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企业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更新时间:2024-03-0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3320 浏览:107306

内容摘 要:为保护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加强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管理尤为重要,因而结合保险公司经营的特殊性,研究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现状及其经济影响已成为公司治理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研究分支.本文通过从所有权结构、董事会结构、CEO特征等方面对保险公司公司治理相关外文文献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回顾,以期为未来该领域的深化研究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 键 词:保险公司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公司治理管理的效率对公司经营绩效和市场价值等均具有重大影响,近年来公司治理问题已成为公司金融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保险企业作为金融怎么写作企业的一类,其公司治理具有与其他工业企业及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同的治理特点.近年来,结合保险公司特殊性,研究其公司治理问题已成为公司治理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研究分支.

保险公司的所有权结构

保险公司所有权结构的研究以往文献集中于比较研究互助型与股份制保险公司组织形式.互助型保险公司是指公司所有权由投保人共同拥有而不是由股东所有的公司组织形式,而股份制保险公司的所有权则由股东所有,股东与公司投保客户是两个独立不同的群体.

(一)互助型保险公司与股份制保险公司公司治理的特点

Hanann(1985),Mayers和Smith(1986;1988;1994),Cagle,Lippert和Moore(1996)等参考大量文献对比分析了互助型和股份制两种保险公司组织形式的特点.其中,较具代表性的为Cagle,Lippert和Moore(1996)对于两种公司组织形式公司治理特点的比较如表1所示.

(二)互助型保险公司与股份制保险公司并存的原因研究

在保险行业互助型和股份制两种组织形式传统上是同等重要的,大量文献试图研究解释两种组织形式得以在市场中长期并存的原因.其中,最具影响力的理论检测说为Mayers和Smith(1986;1988;1994)提出的“经理人裁量权检测说”.根据该检测说,市场会选择在最小化生产成本,包括写作技巧成本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组织形式在不同的细分市场中进行经营,其中,股份制保险公司应在管理者具有相对较大的定价和承保决策权的领域具有比较优势,如在经营更复杂,更具风险的商业保险或在较广泛的地域内进行经营的情况下具有比较优势;而互助型保险公司则应在需要较少的经理人裁量权的领域具有比较优势,如对个性化定价或承保需求相对较低的个人保险业务.总体上,“经理人裁量权检测说”认为,对于一个给定的保险产品所需要的经理人决策裁量权的数量或程度是决定市场组织结构的主要因素,互助型和股份制两种公司组织形式在不同的细分市场中各具比较优势,因而可并存经营.

Cummins,Weiss和Zi(1999)和Cummins,Rubio-Misas和Zi(2004)的研究证实了“经理人裁量权检测说”,研究发现两种公司组织形式具有独立的生产边界和特定的技术优势.Pottier和Sommer(1997),Lai和Limpaphayom(2003)分别以人身保险公司和财产与责任保险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发现互助型保险公司与股份制保险公司之间具有系统性差异,每一种组织结构都具有各自的比较优势,同样证实了“经理人裁量权检测说”.

(三)保险公司公司制转变的动机研究

20世纪80年代保险行业出现了互助型保险公司向股份制保险公司转变的公司制潮流,关于保险公司公司制潮流背后的原因和动机较具代表性的理论检测说包括:

财富掠夺检测说:Smith(1986),Mayers和Smith(1986)认为互助型保险公司公司制转变后,公司投保人不再拥有对公司的剩余要求权,因而公司制过程中,经理人和股东可以以牺牲投保人的利益获取自身利益,公司制是对投保人利益的掠夺.

资本获取检测说:Greene和Johnson(1980),Viswanathan和Cummins(2003)等认为互助型保险公司融资的渠道很有限,而股份制公司可通过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等多种方式更容易获得资本市场融资,保险公司公司制转变的重要动因在于获取资本.

效率检测说:O`Hara(1981),Boose(1990)等学者研究发现互助型公司的费用水平整体上高于股份制公司,股份制公司的经营效率更高.McNamara和Rhee(1992)提出“效率检测说”,认为互助型保险公司向股份制保险公司转变是为了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


自由流与写作技巧成本控制检测说:公司高的自由流水平及潜在的资源被错配的可能性将增加公司潜在的写作技巧冲突,Mayers和Smith(1981),Wells,Cox和Ger(1995)研究认为互助型保险公司自由流的水平及自由流的存在相应产生的写作技巧成本会高于股份制保险公司.为控制写作技巧成本,自由流越高的互助型保险公司越可能通过公司制改革以控制写作技巧成本.Cole,McNamara和Wells(1995),Carson,Forster和McNamara(1998)研究证实互助型人身保险公司公司制转变后公司自由流显著下降或进行公司制改革的公司在公司制转变前具有更高的自由流,均证实“自由流与写作技巧成本控制检测说”.

(四)保险公司公司制转变的影响研究

大量文献还研究了公司制后的经济影响,代表文献包括:McNamara和Rhee(1992)研究认为人身保险公司的公司制转变带来了公司经营效率的提升.Cagle,Lippert和Moore(1996)研究发现财产与责任保险公司公司制转变后市场占有率提高,平均费用率提高,管理者的更替增加,整体上,公司制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并未得以提升,保险公司的公司制转变是一种源于市场战略改变的“中性”转变.Mayers和Smith(2002)研究发现财产与责任保险公司制后实现了公司增长和成本降低,即实现了公司制追求效率的初衷.Erhemjamts和Phillips(2006)以美国人身保险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公司制后样本公司的技术业绩被显著提升.Jeng,Lai和McNamara(2007)则分别用增加值和金融相似度检测两种边界方法研究了20世纪十年代美国人身保险公司在公司制前后效率的变化.其中采用金融相似度检测研究方法,公司制相对于互助型保险公司带来了效率的提升.可见,因所选取的公司样本及研究方法的不同,各学者对于公司制经济影响的实证研究结论并不完全一致.对保险公司所有权结构的研究,除集中于比较研究互助型和股份制两种公司组织形式外,还有少数学者研究了公司所有权结构的其他方面特点及其经济影响.如Huang,Hsiao和Lai(2007)以台湾人身保险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发现由家族控制的保险人、外国保险公司的分支保险机构等所有权结构特点对公司业绩即技术效率具有显著正面影响;Wang,Jeng和Peng(2007)运用台湾保险公司面板数据资料,研究发现内部所有权的存在对公司经营效率具有正面显著影响,而所有权的集中度、选取权的变化对公司的经营效率具有负面显著影响.

保险公司的董事会结构

Diacon和O`Sullivan(1995)较为系统地研究了董事会治理机制对英国人身保险公司及其他综合保险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正式治理(包括各种董事会子委员会的确立)对公司盈利具有正面影响,可抑制高管薪酬,但对于限制具有高薪酬董事的比例没有显著影响;任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董事长也可能限制高薪酬,进而提升盈利能力;董事会中前任董事的比例越高公司盈利能力越强,但公司也倾向于表现出高于平均水平的高管薪酬.

Wang,Jeng和Peng(2007)运用台湾保险公司的数据同时研究了保险公司董事会结构特征的经济影响,研究发现外部董事的存在对公司的经营效率具有显著正面影响,而董事会规模及董事长与CEO两职合一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则具有显著负面影响.

除此之外,Mayers,Shivdasani和Smith(1997)还研究了保险公司所有权与董事会结构特征之间的关系.研究认为,在互助型的保险公司中,因所有权无法与客户的保单分离开来,所有权转移的限制将阻碍各种公司治理机制作用的发挥,但互助型所有权并没有阻碍外部董事会成员的聘用,而且相比股份制公司,在互助型保险公司中,外部董事的相关重要性应更大,应任命更多的外部董事.Mayers,Shivdasani和Smith(1997)研究证实在董事会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人身保险公司从股份制转变为互助型时外部董事的比例提高,而财产保险公司由互助型转变为股份制时外部董事的比例下降,同时还发现互助型保险公司外部董事的比例越高,成本越低,特别是降低了薪酬支出.

保险公司的CEO特征

研究保险公司CEO的特点、任期、CEO薪酬及其经济影响等均是保险公司公司治理问题的重要研究领域.具体文献包括:基于Mayers和Smith提出的“经理人裁量权检测说”,互助型保险公司在要求更小的经理人自由裁量权的领域具有比较优势,而股份制保险公司则在要求更大的经理人自由裁量权的领域具有比较优势.在此基础上,Mayers和Smith(1988)认为如果经理人市场是竞争性市场,经理人薪酬的变化应反映边际产出的价值差异,自由裁量权的差异决定了互助型保险公司经理人的边际产出价值应低于股份制公司,因而互助型保险公司的经理人相比股份制公司经理人,所获得的薪酬或激励薪酬应更少.但相对于股权被广泛分散持有的股份制公司,互助型保险公司的经理人不需要受制于外在市场对于公司控制权的约束,如果相对于股份制公司,市场对于监督互助型保险公司经理人对公司的控制权更无效率,互助型保险公司的CEO则应获得较股份制公司经理人更高的薪酬.Mayers和Smith(1992)对人身保险公司CEO薪酬的研究证实股份制保险公司经理人的薪酬高于互助型公司经理人.此外,同样基于“经理人裁量权检测说”,Smith和Watts(1990)研究认为保险公司经理人的裁量权受到监管的严格限制,因而,相对于工业企业,保险公司CEO平均薪酬更低,其总薪酬中来自于薪酬激励计划的比例更小.

此外,还有学者研究了CEO任期及CEO持股等CEO特征的经济影响,Diacon和O`Sullivan(1995)以英国保险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发现CEO任期对公司盈利具有非线性影响关系,即初始时CEO任期越长越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但当CEO在公司任职过长时间,这一影响趋势将发生反转.Huang,Hsiao和Lai(2007)以台湾人身保险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发现经理人持股比例对公司业绩即技术效率具有显著正面影响.

结论

综上,国外学界已从保险公司所有权结构、董事会结构、CEO特征等多个方面对保险公司公司治理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细致的定量研究.而目前,国内学术界针对我国保险公司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则刚刚起步,对于保险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仍主要限于定性研究,缺乏定量研究文献.未来在针对我国保险企业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中,一方面需要充分借鉴国外已有文献研究成果,同时必须充分认识到我国保险企业在所有权结构、董事会结构等公司治理方面均具有“中国特色”,应充分结合我国保险企业的发展历程、当前发展阶段及经营特点展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