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音乐创作教学

更新时间:2024-03-0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7382 浏览:129458

摘 要 :日本近代的学校教育曾暴露出死板僵化的弊端,以死记硬背为中心,忽视学生创造力和个性的培养.在短短的几十年中,日本音乐教育曾先后进行过几次大的变革,其中的中小学音乐创作教学最为引人注目,在培养学生良好个性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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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近代的学校教育曾暴露出死板僵化的弊端,以死记硬背为中心,忽视学生创造力和个性的培养.以音乐教育为例,日本音乐教育受“机会均等”指导思想的影响,从教师的培养到课堂教学都呈现出“均同”的现象,即全国上下使用相同的音乐教材,采用相同的授课模式,学生的音乐水平基本上在同一个层面,这样严重压抑了学生的个性发展.针对教育中存在的划一、僵硬、封闭等弊端,日本于20世纪80年展了以个性化为基本价值指向,以促进人的个性发展为目标的“第三次教育改革”.在短短的几十年中,日本音乐教育曾先后进行过几次大的变革,其中的中小学音乐创作教学最为引人注目,在培养学生良好个性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 日本音乐创作教学及其发展历程

日本音乐创作教学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萌芽阶段:在日本音乐教育的开拓、发展时期(明治44年~昭和6年,即1911年-1931年)日本音乐教育进行了重大变革,开始进行音乐创作教学的尝试,并使之与其他音乐教学相结合,一些具有创新精神的教师还发表了“儿童自由作曲问题”等新课题的研究论作,为音乐创作教学开了好头.(二)发展阶段:在日本音乐教育的复兴、重建时期(昭和21年~昭和32年,即1946年-1957年),文部省颁布了《学习指导要领音乐篇(草案)》,在音乐教育的目标中,明确指出了音乐创作教学在培养学生个性品质上的重要性,把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良好的个性作为音乐教育的目的之一,为开展音乐创作教学活动提供了政策依据.(三)革新阶段:在日本音乐教育的改革时期(1958年以后),日本曾先后四次修订了《音乐指导要领》,把音乐原来的学习领域(歌唱、器乐、鉴赏、创造的表现、节奏的反应)调整为“表现”和“鉴赏”两个领域,其中“表现”又细分为“歌唱、器乐、创作”三项活动.

二、 日本音乐创作教学的基本模式

日本音乐创作教学主要包括即兴演奏和创造音乐两方面的内容,其教学形式多种多样,教师在教学中以激发学生创造力为主线,培养学生良好个性品质为目标.

(一)即兴演奏

即兴演奏是日本音乐创作教学的基础部分,主要包括“节奏的即兴”和“曲调的即兴”两大类.在即兴演奏教学中,教师指导学生运用音乐进行交流,真实地表露、传达学生的内心感受.具体的方法有多种:

1、节奏问答:学生以音乐教材歌曲中的乐句为摹本,模仿问句的节奏,然后进行节奏的问答,或将音乐问句稍加改变,再进行节奏问答,还可以根据音乐问句让学生自由回答,充分挖掘学生的创造潜力.

2、以教材歌曲的节奏为主题,做“回旋曲”的练习或自由创作节奏“回旋曲”,即ABACA等的曲式创作模式.其中全体演奏和个别演奏相互交织、相互配合,歌曲节奏与学生自己创作的节奏相呼应,更加激发学生的创造动力.

(二)“创造音乐”

“创造音乐”是一种带有游戏性的音响探索活动,它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如:

1.记录下创造的音乐:音乐教师指导学生用“图形乐谱”来记录学生们自己创作的音乐.

2、给诗或歌曲配上曲调:让中小学生为自己作的诗或语文课上学过的诗配上旋律.将学习过的歌曲作改词的练习,或将学过的歌曲作改曲调的练习,并让学生将改作的歌曲与原作对比,让他们体味到更多创造的乐趣.

3、探索多样化的表现:创造性的音乐活动可以将音乐、戏剧、舞蹈、绘画结合起来,进行多样化的创造性音乐活动.

4、用自制的乐器进行创造音乐活动:利用各种自然的音响来做有趣的“音响探索”,使学生们尽情表达心中的美好意象,教师可以用录音录下来,制成各种录音带,这会大大激发中小学生的兴趣.有以下几种做法:(1)让学生用自制的乐器,选定一个的题目(如百灵鸟)进行音响的创造游戏.(2)让学生用自制的乐器或其它乐器,为一个有情节的诗、短剧配置音响效果.不论哪种作法,都不是放任自流,而是让学生分为若干个小组(也可是个人),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创作,然后相互交流观摩,并谈一谈自己的真实想法,展开讨论,相互激发.

三、日本音乐创作教学对我国音乐教育的启示

纵观日本音乐创作教学的具体内容和教学原则,对我国目前进行的音乐教育改革颇有助益,我们可以从其教学观念、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等方面得到启发.

(一)变“唯师独尊”为“和谐”,以充分体现个性中的自主性

在日本音乐创作教学中,教师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地位,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施展空间.“和谐”的教育理念告诉我们,要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现代化要求,创设一种宽松、和谐和的教育环境,把教学中的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放在平等的位置上,确定新型的师生关系,通过形式多样的音乐教育活动,把个体培养成为能够自主地、能动地进行认识和实践活动的社会主体.因此,应变“唯师独尊”的旧观念为“和谐”的新理念.学生在良好的氛围中创造音乐,使其精神境界在美感共鸣中得到陶冶和升华.目前,由我国教育部颁布实施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针对中小学音乐教育观念、内容、方法、手段和评价体系等方面已不能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要求的现状,提出了一系列教学新理念.这些教育改革的新理念,对于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变“告诉教育”为“发现教育”,以充分挖掘个性中的创造性

创造性作为个性品质的核心和灵魂,是个性中最富有活力的因素,学生个性的丰富性正表现在其创造性上.日本音乐创作教学中,教师常依据学生各自的兴趣,采用“发现教学法”将传授音乐知识和技能与音乐创作能力的培养结合起来,引导他们大胆去发现、创作音乐“作品”.“发现教育”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多的是应依据学生对音乐的不同偏好(如旋律、节奏、曲式等),不断地创设情境,将其引入音乐的殿堂,体验成功的愉悦,使其个性的发展充分化.正如我国古代教育名著《学记》中指出:“故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我国的音乐教育应变“告诉教育”为“发现教育”模式,让学生始终掌握学习的主动性,在“乐学”中求真、求善、求美,把音乐知识的传播、音乐技能训练与音乐创造能力培养在特定的情境中完美地统一起来,当学生在听、唱中有所顿悟时,“发现”活动也就自然地出现了.

面对世界上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国际潮流,我们作为具有悠久历史文化和独特音乐文化传统的东方大国,无疑要以全球化的音乐文化视野高屋建瓴地审视这一新的文化潮流,根据我国的国情和音乐教育的实际,吸收一切外来音乐教育思想的合理内核,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并与之国际潮流同步的音乐教育体系.中国的音乐教育才能培养出更多富有创造力和良好个性品质的人才,为中国的发展开拓更广阔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