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科教学中如何渗透法制教育

更新时间:2024-03-1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6062 浏览:119103

从小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因此,有必要在各科教学中都要增加法制含量,加大法制意识培养的力度,由此形成一个完整的实施法制教育的学科体系.教师在向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充分挖掘里面的教育因素,把握时机,适时渗透,使学生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中受到法制教育.

物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十分重要,但也要注意简单化、庸俗化的形式主义,这里说的是渗透,既不是强加附合,更不能喧宾夺主,因此要注意以下几点:

1.找准“渗透点”.物理学科教材中蕴含着极其丰富的育人因素.因此,法制教育中的渗透必须依托教材,离开了教材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而教材中的育人因素,大多寓于知识之中,呈隐性状态.例如,在声的利用的教学中,声音可传递信息,可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五条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鉴定;严禁非医学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第十六条,违法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于罚款.在光的色散教学中,可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眼睛和眼镜的教学中,可渗透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只有充分驾驭教材,才能悟得育人真谛,探寻到知识教学与思想教育的最佳融合点,即教学中进行思想教育的“渗透点”.学生是教学的主体,学习的主人,教育的对象,这就要求法制教育工作必须既遵循学生认知的规律,又要符合思想教育的规律,只有找准渗透点,思想教育才能直透心田.


2.把握“渗透时机”.教师从教材出发,觅到源头——渗透点后,引出源源流长的“活水”.例如,在熔化和凝固的教学中,可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显而易见,渗透点是客观存在的,它不可能由施教者任意安排,必须遵循其在教材中所处的特定位置、层次、地位来具体安排,随着教学进度随机渗透,因材施教,法制教育的特点是动情晓理,“情动”而“知书达理”,这就是说渗透的方法、形式、时机都应利于创造最佳的渗透氛围,即学生认知与接受渗透的最佳心理.不能因为渗透而置教学知识于不顾,牵强附会,强行渗透,也不能只顾及教学,对法制教育或敷衍了事或事过境迁才勉强渗透.这样都会破坏课堂教学的整体效应.由此可见,把握好渗透时机是为了获取最佳渗透效果,只有精心设计教学,充分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与方法,方能达到事半功倍的育人效果.

3.掌握“渗透度”.找准渗透点是为了解决育人从哪儿选择突破口,把握渗透时机是为解决什么时间、怎么突破的问题,教师要恰倒好处地处理二者的关系.而在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时,这种渗透如果“透”得不够,不到位,则会功亏一篑,效果不佳;而过“度”则会改变学科性质,变成法制课,这就要求教学中我们要做到既不可偏颇一方,又能抑扬有节,调度有方,处理好渗透的尺度,做到既到位又不越位.

法制教育教学中处理好渗透的“点”、“时”、“度”至关重要,找准“渗透点”是重点,把握“渗透时机”是难点,掌握“渗透度”是关键.教师只有做到因材施教、寓情于教,才能有机地熔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智力发展和思想陶冶于一炉,发挥课堂教学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总之,法制在物理学科教学中的渗透是一个大课题,有待于我们广大数学教师去探讨和研究.我们要切实按照这次培训所提出的要求去做,在法制渗透方面探索一些可行的途径,把传授科学知识同法制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学生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教育培养合格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