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问题的新制度经济学

更新时间:2024-01-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034 浏览:17915

摘 要:在景观发展日趋多元化的前提下,针对在景观发展特有的制度构架下出现的产权主体不清晰、地方政府有限理性以及景观发展与社会生态目标偏离的现象,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予以分析,并结合相关理论得出建议:完善政策制度,合理界定景观产权;调整产权收益分配,通过产权界定与制度安排来建立景观发展的长效机制.

关 键 词:新制度经济学;景观;产权界定;制度安排

中图分类号:F091.34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1-0004-02

引言

景观是一个多义性术语,它具有美学、地理学、生态学三个不同学科范畴上的含义所指.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学者对于景观科学的研究还大多停留在地理学或是生态学的范畴内.然而,当今的景观,既是大自然的产物,也是人类经济活动的产物,它是大自然演变与人类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产物.

从经济学的角度,人与自然的关系可归结为人地关系.因此,从经济学角度来理解,景观可以理解为是人地关系发展历史的综合表现,其中土地(狭义的土地)既是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景观的载体.景观本身构成了当今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同时,为了使人们有一个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环境,我们应该在景观发展中注重环境保护.因此,本文尝试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与分析方法来研究景观发展问题,期望以新的视角,为解决景观发展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带来新的思路和启发.

一、新制度经济学分析的相关理论

(一)产权理论

以科斯和诺斯为代表的西方现代产权经济学,是产权理论的基础,其理论的核心是科斯定理.科斯在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指出,产权的明晰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如果交易费用为零,那么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所描绘的市场机制是充分有效的,最终的结果是不受法律状况的影响的,外部性也能根治;一旦考虑进交易费用,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当然,市场机制也会由于外部性的存在而失灵.可见,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产权规则是至关重要的.巴泽尔认为,产权由消费这些资产、从这些资产中取得收入和让渡这些资产的权利或权力构成[1].


(二)外部性理论

外部性是指一个经济主体对另一个经济主体的影响不能通过市场来解决.在德姆塞茨看来,产权的一个主要功能是引导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其重要性在于能帮助人们在社会交易中形成合理的预期[2].外部性概念由马歇尔首次提出,后来,庇古等经济学家对此概念进行了扩展.在布坎南看来,外部性是指某个人的效用函数的自变量中包含了他人的行为.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前者指个人行为对他人或其他诸方带来利益,他人或其他诸方无偿享受,而所有成本则由个人承担;后者指个人行为对他人或其他诸方带来损害,却不用进行赔偿或承担全部成本.

(三)交易费用理论

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将交易费用解释为“利用机制的成本”.阿罗1969年将交易费用定义为“经济制度运行的费用”.威廉姆森认为,交易费用就是“经济系统运转所要付出的代价或费用”.其对交易费用理论的主要贡献是:在科斯的基础上,对交易费用的内涵和外延作了新的解释;从资产专用性、机会主义、有限理性、不确定性和交易的频率等多方面论证了交易费用产生的原因;建立交易费用与资产专用性等变量的关系式;将交易费用理论和方法应用到经济组织问题的研究中.总之,交易费用是对社会财富和稀缺资源的损耗,高额的交易费用可能减少或消除本来可能有利的交易,虽然交易费用无法彻底消除,但却是可以降低的.用交易费用比较制度安排的效率,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

二、景观的产权问题

Price.C(2009)认为,欧洲景观公约中的关于景观的定义最合适经济家所从事的景观研究:景观是由人所感知的一个区域,其特征是景观在自然或人类因素的行为及相互作用下而产生的.因此,景观可以看做是具有地方区域性的公共物品.

景观是一个公共物品,其市场具有非排他性,使土地所有者难以控制其土地景观的进入与使用,同时,也使各所有者行为与景观总产出之间的关系变得错综复杂.也正因为如此,土地所有者就成为各种属性的多重行为人.任何人都会影响景观特征,没有人会拥有对景观的全部所有权.当各种属性的所有权分割以后,就会产生共同财产问题,就需要组织加以控制.同时,为了避免所有者之间发生侵权行为,必须做出排他性规定,做出限制.

如果景观仅作为一种文化怎么写作或娱乐提供者就不会有社会价值,也就不会有法律条例来控制土地所有者因产权使用所产生的外部性.正是因为景观产权具有多重属性,且当今社会,景观的作用不仅仅局限于文化怎么写作或娱乐提供,而是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以及刺激就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产权的界定成为必然.正如科斯在1959年发表的《联邦通讯委员会》一文中明确指出的,只要产权不明确,外部性侵害就不可避免;只有在明确界定产权的基础上利用市场机制,才能有效地消除外部性.

这也证实了德姆塞茨的观点,当一种公共资源的经济价值上升时,公众倾向于把这种资源的产权界定得更加清楚.之所以要素和产品相对的长期变动会产生制度变迁或产权界定的需求,是因为当某种要素或产品因为某种原因变得稀缺因而相对上升时,其所有者可以从对这种要素或产品的所有权中获得更多的收益,当所有者从对产品或要素的专有权中获得收益大于保护这种专有权而支付的成本时,产权制度的建立就会成为迫切的需要.

因此,随着景观发展价值的日益增加,景观的相关产权界定必将逐步明晰与完善.有效率的产权安排将有利于产权的自由转让,并有利于降低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交易费用且提供激励约束.景观有效产权的界定,在我国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我国特殊的历史背景与政治制度,景观赖以发展的土地,其所有权归集体,农户只享有经营权和收益权等,在不同的景观格局分布下,会因为不同行为主体的不协调行为造成景观的变化.

三、制度安排与景观管理

由于景观的多功能利用程度很高这一特点,要设计出一项规划不伤害任何人的利益是很困难的.景观管理、景观规划的思想经常会导致社会团体、民族、区域或地方利益的冲突.同时,在景观管理上,每一个所有者可能都有不同的目标和管理方式,可以是农业景观、森林景观、工业或住宅地景观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政策目标.由此,不可避免地要产生公共政策失灵.

因此,制度安排的设计必须考虑景观的公共资源这一性质.埃里克·弗鲁博顿、鲁道夫·芮切特在《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分析范式》一书中指出,对私人产权界定、监督、执行或将外部效应内部化的费用也许太高,因此,某种形式的集体行动可能就是比较理想的,这就需要进行公共资源的治理和管理.公共资源的制度解决办法是:(1)实行完全集中制,即式统治者拥有所有资源的情形;(2)实行完全私人产权原则及自由合约.还需要一个制度结构来完成获取、界定、监督、执行、冲突解决、治理公共资源等一系列活动.

事实上,景观发展问题的解决,可以通过技术改造实行土地整理,可以在农业、旅游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过程中予以重视及解决,但归根结底还必须通过产权界定与制度安排予以解决.由于景观是公共物品、它的变化是由个人及集体决策决定的,因此,景观管理变得复杂甚至有争议或冲突,需在程序或制度安排上找到最适合的来管理和组织它.但由于景观的经济学研究还不完善,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景观的制度安排如何进行帕累托改进尚不明确,只有部分制度选择可供参考.比如实行有偿土地征用权与分区制.分区制是被政府当局广泛使用的一项解决外部性的工具.由政府来实现分区制意味着它们代表社会整体分析土地所有制的使用权.具体措施包括:重视外部性的溢出效应;命令与控制:国家作为一个法律实体有权成为附属于土地的产权的一部分;市场发展:唤起公共信任主义[3].此外,由于具有公共物品及公共资源的双重属性,景观应该作为使破碎的功能和利益重新聚合的一件中间商品,同时把它们融入地方或区域的发展项目中.地方方案具有解决个人与集体之间成本与收益平衡的优势,可以充当预期方案的协调机制.

四、景观发展建议

明晰产权

在我国特殊的政治制度背景下,国家是景观这一公共物品的产权供给中心,所有权的界定和交易不可能像在私有产权下那般清晰与高效率.然而,产权不清晰将会带来极大的交易费用与外部性,因此,应从经营权与收益权等其他产权束入手,解决明晰产权这一问题.

首先,从景观这一公共物品的供给中心来看,改革政府的干预行为,使其作为“企业型政府”与企业共同维持一种公平、合作、竞争的关系.这并不意味着政府责任的让渡,更不主张政府退出,而是转变供给方式,关键在于能够为社会的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规范的市场秩序.通过这种方式的互补,克服“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

其次,明确划分景观产权经营权及其收益分配.政府可以将城市交通廊道、桥梁、港口等景观组成要素的专门经营权拍卖、出售,甚至于股份制改造,由私人或股份制企业来经营.对部分准公共物品,在明确产权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让能够“最优”使用这项权利的经济主体获得这项权利,从而提高产权效率.在这一市场化过程中,政府仍然要扮演监督与管理的角色,避免出现财政负担过重以及低效率供给的情况.

完善制度

通过前文分析可知,政策制度的完善能够有效的抑制机会主义行为,提供有效信息,进而降低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并提供激励与约束.通过制度约束与管理,景观规模被约束在一个适当的界限内,也可部分地内化其外部性成本和收益,从而具有一定的效率.

从我国目前的立法情况上看,还未制定景观保护方面专属的成文法,也没有针对景观发展中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条例来约束相关决策者或管理者的行为.从政策上看,我国以景观发展与保护为出发点的政策措施还较少.

在这一方面,我国缺乏相关制度管理的经验与实践,可以尝试效仿在景观学科发展较早的部分欧洲国家,特别是欧盟成员国的做法,即多个景观区域间签署景观保护条约,形成相互间的监督与制约,达成发展共识,提高景观意识,特别是景观发展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其次,环保等相关部门可成立景观保护小组,实地考察调研,分区域制定特定的景观保护规划,并能够普及景观保护知识,指导景观保护的具体实施行为.

重视学习

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组织与学习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学习对制度变迁的影响则表现为,首先,制度是人通过学习形成的思维模型和信仰结构的外化;其次,经验和学习的差异是形成不同社会和文明的重要原因;再次,经济和制度变迁的速度是学习速度的函数,而作为制度变迁关键的组织必须是有效组织,组织是否有效,要看组织是否具有实现组织最大化目标所需要的技术、知识和学习能力.

目前,我国的景观教育大多从大学教育开始,研究方向多为景观生态学,普及面较窄.因此,面对我国日趋紧张的经济与环境矛盾,要使景观问题研究的相关学科的发展更具生命力,就必须重视景观的学习教育问题.要从初中、高中开始增设景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课程,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宏观意识,给学生们灌输景观研究方法及思想.大学教育则应更具专业化,使景观研究工作朝着更多元、更综合、更专业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