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中音乐教育专业招生考试之我见

更新时间:2024-02-1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828 浏览:17930

摘 要:根据长期以来音乐教育专业招生考试中出现和存在的问题,从考试内容、形式、专业成绩比例等方面进行了阐述,目的是通过科学、规范、全面的招生考试内容和形式,测试出考生的真实水平和个人综合素质,并为高等教育选择“合格”的培养目标,为音乐教育储备优秀的教师人才“把好第一关”.

关 键 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考试内容;评分标准

在当今,除了专业音乐院校外,在其他高等院校中相继开设了音乐教育和其他相关专业,同时国家教委也陆续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并举办了一些研讨会,这一系列举措给予那些新开设此专业的院校很大的帮助.同时,新开设的音乐教育专业院校也在寻找着自己的办学特色,从培养目标到课程设置等各个方面都在寻求新的办学思路,以求形成良好的教学体系,争取更好的发展.但多年教学实践证明,培养出来的学生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专业招生考试中存在着纰漏和不足之处.

在1999年6月13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中第13条明确指出:“改革高考制度是推进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等高考科目设置和内容的改革应进一步突出对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等逐步建立具有多种选择,更加科学和公正的高等学校招生选拔制度.”根据精神,现有高等院校虽已形成一套完整的考试内容和模式,但对考生能力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考察并没有完全体现出来.其中一部分考生仅仅针对考试内容,提前一年或半年寻找专业教师突击学习和掌握一、两首声乐、钢琴曲目和专业理论基础课,一旦通过文化课的考试入校后,专业课教师就会发现这部分学生实际演唱和演奏的基础相当薄弱,同时他们的音乐素质也普遍较低.这样就导致专业课教师必须从基础教起,造成教学的起点太低,同时学生本人也总有“跟不上”的感觉,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不能达到原定的教学目标.由此可见,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大纲能否顺利实施,其中专业招生考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定要通过考试,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专业水平进行全面和实际的考察,这样才能为以后的教学和培养计划的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为能培养出合格的毕业生创造先决条件.那么,如何通过专业考试选拔出符合本专业要求的对象呢

一定要了解音乐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即情感性和形象性.音乐是通过有组织的音响使人“有感而发”,在内心产生共鸣及联想,通过音乐教育,培养乐感及审美等能力.所以在专业考试中,除了考查考生的演唱及演奏能力外,更应衡量考生对音乐的感受力、理解力、表现力等.以下谈谈在高等院校中音乐教育专业招生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方面的一些想法.

一、声乐

在音乐教育专业中,声乐是专业基础课之一.因为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要求教师首先具备良好的嗓音条件、口齿清楚、音高准确,在课堂上能够正确地进行教学和示范.所以,在考试中监考教师通过考生的演唱曲目,从嗓音条件、演唱技巧、音乐感觉和音乐表现等各方面作为依据,判断考生是否具有音乐教师的基本条件.因为我们培养的不是能上舞台的“演唱家”.过分强调考生的嗓音条件和演唱水平,这样一来,就使音乐教育专业招生与今后的培养目标偏离了方向,而将一部分有一定条件,由于演唱曲目水平较低的考生拒之门外.所以在声乐考试中,监考教师应明确高等院校的培养目标,不能仅仅以考生演唱曲目的难度大小作为评分标准,把精力应更多地放在衡量考生综合条件,为今后的教学寻找有培养前途的“好苗子”.声乐考试在专业总分中可占30%左右.

二、器乐

作为一名未来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弹奏钢琴是必须掌握的技能之一,所以在音乐教育专业的招生考试中,要求考生必须弹奏一至二首曲目,有些院校规定的更加细致,包括练习曲、复调、奏鸣曲等.但通过考生的弹奏能够衡量出其真实水平吗在教学中,许多教师都遇到过一部分考生,实际演奏技术和能力较差,但为了应付专业考试,突击学习和熟练一、二首有一定难度的钢琴曲.进校后钢琴教师发现学生的基础很差,造成课堂内容只能从基础重新教起的情况发生,使本科教育的起点一降再降.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考试内容不能只以单一的考试曲目作为评分标准,应在规定的内容以外,加入一条有一定程度的钢琴视奏曲目,即要求考生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双手同时流畅、连贯地弹奏视奏内容.通过一条短小的视奏曲目,不但可以衡量出考生的读谱能力、音乐理解力和即兴弹奏能力,同时使那部分突击学习的考生“望而却步”,因为视奏能力不是依靠短时间能够掌握的.这样才能使监考教师全面了解考生的实际水平,录取到“真材实料”的培养对象.其次,在现今这个多元化的社会里,器乐学习的种类越来越丰富.中、小学的课堂不但需要教师会弹奏钢琴,为了丰富教学手段以及更好地开展课外文艺活动,教师还应具有一两种其他中外乐器的演奏能力,体现出音乐教师一专多能的全面专业技术.所以在器乐考试中,监考教师可以依据考生的实际演奏水平,为能够演奏两门乐器的考生适当增加考分.器乐考试在专业总分中可占30%左右.

三、视唱练耳

视唱练耳考试是对考生音乐素质的全面测试,通过音准、节拍、节奏、旋律模唱、识谱视唱等方面综合衡量考生的音乐素质.经过近几年的改革,部分院校已将视唱与练耳分开,练耳听音部分和乐理考试放在一起.这样,不但提高了考试效率,同时也减轻了考生的心理压力.但在考题内容方面暴露出超出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的问题,而且试题的难度还在逐年增加,使许多考生对视唱练耳无形中增加了恐惧感.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出题教师应从考察考生音乐素质为目的,了解当前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其次,考题的形式应多样化,如,将简谱和首调唱名法加入视唱中,准备多套题由学生自己选择等等.总之,通过视唱练耳的考试,能够考查出考生自身音乐基本素质的水平,为今后的教学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视唱练耳在专业考试中占10%左右.

四、乐理及音乐常识

乐理课是一门音乐学科的基础理论课,它与其他科目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通过乐理考试,能够了解考生对音乐理论知识掌握的情况,但由于乐理考试多年以来参照音乐艺术院校的考试内容和方法,命题的范围大大超出了中、小学音乐教材,所以出题教师要多了解现有中小学音乐大纲,命题的难度要适当,题型多以选择、判断为主.在此基础上,可加人中外音乐人物、音乐史、音乐欣赏以及辨别常见的乐器等内容,以此了解考生的音乐综合素质和能力.其中中外音乐欣赏可要求考生在听到一段作品后,写出对作品的感受和理解,由此不但可以了解和掌握学生平时的音乐知识积累情况,而且为今后的专业学习形成“良好”的土壤,利于学生“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乐理及音乐常识在专业考试中各占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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