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知识产权战略与经济探析

更新时间:2024-01-0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5623 浏览:118078

通过短短几十年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韩国已发展成为知识产权领域举足轻重的世界强国.韩国的实证资料显示,专利状况与整体经济状况存在正相关关系.正因为这种正相关性,韩国将知识产权制度视为基本国策,其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措施对于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具有借鉴意义.

任何一个后发国家试图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制度时,不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即,知识产权制度怎样影响一国经济的发展这种影响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韩国经验告诉我们:“知识经济”时代,只有选择知识产权制度才能摆脱落后,实现技术赶超.而知识产权制度是静态层面的概念,真正实现该制度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依赖于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的背景之下,借鉴韩国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经验,对于大力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有着深远意义.

韩国知识产权制度与经济发展

韩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回顾

韩国是一个自然资源贫乏、经济发展条件有限的国家,1953年朝鲜战争结束后,工业生产设施更是被破坏殆尽.与此背景相适应,韩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开始得并不算早,直到1961年才开始运行“自己”的专利法案.受迫于国际势力,此前的专利体系实际并非由韩国政府制定.1961年韩国实施《外观设计法》和《新专利法》,原有的《专利法》和《商标法》被分为4部更加专门化、具体化的知识产权法《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工业设计法》和《商标法》.至此,韩国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初步形成.

韩国于1979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1980签署了巴黎公约,1984年签署了专利合作条约(PCT),1986年开始对化学物质授予专利权,之后专利申请量从1986年的1.2759万件上升到1987年的1.7062万件,并以每年近2000件~3000件的增量持续到1993年.

1987年韩国专利管理局引入产品专利制度,专利期从12年延长到15年,并加大了对专利侵权的处罚力度.1988年韩国专利管理局更名为知识产权局(KIPO),同年签署布达佩斯条约,为植物和微生物提供专利保护.1992年韩国颁布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修改了《不正当竞争法》以加强商业秘密保护.1994年加入TRIPS之后专利申请的数量由1994年的4.5712万件上升到1996年的9.0326万件.

韩国于1998年制定了涉及人类遗传基因的生物技术发明指南,动植物基因发明都可以被授予专利.2000年制定了关于实用新型的特殊指南.韩国紧锣密鼓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取得了骄人成绩,“国内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增长速度在20世纪80年代增长非常迅速,发明专利到1995年时国内数量已经超过来自国外的数量,到2000年时,国内数量则大大提高,占到总量的近2/3”.

根据WIPO的报告,2004年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受理的专利申请数量居世界第三,仅次于日本和美国,这些数据足以反映最近几年韩国专利的发展速度.这样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如何在短短几十年间发展成为在知识产权领域举足轻重的世界强国它摆脱了仅仅依靠技术引进和模仿谋发展的道路,开始走上一条属于自己的独立创新之路.

韩国知识产权制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韩国知识产权制度的革新总是朝着有利于知识产权发展的方向进行的,其加入TRIPS也大大刺激了知识产权的发展.该制度对于韩国经济到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或者说它与韩国经济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以专利领域为例,通过几个主要的指标进行一定的概括分析.

(1)韩国专利发展状况与国内生产总值(GDP)及研究开发投入(R&D)的关系.由于国内经济衰退以及国际上的一些因素的影响(比如原油上涨),1997年韩国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很大,直到2002年经济一直处于低迷期,其中1997年~1998年间GDP水平骤降至1996年之前.无独有偶,这段时间专利申请量同样爆跌至1996年水平之前.此外,韩国自1988年以来R&D投入一直是快速增长,唯一的降低出现在1997年~1998年间.这说明,韩国专利的申请数量与GDP及R&D是正相关关系,即韩国专利状况与整体经济状况是正相关关系.

(2)韩国专利发展状况与外商直接投资(FDI)的关系.韩国国内的FDI在1998年减少了一些,在2000年~2004年间大幅度缩减至原先60%的水平,这与投资者信心不足有关.但是另一方面,2001年~2003年间的专利申请数量不仅没有缩减反而有所增加.这说明专利发展与FDI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也就是说,韩国的专利发展并非是简单地由外商直接投资拉动的.

韩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经验

通过第一部分,我们看到韩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与经济发展之间的正相关关系,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对应经济的发展.也正是如此,知识产权制度成为韩国的基本国策.近年来,韩国政府把建设知识社会作为政府管理目标,并实施积极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其战略核心是将知识产权制度发展成为对新技术的创造、产权化、商业化具有促进功能的系统化社会基础结构,强化韩国的知识创造力和知识产权竞争力.具体有如下举措:

适应TRIPS协议,修改知识产权法律

1993年韩国对专利强制法令和专利强制规章进行了全面修订使其更加合理化;1995年实行专家独立执行专利相关的管理进程,建立知识产权法庭;1997年将专利保护期延长为20年;1998年修改外观设计法,对纺织品设计等实行形式审查并修改商标法,规定对国内外知名商标相似的商标及恶意注册不予批准;1999年采用实用新型快速登记制度;2001年进一步修改7部知识产权法律及其相关法律.此外,简化并完善了专利和实用新型的复审程序.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力度

韩国知识产权执法分为知识产权审判部(IPT,韩国知识产权局的内部机构)、专利法院和民事法院.专利法院是专门的知识产权行政法院,负责知识产权的无效和专利权范围的确定,类似于知识产权审判部,是韩国知识产权诉讼模式的一大特点.

韩国重视加大对检测冒商品的打击力度.韩国知识产权局、地方政府、检察院和警方之间以定期召开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联席会议的形式密切合作,开展全国打击检测冒活动,知识产权局成立了检测冒品中心并取得显著成果.韩国政府重视对相关执法人员的培训;同时,通过发放各种形式的相关资料,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和反检测冒技能教育,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力度.

发展先进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为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韩国从1999年开始全面革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2002年,韩国知识产权局已完成知识产权怎么写作网络的全面改进,拥有世界最先进的自动化知识产权系统.凭借其国际化的统一检索系统和高数量、高质量的审查员,韩国的知识产权复审工作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韩国知识产权局为申请人提供一站式怎么写作和虚拟系统怎么写作.同时韩国还建立了复审案例的内部公开交流制度,举办法律研究系列报告、建立研究专家团,保证了复审决定的权威性和一致性.

促进专利的应用和商业化

韩国努力为专利技术商业化、资产化营造有利环境.首先,制定《促进技术转让法》(2001年实施),为韩国技术交易所的设立与运营设计了框架,从法律上保障技术转让环节的顺畅;其次,建立知识产权市场和网上专利技术市场,促进专利的应用和商业化;另外,由专利审查员成立专利技术转移促进部,参照技术合同范本,致力于帮助企业达成合理公平的许可合同;再次,扶持优秀技术和专利产品.“2002年,韩国知识产权局为专利技术商业化实施了100亿韩元的投资和100亿韩元的财政资助;与此同时,韩国产业资源部在2003年投入1471亿韩元,加强专利技术的开发、转让、产业化扶持,促进专利新技术的产业化”.

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韩国从两个方面培育知识产权文化,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氛围.一方面,韩国注重培养发明意识.其在180个学校建立了发明实验室,资助发明教育模范学校,举办学生发明展览会,将5月20日定为“发明日”,总统多次参与发明相关活动.另一方面,注重培养人才.韩国成立了国际知识产权学院,为政府、企业以及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培养专家,其活动内容广泛,包括提供课程、举办WIPO亚洲论坛,以及各种专业研讨会等.2003年又创立了国家发明教育中心,为大规模培养发明人才做准备.

重视国际规则,积极开展国际知识产权合作

目前,韩国已成为专利合作条约(PCT)第八位申请国和第六位信息检索成员单位,在PCT制度改革和技术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_同时,韩国知识产权局积极为PCT新成员(如菲律宾)提供教育培训.2003年韩国加入马德里协定.此外,韩国还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与修改,重视在专利审查结果的合作开发、公有技术联合检索等领域的国际合作,积极参加中日韩三方知识产权峰会,开展国际合作.

启示: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发展中国经济

在总结韩国知识产权实践经验之后,给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启示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韩国知识产权战略的成功之处在于其始终结合本国相关产业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知识产权战略的侧重点,使之与国家产业政策、经济体制以及市场需求相匹配,从而成功实现促进本国知识产权开发、保护和利用的战略目标,同时也促进了韩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实际上,为了适应本国创新能力发展,自1961年专利法制定之后,韩国曾对其进行了30次修改.我国也应当建立持续性机制,使得知识产权战略很好地怎么写作于不断调整的产业政策.同时,这种机制应当建立在对我国自身整体技术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发展现状的清醒认识之上.

2,韩国知识产权制度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并不体现在制度本身,而是体现在制度推进的环节,这个环节就是知识产权战略的全面实施.这一实施,配合了“科技立国”的战略,从而使得韩国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强国、亚洲经济的标杆.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本的出路是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能力.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的背景之下,我们的注意力不应该放在“我国是否需要知识产权制度”这一问题之上,而应放在“我国将如何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这一问题之上.

3,韩国知识产权战略在推进环节是具体化、有针对性的.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经发布实施的背景下,各省市和行业应加紧知识产权实施战略的制定.在这个过程中,需加强对相关地区、产业、企业的实证调查,充分了解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各方利益主体的发展要求,结合我国各地区发展的实际状况以及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知识产权实施措施,从而因地制宜地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4,韩国政府的知识产权工作中贯穿着“怎么写作”意识,政府并没有简单地把知识产权制度视作是行政管理工作,而是将其看作一个包括从研发活动到纠纷解决各项工作的全面的制度,进而从战略高度对知识产权制度做出了全面的安排,实施也极为细致.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近年来相当重视知识产权怎么写作,积极筹备以用户为导向的怎么写作体系,以提升用户满意度.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也应当完善整体的怎么写作体系,进一步提升“怎么写作”意识.

5,随着对中小企业社会作用认识的深化,韩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的扶持.虽然韩国的经济发展曾一度牺牲中小企业,一开始走的是“扶强”之路.但近年来其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给予了支持,其中包括举行知识产权普及运动、减收专利费、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完善技术价值评估、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援助力度等措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发展也应成为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一部分.

结语

韩国经验是具体的、可资借鉴的,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韩国是小国,但却是知识产权的强国;中国是大国,但却是知识产权的弱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出台以后,各个地方、各个区域、各个行业在学习时,可以从韩国小而强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中借鉴吸收相当多的养分,来推动各地方、各区域、各行业的经济发展.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之中.针对韩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结合目前次贷危机和接下来将要衍生出来的经济危机,我们可以看到,像韩国、美国等国家有足够的知识产权资本抵挡危机;而像中国这样的大国和知识产权的弱国,如果不足够的小心谨慎,抵挡危机的能力是非常差的.韩国的小而强的知识产权战略及经济发展经验,将是我们未来相当长时间里应当仔细学习、认真体会和孜孜以求之的楷模.国内的三大经济发动机――京津唐渤海湾区域、长三角和珠三角,在目前的能源涨价、劳动力成本大幅度提高和外贸紧缩的情况下,更应当抓住机会,赶紧掉头.和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也应当抓紧学习,聚焦技术创新驱动的知识产权战略和经济发展模式.韩国知识产权战略经验应当成为“2008中国人颠峰体验”的一部分,期望祖国在颠峰的颤抖中成长为一个睿智的知识产权强国.


(本文是上海市科委重大专项课题、同济大学中国科技管理研究院课题“中国科技管理公共怎么写作平台建设”子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专利、标准及人才战略研究》(06DZ2292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