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统治时期的甘肃教育

更新时间:2024-01-2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7808 浏览:31321

金朝是我国历史上由少数民族女真族建立的统治中国北部地区的封建王朝.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在统一女真诸部后,于会宁府(今黑龙江阿城地区)建都立国,号称大金.宣和七年(1125年)金灭辽国,翌年攻占开封,隔年灭北宋.金贞元元年(1153年),海陵王完颜亮迁都中都(今北京),金朝步入全盛时期.当时金朝在今天的甘肃境内共设4路、16州(府)、50县,主要包括今夏河、临夏、兰州、靖远一线以南的庆阳、平凉、临夏、甘南、天水等地区.金卫绍王完颜永济之后,金朝开始走向衰落,随着蒙古的崛起,1234年,金在南宋和蒙古南北夹击下灭亡.

为了适应对广大汉族地区统治的需求,金统治者入主中原后在教育方面逐渐“易改旧俗”,把儒家思想作为封建统治的精神支柱,立孔庙,重读《孝经》《论语》,仿照唐宋旧制设置各部机构,学校、科举之事归礼部职掌.海陵王完颜亮天德三年(1157年)成立国子监,设掌学校丞2人,全国学校分有学校、地方学校、专门学校和特殊学校四类.学校有国子学、太学、女真国子学等,专门学校有司天台、京外义学等,特殊学校有对象为宫中女子的宫廷女学等,地方学校有京府学、府学、节镇学、防御州学、女真府学等.各地府学均设主讲1人,如果学生较少则以本府文官提控,各项制度均同于太学,学习内容主要为儒家经典,有《易》《书》《诗》《春秋左氏传》《礼记》《周礼》《论语》《孟子》《孝经》等,也修习《史记》《汉书》以及《老子》《苟子》等,这些课本“皆国子监印之,授诸学校”.而选举皆依辽宋旧制,主要为汉人所设,一般为三年一试,金人则可不经举试而取得政治特权.

金与其他各朝的不同之处是直接按各州府人口编定学生人数,庆阳府和临洮府府学人数各为25人,平凉府府学为20人.各地除府学外,还有节镇学和防御州学,按金政府的规定各节镇学有学生10人,防御州学有学生10人,各府学、节镇学、防御州学各设教授1人.据此可以断定,在今天甘肃境内被划定为节镇的泾州、巩州、庆州和划为防御州的河州、陇州等州均应设有学校,而划设为刺史州郡的环州、宁州、原州、积石州、洮州、会州等地不设学.但在金章宗时,也开始立庙设学,章宗泰和四年,就有“诏刺史州郡无宣圣庙学者并增修之”的诏令.至此,甘肃境内各州郡随着局势的稳定,庙学得以普遍设立.这些州郡府学,均以儒学为主要学习内容,课本源于国子监统一编定、颁发.金代著名道门诗人丹阳子马钰《洞玄金玉集》中就有若干反映平凉一带教育状况的篇章.


对于地方州学,金代比以往各朝均为重视,州学生在参加各期的考试中,不但将优胜者予以重用,而且还嘉奖教师.《金史·选举志》记载:“今若每州设学,专除教师,月加考试,每举所取数多者赏其学官.”就是说在科举考试中,若该校学生中举者人数较多,教师可得到奖赏.这无疑是加强学校管理、重视教学效果、提高教师积极性的开创性举措.金代的学校经费及学田均由官府解决,而且学生地位也较高,各级学校的学生不但免除役使,而且还享受一定待遇,金王朝为此还专门制定赡学养士法.《续文献统考》就有“自章宗大和元年,定赡学养士法,生员给民佃官田,人六十亩,岁支粟三十石.至是省臣以军储不足,请罢之.宣宗曰:‘自古文武并用,向在中都,设学养士,犹未尝废,况今日乎!’其令仍旧给之”. 此外,金朝在科举中实施的一些措施也多有创举之功,如应进士考试,考生进场前“使就沐浴,官置衣,为之更衣”,比以前“解发袒衣,索及耳鼻”更能“既为防滥,且不亏礼”.这些重学尊儒的措施,显然要比宋代明智得多.除经学外,金在各地还设立有专门学校.“凡医学十科,等散府节镇十六人,防御州十人”.这些医学学生与经学一样每月都要进行检测,并据成绩优劣予以奖惩,每三年一次参加大医署考试.

金统治下的甘肃地区,由于统治者的重视,地方教育比北宋有了新的发展,一方面学校类别有了增加.宋代在洮岷等地设有蕃学,在东部个别地方设有儒学,而金则有府学、节镇学和防御州学等各级学校,讲授经学和儒学,同时还设有医学,培养专门人才.另一方面,学校规模扩大,教学正规.金朝详细规定庆阳、临洮、平凉等府州学的学生名额,人数与盛唐时相当,保证学校有一定规模,比宋代由地方知州乞置蕃学更显完善,而且地方学校的普及程度远比宋代要高.另外,学生和教师的地位也有所提高.从学校经费来源看,宋金两代虽然都由朝廷支付,但宋的河州蕃学获“赐田十顷”,而金的《赡学养士法》规定生员人均达六十亩,每年还有三十石粟,同时对教学成果突出的学官予以重赏,极大地提高了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总之,金朝统治时期的甘肃教育已由宋代蕃学的临时性、民族性逐步趋向正规和成熟,这是自唐末以来甘肃教育逐渐恢复和发展的关键性阶段,为元以后的甘肃教育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