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会计处理

更新时间:2024-01-1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171 浏览:21633

摘 要:事业单位总资产中固定资产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有着无可置疑的重要性.但是针对我国目前经济正处于转型当中、国家逐步提高对财政体制的改革力度的情况,出现的种种迹象表明,我国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会计处理中存在很多问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难以使人信服,对社会产生一系列不利影响,本文就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及会计处理产生的问题做出一些思考,旨在抛砖引玉,希望能在改革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上做一些探索.

关 键 词:会计处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一、我国事业单位目前使用的固定资产核算方式的缺陷

(一)产生虚检测的增净资产

正如条例中明确规定的那样,固定资产对应固定基金.就是说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一方面获取一部分修购基金;另一方面又在计算修购基金的基础上增加专用基金,因而净资产在重复计算中得到增长.又因为我们的净资产中包括固定资产原值和从固定资产中提取的修购基金.所以这样的核算方式就不能使净资产指标得到真实的反应,就会使净资产虚检测增加.

(二)导致虚增资产总量

现行条例中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中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于是在在资产负债的统计数据表上,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无法在累计折旧的过程中反映出使用损耗,也就没法体现其新旧程度.因此,不知不觉中固定资产的账面价位与实际价值出现矛盾,资产总量得到了虚检测的增长.

(三)妨碍固定资产更新

根据我国现行条例的要求,事业单位如果想要弥补工作中造成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就必须通过提取相应的修购基金来完成.具体规定是收人多的事业单位多提收入少的事业单位尽量少提.这和企业的方法有很大的差异,并非按照固定资产原值为底线,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一定比例的计提拆旧,最终出现大批多数事业单位因修购基金提取的不足,减少固定资产的更新.

(四)本身的经管成本不完善

现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条例中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在购写建立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应当客观,但是实际中借记和贷记存在重复性,重复计算的结果便是虚增了事业的经济管理成本.众所周知的另一件事是在使用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并不计提拆旧,因此成本中并不能体现损耗,如果我们用非客观的方式使相应收入的成本降低,经管成本就不会有真是严谨的数据呈现出来.这种情况就会造成成本核算的不全面,成本费用会被大大减小,结余呈现虚检测的繁荣,长久下去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将不被重视和遵守.

(五)财会信息虚检测

如果遵循现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条例,我们可能不能够看到真实客观的呈现固定资产的数量和变化的数据,因为固定资产实物在现实中得不到有效控制,不能恰如其实的反映固定资产的情况,部分信息的虚检测大程度增加.

二、提高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水平的方法

(一)会计处理中确立自己的固定资产


我国相关条例中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使用两种会计分录来确立固定资产:支付款项时使用的和固定资产人账时使用的.但是这两组分录不能明确无误的指出业务之间存在的关系,简而言之,他们之间并无多少关系.目前存在很多的事业单位忽略资产入账这个环节,他们往往只关注做好付款这个环节,这是不合理的.久而久之,账外资产就开始逐步形成,使不法分予找到可乘之机,损害国有资产,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影响深远.所以我们要制定硬性的制度,原来我们的事业单位的资产来源是国家拨款,随着经济的发展自筹资金成了我们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主要来源.那么不再是国家出钱我们就应该明确自己的自主权,我们的事业单位完全可以走实行企业化的管理道路.明确我们对固定资产的核算是可以与企业会计制度同步进行的,可以撤销所谓的两者必须存在的对应关系.我们应该按照现代最新的企业管理制度来对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改革,首先是必须一直反对使用一组分录之外的分录方式,大力提倡合理的贷记和借记科目.

(二)会计处理中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目前现行的会计管理制度中,我们对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有许多不同的分类标准,比如根据捐赠物进行分类,这种分类方式就会产生以下几种规定:第一,如果我们接受的来自他人的捐赠物属于固定的财产的时候,与之相关的办法就应该是关于“固定资产”的有关科目;第二,很多时候我们选择接受的捐赠物可能不是“有形的资产”这个时候我们就应该遵循借记中的属于非“有形的资产”的部分,此类捐赠物还应遵循“事业基金”这种贷记中的科目;第三,还有可能我们得到的捐赠物是用途广泛的财物,这个时候我们就应该使用与用途广泛财务对应的借记和贷记方式.事业单位的净资产中包括固定基金和事业基金两种,事业单位的收人包含很多种,及时都是接受的捐赠物,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在事业单位中如果接受用途广泛的财物,也就等于增加了分配方式,在这种条件下我们还应当取消“固定基全”这个科目,使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方法趋于统一

(三)会计处理在固定资产折旧方面的应用

现行条例明确规定,我们的事业单位不允许计提折旧,但是我们必须不断地更新固定资产,所以又必须允许事业单位在一定比例下提取修购基金,这两者存在合理性又带有矛盾性,在这种条件下的会计处理方法也存在显而易见的缺陷:估量价值的失误.时间的不断向前就会拉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与净值的差额量,如果此时我们还是用固定资产账面原值来反映固定基金的话,净资产就会虚检测的增大,设备的生产能力也会打折扣;成本的不合理.因为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所以我们必须采取不客观的方式降低相应的成本支出,这就会使会计记录支出数据产生虚检测成分;我们不应该依靠提取相应修购基金的方式来更新与维护固定资产,因为这种方法是不恰当的.我们的事业单位并不是营利组织,他是公共事业的一部分,我们要保证他的固定资产,为此应提倡计固定资产折旧.

(四)会计处理应顺应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要求

现行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我国的事业单位如果想要转让自己的固定资产必须严格的按照合同协议确认的,借记和贷记应分别使用“对外投资—其他投资”科目和“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严格根据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借记和贷记分别是“固定基金”科目和“固定资产”科目.这种会计处理办法是为了保证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存在着的对应关系.而且我们还应该尽力去避免这两种会计处理的差异性过大,力求让他们朝一个和谐的方向发展.所以我们要求撤销“固定基金”科目,使这两种投资方式处理办法尽量趋于一致.我们应当明确只有使用科学的方法才能有效地管理固定资产,使其安全并能够恰如其分的充发挥作用,最大程度的提高事业单位的竞争力,发挥出经济和社会两重效益.

三、小结

在我国事业单位目前使用的会计制度仅仅以核算账面价值作为固定资产,这种核算方式并不科学,它会不真实的增加资产总量,妨碍固定资产的更新变化.所以应该取消“固定和专用”基金等科目,使按照资金来源列支来购置固定资产的事业单位改变工作方式;并且提倡取消修购基金,让“累计折旧”取而代之.努力完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