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课外培养

更新时间:2024-03-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3284 浏览:57684

摘 要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较以前有明显提高,但在根本上还缺乏内生的法律信仰.本文从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理论三个层面来探讨如何加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课外培养.本文提出,加强对大学生的媒介法律信息辨析引导,关注并支持大学生的社会法律生活实践,促使大学生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法律心理;通过校纪校规层面、法律社团层面、学年论文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学生申诉处理环节,来实现法律观念在大学生群体中的课外多渠道传播;建议学校有关部门利用新媒体有选择的做好法律理论营销工作.


关 键 词 大学生法律意识 课外培养 法律心理 法律观念 法律理论

作者简介:徐琴,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思政理论教研部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民法与边缘法学教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8-223-03

卢梭曾经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豍因此,一国法律能否被严格地执行和积极地遵守,根本上取决于人们的法律意识.随着社会普法教育的深入,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较以前有了明显提高,但在根本上还缺乏内生的法律信仰.

张文显教授在他主编的《法的一般理论》一书中把法律意识定位为“是与群体或个体心理特征相联系的、人们关于法现象的认知、情绪和意志的总和.它在内容上包括人们对法现象的知晓、理解和把握;对法规范和法行为的情感、评价和态度;对法现象的意愿、要求和期待.在形式上表现为人们关于法现象的心态、观念、理论.”豎本文将从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理论三个层面来探讨如何加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课外培养.

一、加强媒介法律信息辨析的引导,关注并支持大学生的社会法律生活实践,促使大学生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法律心理

法律心理是法律意识的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体在一定的社会条件和传统文化氛围下,根据自己的社会法律生活的实践和感受而形成的对法律的直观的、表面的、片面的、零散的认识、感情、情绪、体验等主观心理活动和反映.法律心理是法律观念的精神源头,是法律理论传播的的潜在动力.而当今存在的法律无用心理、惧讼心理、法治民心理等,严重阻碍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因此,要真正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积极引导符合法治精神的法律心理,这是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首要任务.

研究表明,在现代社会中,媒介已成为人们获取知识最重要的来源之一,人们头脑中关于“社会图景”的信息80%以上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获知的.豏大众传媒的传播信息可以分解为两个层面——表层意义和深层意义.处于塔中的大学生对媒介本质知之甚少,对于媒介法律信息的理解容易停留在表层意义上,往往无法解读出信息背后深层次的内涵,容易受控于媒介法律信息.因此,高校法律意识培养,要重视对大学生媒介法律信息辨析能力的培养,即大学生面对各种媒介法律信息时所表现出的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价能力的培养,促使大学生能正确地理解媒介法律信息,形成正确的法律心理.

高校可以通过思政教师联系二级学院的方式,通过事件传播法加强对大学生的媒介法律信息辨析的引导.这些事件传播的信息传播载体应该是大学生感兴趣的社会热点问题.利用大学生受众对于新闻的信任程度远高于灌输的特点,有效地降低他们的心理排斥度,帮助学生发现法律发挥作用的实效.大学生在主动关注事件的同时,自然而然地接收了相关的法律信息,还不会因此产生反感.但是,大学生平时看到听到的媒介法律信息中,不少可能是反面信息.因此在采集事件信息的过程中,引导者要深刻地挖掘隐藏在那些反面信息背后的相关内容,适当做好媒介法律信息的辨析引导,让大学生通过实例自己去判断法律的本质究竟是什么,法律到底是控制公权力的工具还是制约私权利的手段,法律究竟是否无用,法律到底有无缺陷等.这个辨析判断的过程,对大学生正确法律心理的塑造应该说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此外,高校内部应考虑设立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重点关注大学生的校外勤工俭学、生活消费、校外实习、自主创业等社会法律生活实践,为他们提供及时的法律问题解惑,让他们时常意识到法律的价值存在.

二、法律观念在大学生群体中的课外多渠道传播

“法律工具主义是一种全局上制约我国法律价值和法治目标实现的理论”.豐大学生普遍重视法律的实用工具价值,却缺乏对理性、正义、秩序、平等等法律核心价值的认同.当代大学生缺乏法律信仰,根本上就是由于缺乏法律价值观念的认同.因此,在法律信息传播过程中,要格外注重法律观念的传播,尤其是课外传播.毕竟,个体偏好最佳的唤醒水平,过低和过高的刺激水平都不能够使个体满意,而中等水平的刺激能够使个体得到令其满意的唤醒水平,从而使个体能够有足够的行为驱力,课堂上的重复刺激将使唤醒水平降低,而多种形式的法律观念课外传播,能达到对大学生的最佳唤醒水平.

法律观念是人们对法律现象反映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相对比较自觉、比较稳定,并含有一定理性成分的意识层面.它处于法律意识的中间层次,是联系法律心理和法律理论的相似度检测和过渡.高校应重视对大学生法律观念的课外传播,尤其是法律至上、平等适用、权利本位、正当程序等观念的课外传播.缺乏正确法律观念的支撑,大学生对法律条文、法律解释的宣传更多的将是被动的接受,很难被固定的思维方式内化获得认同.因此,法律观念的传播应该是法律信息传播的重点.

那么,如何加强对大学生法律观念的课外传播呢?

(一)校纪校规层面上的法律观念传播

1.引入科学的校纪校规制定程序,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校纪校规的制定过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与法律法规相协调,与高等教育全面发展相衔接,与大学生成长相适应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制度体系.”显然,该意见要求高校科学制定校纪校规,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