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学教育的经验与借鉴

更新时间:2024-02-2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3129 浏览:155715

【摘 要】美国的法学教育在教育模式上表现出鲜明的特点,本文从美国法学教育的职业定位、教学方法等特点出发,论述当前我国法律教育改革过程中应以美为鉴,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育层次、教学方法等方面完善我国的法学教育机制.

【关 键 词】美国法学;教育特点;借鉴

【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学院课题名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研究”

【作者简介】仇晓光(1981-),男,吉林省长春市人,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讲师,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LLM,研究方向为公司法、金融法.王双玉,女,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

一、世界法学教育概述

当今世界主要存在三种法教育模式:英国式的本科教育模式、澳大利亚的双学位教育模式、美国的大学本科后教育模式.

其中第一种教育模式把法律教育作为普通本科层次的专业教育和国民素质教育,大学法律系学生包括一般的大学本科学生.在这种模式下,大学法律院系更为侧重学术性和理论性教育.法律本科毕业后,还要经过若干年的法律职业训练才可以做律师、检察官和法官.我国基本就是延续此模式.第二种是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双学位教育模式,即学生同时在法学院和另一个院系学习,五至六年之后取得法律和另一专业的双本科学位.第三种是美国的本科后法律职业教育模式,即法学院的入学条件之一是必须已经完成大学本科学业,并已取得一个非法律专业的文科或理科学士学位.这种模式注重的是在完成一般意义上的素质和人文教育之后的法律职业教育.

美国法学院主要设置三种学位:法律博士(JD),法学硕士(LLM)和法学博士(SJD).其中,法律博士学位即美国的本科教育,是法学院的基本学位的教育,我国的法律硕士即是借鉴此设立的.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属于法学院的研究生教育,是在法律基础层次上以研究法学为主的教育,旨在培养法学教育的科研人才,属于学术教育.在美国,JD教育才是法学院教育的重中之重.

二、美国法学教育的特点

美国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密切,无论在教育模式还是教学理念上都为世界瞩目,在法学教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许多鲜明的特点.

(一)本科后的法律职业教育模式

法学教育在美国是一种复合型高层次的精英教育,JD作为美国“本科”阶段,其入学要求及培养目标都是严格而明确的.

美国的法学院JD入学条件比较严格,要求有一个大学本科学位,有一定工作经验且通过全国统一的LAST考试.通过LAST考试后,一般经过三年的学习且顺利通过论文答辩之后,学生才被授予JD学位,也只有取得JD学位,法学院的学生才可以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波斯纳说过:“法律是一个独立的学科,却不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学科,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它必须不断从其他学科中汲取知识来充实法律学科的发展”.法律博士的四年本科基础知识的课程,有利于学生开拓视野,便于学生将不同学科的知识与法律知识联系起来,加深对法律的理解.

美国的JD培养目标也十分明确,就是培养合格的法律职业者.他们这种设定的优点在于将法律职业与法律教育紧密的结合,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造就对社会更有益的法律职业者.

(二)判例教学法和诊所式教育

除耶鲁大学以外,美国各法学院的教学基本采用判例教学法.判例教学法最早出现于1870年,是由前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最初倡导的.判例教学法采用苏格拉底式问答法,要求老师在课堂上并不直接讲授法律的理论知识,而是不断推出案例、将学生带入真实判例或虚拟案例,充当法律职业角色,并改变每一个问题的检测设条件,老师再推出相反或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性学习,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20世纪60年始,在美国兴起了另一种诊所式法学教育方法,并且成为与案例教学法并驾齐驱的教学模式.所谓诊所式教育,就是通过法律诊所学生参与法律实际应用,培养学生的法律实际能力,促进学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3]这种教学方法可以缩小理论知识与职业技能的距离,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观念,通过简单的法庭角色扮演或复杂的法庭现场辩论,使学生像真正的法律工作者一样去处理问题.

(三)课程设置

美国的法学教育将目标定位为职业教育,这一明确的培养目标就决定了美国法学院在课程设置上注重实用性,并重视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

美国JD法律博士的学制为三年,教学内容基本由普通法组成.根据哈佛大学法学院的课程设置,每学年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其中第一学年全部都是必修课,如刑法、民事诉讼法、契约法等;第二学年选修必修都有,必修课有宪法、行政法、税法、商法、财产法第一部等,选修课有法理学、大陆法概论;第三学年,必修课是财产法第二部,选修课有冲突法、海商法、债权法、劳动法、国外事业活动上的法律问题等24门课程,从中选择五门.

美国各个法学院的课程设置没有什么大的差别.第一学年基本都安排必修课,第二三学年则安排大量的选修课,选修课的数量比必修课要多得多.学生除了通过必修课来掌握以后法律工作中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外,还可通过选修课以拓展自己的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加强自身各方面的素质.

(四)教学管理与评估机制

美国的法学院大部分附设于大学之内,分为私立和公立两种,但最好的法学院一般都是私立的,其教育基本由州或者私人承担.政府对法学院的控制是以政府的补贴为纽带的,故政府的间接管理对法学院没有太大的影响.

在美国的法学教育中起着关键性作用的是两个民间性组织——美国律师职业工会ABA和美国法学院协会AALS,其中主要是ABA.在美国,只有获得ABA认可的法学院,其学生才可以参加美国各州的律师考试并从事律师工作.而达到此要求,就必须要达到ABA协会规定的包括图书馆藏书、学校设施、师生比例、课程安排等方面的标准.法律图书馆是美国开办法学院的必备条件,每个法学院的法律图书馆都有自己的行业协会,即法律图书馆协会AALL,该协会对全美的图书馆进行管理,规定各种标准,并定期进行各种评比检查.ABA、AALS、AALL三大法律职业协会共同主导着美国的法律教育和法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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