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婚姻法》系列报道

更新时间:2024-01-2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266 浏览:18997

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

1980年,历经十年浩劫,在堆积如山的历史遗留问题中,《婚姻法》修改工作艰难起步,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巨大变化,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也呈现了前所未有的多样与复杂,再度修改《婚姻法》的呼声,日益迫切.


八届人大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修改现行《婚姻法》.

一石激起千层浪.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婚姻法》修改话题,立即引起全社会关注.

1997年,本刊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次《婚姻法》修改要遵循这样几个原则――遵循国家基本大法的原则、要与有关法律相衔接的原则、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坚持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原则.

同时,婚姻法学专家们经过大量的调研工作,反复商讨论证,提出了诸如“小修小改”、“大修大改”、“重新制定一部新的《婚姻家庭法》”等许多建设性的观点和意见等

当记者在1997年本刊第13期发表了《修改婚姻法还是制定婚姻家庭法》一文后,收到不少读者来信,就《婚姻法》修改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

为了能够广泛听取民声、吸取民意,本刊与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共同开辟了“《婚姻法》修改大家谈”栏目,并请该研究会总干事巫昌桢教授,担任特邀主持人.

该栏目推出后,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各个行业的读者来信数百封,大家通过剖析个案和具体事例,纷纷表明了自己对《婚姻法》修改、补充和完善的心声.

本刊认真挑选,精心编辑,将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读者来信公开发表,分别以“《婚姻法》修改大家谈”之一、之二、之三、之四、之五,发表在1997年本刊第15期、17期、19期、21期、23期上.

大家踊跃表达,各抒己见,为《婚姻法》修改添砖加瓦,达到了预期目的与良好效果.

2000年,为做好《婚姻法》修改宣传工作,本刊在第一期率先全文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的法学专家建议稿,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真正体现了立法的性、公开性、科学性.

同时,还刊登了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忆南撰写的《专家学者对婚姻法修改献计献策》的文章,将专家学者的修改意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阐述.

由此,以往那种“立法、立法,蒙着面纱”的神秘大幕被拉开,广大民众亲自参与、亲身表达的立法透明度,得到了真正体现.

点评:

通过配合《婚姻法》修改所作的这一系列宣传报道,体现了立法、科学立法的真正内涵,也为立法宣传工作开辟了一个新的思路,在立法者与专家学者和普通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相互沟通的桥梁.本刊发表的这组报道,引起了最高立法机关的关注,其中一些观点和建议在新《婚姻法》中均得到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