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公开的意义

更新时间:2024-02-2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1312 浏览:95733

【摘 要】裁判文书公开是落实审判公开的重要环节,是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大势所趋,作为案件再现的载体,裁判文书公开有利于贯彻阳光司法的理念,满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方便了舆论监督,也有利于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自身素质的提升,同时为法学研究者获取司法实践资料提供了平台.

【关 键 词】裁判文书,公开,意义

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开始施行,由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权威、规范、便捷的原则,建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了全国法院裁判文书的发布平台.河北省高院也就裁判文书的网上公示工作做了部署,目前,河北省各基层法院已印发《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相关通知》,开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已生效的裁判文书.裁判文书公开是落实审判公开的重要环节,是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大势所趋,作为案件再现的载体,裁判文书公开有利于法院审判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院的公信力;有利于群众更深层次地了解和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防止腐败现象发生;有利于法学研究,为法学研究者获取司法实践资料提供了平台.裁判文书的公开是审判公开的延伸化和完整化,是审判公开的重要环节,其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裁判文书网上公示有利于司法公正与效率

公正与效率是法院工作永恒的主题.习总书记说过,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首先,裁判文书公开能够促使法官提高法律素养、加强理论学习.一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说理充分的判决书需要需要法官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同时要求每个办案法官都要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庭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制作每一份判决,要以谦虚的心态面对裁判文书公开后的公众的评价.由于裁判文书要公布,法官会倍感压力和责任的重大,自觉加强学习和调研,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有效地推进裁判文书的改革和提升裁判文书的质量,实现由公文型向法理型裁判文书的转变.其次,裁判文书公开为法院之间、法官之间交流审判经验提供了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作为各级法院、各类裁判文书上传平台,为全国法院、全国法官提供了学习交流的机会.一方面有利于实现司法统一,尽量实现同案同判;另一方面,各地的法官也会参考最高院的文书,尽量做到和最高院保持一致,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

二、裁判文书网上公示有利于社会监督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等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地、及时地公布裁判文书是一项“阳光工程”,公布裁判文书就是将司法裁决置于阳光之下,以便于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同时尊重和满足公众司法知情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有利于提高司法机关的社会公信力,会使百姓增强对法律的信心,树立人民法院的公开、公正和人民法官光明磊落的形象.如果做不到裁判文书公开,则无论落实公开审判原则的其他环节做得多好,恐怕都难以使人确信程序的公正.裁判文书的网上公示,能够使当事人及其以外的公众方便地知晓其内容,增强了司法公信力.裁判文书作为法院审判的结晶,只要将裁判文书公开,也将法院的司法过错、司法结果置之于社会所有公众的监督、审视之下,接受社会公众的评判,可以更好滴促进审判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减少司法腐败.裁判文书公开作为增强法院审判透明度的重要举措,可以让审判更加公开透明,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每个具体案件的裁判过程并进行监督,让老百姓感受到法院审判的公正.公开生效的裁判文书,便于群众查阅、浏览,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从根本上让老百姓感觉法院审判的公正,能更进一步促进司法、司法廉洁.

三、裁判文书网上公示有利于法学研究

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种类齐全、分类清晰,主要分类为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赔偿案件、执行案件和知识产权.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十分方便.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对各级法院的审判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还可以为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提供案例素材,也是法学界专家学者开展法律教学和法学研究的宝贵素材,具有很高的综合使用价值.对于普通大众而言,该平台也是个感知法律、认识法治的有效途径.法院通过网络公开判决书能够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把裁判文书的功能发挥到最大.当事人及其以外的社会公众通过裁判文书网上生动而真实的案例,能够了解法律条文是怎么样被应用到实际纠纷当中的,这对于增强公民的维权意识、培养社会的法律文化有促进作用.

公开裁判文书是现代各国司法制度的通例.在英美法系的一些主要国家,如美国、英国都定期或不定期发表判决书.美国最高法院的所有判决都发表和出版,重要的判决书还刊登于全国性大报(如《纽约时报》),而联邦上诉法院乃至联邦地方法院的判决书也同样公布.同样,大陆法系国家最高法院的判决和下级法院的一些重要判决通常也公开出版.裁判文书公开是阳光司法指导思想下审判工作的大势所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不足,笔者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几点建议:第一,建议从立法层面对裁判文书公开的范围予以明确(河北省各基层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大多数是判决).第二、裁判文书的公开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的同时,也要避免因公开而给当事人的隐私及社会公共利益带来损害.建议在立法层面对未成年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予以保护.第三、建议对网上公示的裁判文书加强管理,必要时建立典型案例分析等栏目,强化其普及法律知识的意义.第四、建立审核监督机制,减少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内容表述及适用法律上的错误,提升裁判文书的公信力,避免对群众产生误导.第五、建议拓宽裁判文书公开的渠道.现有裁判文书公开方式多数都是依靠网络,如果能结合互联网、报刊、书籍来公开,能更好的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