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调查

更新时间:2024-03-3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573 浏览:15458

【摘 要】为了认真落实国家就业政策,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国家提出了由政府贴息为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提供贷款的项目,以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资金的问题.本文以咸阳市渭城区2012年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情况为例,论述小额担保贷款对本地区促进就业方面产生的重要意义,分析其在实施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 键 词】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就业;调查

充分就业是民生之本.作为积极就业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小额担保贷款在扶持就业、创业促就业方面起到了的积极推动作用.2012年,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将小额担保贷款作为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抓手,首次将65亿小额担保贷款任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体系.咸阳市渭城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把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列入全年就业工作的重点,以“放得出、收得回、见效益”为目标,积极开展、有序推进,保证了小额担保贷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按时按量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为创业人员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撑.

一、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2012年渭城区小额担保贷款完成情况

2012咸阳市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9亿元目标任务,渭城区分解任务8000万元.渭城区根据上级精神,由区人社局小额办公室牵头,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截止8月底,为下岗职工、大学生等提供小额担保贷款8733万元,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1102户,带动就业1万人,并为1501名从业人员进行了职业技能鉴定并发放了职业技能证书.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小额贷款的主要内容

1.贷款对象.(1)渭城区户籍且在本辖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男)/55周岁(女).

2.贷款额度、期限.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自主创业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万元;近五年内毕业的资助创业大学生,凭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创业的,借款人数不超过3人,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对于经营周期较长的项目,经审批可延长至4年.

3.贷款运作模式、计息、用途.采取委托贷款的运作模式.区人社局作为委托方提供资金,由指定的商业银行根据委托方确定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等代为向借款人发放,并监督使用、协助回收.贷款在贷款期限内不计息.创业贷款产生的银行手续费、担保费在创业基金中列支.贷款用于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所需资金,不得挪做他用.

4.贷款的程序.为方便自主创业者小额担保贷款的,咸阳市渭城区人社局专门成立小额担保贷款办公室,抽调专人进行.我区所有乡镇(街道)均成立劳动保障所,配备专门办公场所和办公人员,预算工作经费,从源头上保障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有效开展.(1)申请.借款人提交相关表格和申请材料.并参加由人社区培养科组织的免费SYB创业培训,培训结束后发放《陕西省个人自主创业优惠证》.(2)受理.借款人可以直接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社保所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去小额办提出申请.(3)审核.街道办社保所受理后,完成对借款人基本情况的核查.上交渭城区小额担保办公室审核,小额办在15日内对借款人进行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核查.对于同意借款人贷款申请的,确定其贷款金额、贷款期限.(4)担保.借款人应有2名在渭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工作人员担保,并向担保机构提供相关担保材料.(5)发放.经办银行进行审核,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后发放贷款.

5.贷后管理.区小额办对项目的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监控,为借款人建立档案专户,提供免费的档案管理.借款人未全部还清贷款之前,档案不得迁转.区小额办对未偿还债务的借款人,要采取通知,上门追索和按相关程序冻结档案等多种措施进行催收.

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在实施中暴露出的问题

(1)贷款额度较小,效果不显著.人社部门多年来一直执行小额担保贷款个人放贷最高不超过8万元的标准,对一些经营实体起不到本质性的作用,影响了自主创业的贷款积极性.(2)手续复杂,难以做到公平公正.贷款手续繁琐,申请表一式三份,除需要提供借款人、户口簿、结婚证(单身须出示婚姻登记部门单身证明)、营业执照外,还须借款人所在村(社区)、社保所、担保人单位等的盖章证明,这对于文化层次不太高的自主创业者来说过于专业和繁琐,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任务和进度.由于申请小额贷款人数较多,审批部门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对于“熟人”或“关系户”一路绿灯,很快放款,而没有“关系”的自主创业者只能排队,甚至一两个月后才能拿到贷款,严重影响了自主创业者的贷款积极性.(3)反担保门槛仍然较高.小额贷款反担保人范围大部分仍局限于财政拨款人员,造成部分找不到反担保人的自主创业人员急需的贷款无法申贷.(4)风险性难以控制.贷款不同于社会救济,必须讲求安全性.由于下岗失业人员经济基础差,没有固定收入,贷款潜在危险很大.银行面对若干个体借款者,没有太多精力去跟踪每个人的经营状况,一旦发生借款人无法如期还款或不愿还款,就会束手无策.

三、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建议

(1)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各经办金融机构在保证小额担保贷款安全的前提下,要尽量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在原有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手续.对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提供信贷支持,并在资信审查、贷款利率、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方面予以适当优惠.(2)探索完善反担保机制.反担保作为风险控制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小额担保贷款的需求.如何在风险控制与满足贷款需求之间寻求平衡是关键.解决办法是创新担保形式,提供多种担保方式来供借款人选择.比如,可以借鉴江西经验,建立信用社区,由社区根据创业者在社区日常生活行为而做作出的信用担保评价作为下岗失业人员申办小额担保贷款的“反担保”形式.对于信用评价高的社区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可以免除贷款担保.另外,在反担保要求上,也可以区别对待.对于参加过创业培训、创业计划周详、有过创业经验、学历较高并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可以免除担保.(3)简化放款程序,延长还款周期.渭城区目前只有两家银行支持放款,每家银行只有一个人在做放款的工作.很多借款人的资料已经审核通过,银行却无法放款.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经办机制,要尽量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可以设立“一站式”怎么写作大厅,各相关部门联合办公,可随时就有争议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同时也节省了申请人在各部门之间往返奔波的时间.

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国家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一项重要扶持政策,是解决劳动者创业融资难的重要渠道,对于促进创业扩大就业具有倍增效应.应充分认识推进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在壮大区域经济、富裕城乡群众和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把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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