,保险部分只简略介绍保险的基本原则、海运保险保障范围和中国海运保险险别,不做深入讲解;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对保险部分的相关内容做详细讲解,如深入分析海运保险的保障范围、中国海运保险具体险别及其承保范围、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的具体险别及承保范围、外贸业务中相关的保险实务等.

其次,对于运输部分的内容,两门课程应该确定不同的侧重点.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应把运输作为“外贸业务中的一个环节”;在对外贸易运输与保险课程中,应把运输作为“一项专门的第三方怎么写作”.

1.运输方式方面,在授课安排上,应该侧重于国际贸易实务从总体上简略介绍相关内容,使学生对此有整体的认识;而具体内容应该有对外贸易运输与保险来讲授.

2.运费计算方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简略介绍运费计算的依据及方法;而对外贸易运输与保险则需深入详细讲解各种运输方式下运费的组成、计算依据和方法.

3.运输单据方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主要讲授提单的种类以及正面内容;而对外贸易运输与保险重点涉及提单的背面条款以及关于提单的国际公约.

4.运输业务流程方面,国际贸易实务侧重进出口业务中运输的操作流程;而对于海运、空运等主要运输方式下的具体业务操作细节应该由对外贸易运输与保险课程教授.(二)与支付条款方面交叉的处理

,包括贸易术语的解释及单价、总价金额两部分,在国际贸易实务和国际惯例与规则中都有讲述,但重点内容应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详细讲述.


支付条款在国际贸易实务和国际结算中都有讲述.国际结算主要包括结算工具、结算方式和单据的处理.其中结算工具包括票据的基本知识;结算方式介绍汇付、托收和信用证这三大传统结算方式,包括各自的应用流程和适用的国际惯例规则.单据主要介绍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和其他单据,包括各类单据的制发及其在国际贸易实务流程中的使用.

首先,国际结算总学时较少,重点在结算工具和结算方式,而单据部分只对结算中涉及到的单据进行简要介绍,其他有关单据在相关课程中做详细讲解.

其次,关于课程中都包含的内容,即结算工具和结算方式,两门课程应当选择不同侧重点.

1.结算工具方面,国际结算着重票据的基本知识以及汇票、支票和本票三种票据的制发、使用和问题处理.国际贸易实务则重点讲解三种票据在使用中需注意的问题.

2.结算方式方面,国际结算主要介绍汇付、托收和信用证等三大传统结算方式的流程、当事人的责任与义务、资金划拨以及结算方式的应用.其中结算方式流程中涉及到的文件和单据是讲解重点.国际贸易实务重点介绍结算方式的流程,使其融入整个外贸业务的流程中.

(三)外贸流程和单证方面交叉的处理

涉及到整个外贸流程与单证处理的是国际贸易实务和外贸单证两门课程.

基于两门课程的设置的时间前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作为专业的基础核心课程,应该体现出对国际经贸学生普及外贸实践和流程的作用.在教学过程中需要把进出口贸易的基本流程阐述清楚,而外贸单证课程应该作为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完成后对进出口贸易流程中的具体业务的技能提升.因此,国际贸易实务应从宏观视角介绍合同是如何磋商乃至于达成的,贸易合同条款的设置和注意问题,进出口贸易是以什么形式达成的,相应的外贸流程是什么,单证缮制及流转不是重点,而外贸单证则从微观视角重点讲解不同结算方式下的进出口贸易的开展流程、单证缮制注意事项以及单证流转过程.

因此,通过对不同实务类课程在授课内容上侧重点的整合,可以保证相对有限的学时下,让学生对各门课程有深入地了解,对实务操作中的相关知识有全面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