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名校法学本科生国际化培养平台构建模式

更新时间:2023-12-3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485 浏览:15167

摘 要随着我国在世界舞台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法律人才的国际化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而承担着教育责任的高等院校,则成为培养国际法律人才的核心场所,本文通过对相关主体的调查研究,优化我国高校法学教育培养模式与体系,以达到提高法学本科生的国际竞争实力之目的.

关 键 词法学教育本科生国际化培养平台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国政法大学校级教育科学教学改革项目《法学本科生国际竞争力培养体系研究》项目成果.

作者简介:郑佳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师,民商法学博士;廖璇,韩国大佛大学经营学院教师,经营学博士.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1)12-001-01

从上个世纪末,法学本科毕业生严峻的就业形势就有显现,尤其是从2002年开始,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遇到前所未有的危机,在全国214个学科专业中,法学专业就业率当年排在187位.面对如此严峻的就业形势,我们不得不对其加以关注和反思.此时,提高法学本科生的竞争力,尤其是国际竞争力,便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完善法学本科生的国际化教育培养模式,我们特对哈佛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耶鲁大学、海德堡大学等十二所著名大学的本科生国际化教育培养模式进行调研,并将其在国际化培养教育方面的共通经验总结如下:


一、学校高度重视对学生进行国际化教育培养

以上所提到的十二所高校,无一例外的高度重视国际化教育培养.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秦春华曾在访谈节目中提到:“我们(北京大学)的目标是要让我们的学生在大学的期间都至少有一次出去交流机会.”德鲁吉尔平福斯特在HarvardWorldwide上面提到,哈佛的教育要让所有的学生得到一到两个的国际交流机会.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这些高校一般会特别设立一个专门的部门,组织开展国际化教育培养工作,如北京大学的国际合作部、哈佛大学的HarvardWorldwide、剑桥大学的InternationalSummerSchools和VisitingStudents项目协会、德国洪堡大学的ProjekteInternational计划和弗莱堡大学的InternationalOffice等.这些部门专门负责贯彻落实学校的国际化教育培养的工作计划和各项决定,加强对外联络,以促进学校国际化教育培养的发展.

二、科研和教学具有明显的国际化特征

以上大学依托自身的师资力量和学校资源,在科研与教学方面都走在了国际发展的前沿.这些大学通常都设有许多国际化的科研项目,主要以国际性课题的研究为主.以哈佛大学和剑桥大学为例:哈佛大学在教学、科研以及各种项目培训方面,与世界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的密切的合作关系.哈佛的researchcenters在阿根廷、巴西、智利、中国印度、日本、法国等八个国家均设有.剑桥大学同样有许多国际化的项目,并且其院系和科研部门几乎对世界每一个角落都有研究――国际研究中心、东亚学院、非洲研究中心,和拉丁美洲研究中心.这些高校以国际化的视野进行教学科研活动,其活动领域遍布世界每一个角落的不同问题,教学科研的国际化同时也有利的促进了校园国际化水平的提升.在课程设置方面,除开设常规的本科生专业课程以外,还同时开设本专业的国际化课程以及世界大部国家的语言、历史、政治和文化方面的课程.

三、优秀的国际化生源和师资队伍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上述高校都拥有庞大的一个国际化的学生群体,其中既包括国外通过申请就读该校的学生,也包括参加交流项目而被接待的学生.国际留学生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为校园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国内外学生还能通过交流促进和加深了不同文化之间的理解,创造一个多元的文化学习氛围,开阔学生的国际视野.为向学生提供高质量、多形式的教育,以上大学均拥有一支高质量的国际化教师队伍.其中,既有从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选拔的优秀教师,也有短期讲学的专家学者.高质量的国际化师资队伍无疑是这些学校国际化教育培养成功的又一重要基础.

四、众多内容丰富的交流项目

以上大学都可以被称之为开放性大学,他们均与世界上不同地区的数百所著名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学生通过数量众多的交流项目,获得了在其它国家和地区的大学交流学习的机会.这些交流项目既包括海外暑期班等短期项目,也包括校园国际化文化活动,这些项目和活动在这些学校的国际化教育培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哈佛大学校园里有丰富的国际化课外活动,哈佛大学的学生可以参加数百个不同的学生组织,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专门给国际学生设置的,并提供国际化教育培养的机会.像“哈佛大学无国界工程师组织”就是让学生为国外的地区提供志愿怎么写作的.

五、结语

“国际化”已成为法学教育的新潮流.诚然,“国际化”战略能够培养出更多适格的跨国法律人才,但并不是所有的法学院都具备发展“国际化”战略的条件和优势.为了“国际化”而“国际化”,终将会失之盲目.要实现法学教育的“国际化”,更多的还需要依托本土资源的丰富和发展,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学教育水平和科研能力.有责任、有担当,才能主动地参与“国际化”、全球化,否则只能是被“国际化”、被“边缘化”.

注释:

中国教育新闻网2010-04-22“高考路上,你我同行”2010年高考系列访谈节目,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秦春华访谈内容.

杨丽艳.剑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培养模式及其借鉴.高教论坛.2003(6).

哈佛国际化概况..worldwide.harvard.edu/iws/facts/index.jsp.

万猛.法学教育应该追求怎样的“国际化”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周末》报.

相关论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