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账务处理方面的若干主要区别

更新时间:2024-03-3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4704 浏览:151109

【摘 要】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在资产发生损失、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存货盘盈、盘亏发生的损溢、固定资产改扩建支出、销售退回、对外投资、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等方面业务的账务处理存在较大区别.

【关 键 词】会计准则;小企业;区别

财政部2011年10月18日正式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并规定于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为纲,同时借鉴《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充分考虑了我国小企业规模较小、业务较为简单、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相对单一等实际情况,大大减少了会计职业判断的内容,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等多方面进行了简化处理.因此,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在会计账务处理方面,存在以下主要区别:

一、各项资产发生损失时的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各项资产发生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而《企业会计准则》中则要求,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时确认资产损失,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如坏账损失,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期末时应计提坏账准备,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实际发生时,则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按《小企业会计准则》则应在实际发生坏账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二、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的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出租周转材料的租金收入作为营业外收入,即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出租周转材料时的租金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相应地,出租周转材料的修理费、摊销等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出借周转材料发生的费用则作为销售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三、存货盘盈、盘亏发生的损溢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一律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即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冲减管理费用,即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要分别不同情况处理:属于定额内的合理盘亏,作为管理费用处理;属于一般经营性损失的,扣除残料价值以及可以收回的保险赔款和过失人赔偿后的剩余净损失,经批准后也可作管理费用处理;属于非常损失的,则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四、固定资产改扩建支出的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固定资产改扩建支出,一律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即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但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盘盈固定资产,则按照同类或者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或评估价值,扣除按照该项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计价,借记“固定资产”,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不作为会计差错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对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进行资本化或费用化的职业判断,即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不符合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而对于盘盈固定资产,则要求作为会计差错处理,借记“固定资产”,贷记“以前年度损溢调整”科目.

五、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小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的销售),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不考虑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时需考虑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相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则应作为调整事项处理,借记“以前年度损溢调整”等相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六、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内容有差别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即除小企业的所得税、可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各种税金及附加.

《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不作为营业税金及附加处理,而应是作为管理费用核算.

七、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的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视作包装物出售的价税款收入处理,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八、对外投资的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对外投资首先按投资对象的可变现性和投资目的不同,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其次,再按投资性质不同,分为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为此分别设置了“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共三个科目进行核算.并,即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中则作了不同的分类,并分别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进行核算.

对长期股权投资,则要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如何,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九、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应分别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对企业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属于企业依据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如果国家发布了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则按国家发布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国家没有发布相关会计处理方法,而且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能够合理确定,则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如果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企业为了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流量等方面的会计信息而变更会计政策,而且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能够合理确定,则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如果会计政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则无论因何种原因变更会计政策,均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发生的前期会计差错,如果属于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如果属于非重要且非故意造成的前期差错,可采用未来适用法.

企业发生的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