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江口湿地生态旅游资源的利用与保护

更新时间:2024-03-1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1846 浏览:96215

摘 要:闽江口湿地我国沿海主要湿地之一,在长期自然环境演变和人类活动过程中形成独特的自然和人文景观,湿地多样性明显,是当地主要的生态旅游资源,与此同时,福州经济的高速发展,对湿地的破坏,导致湿地景观的脆弱性.通过分析和评价闽江口湿地旅游资源利用管理的现状,提出了闽江口湿地生态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的对策.

关 键 词:旅游资源;湿地;闽江口;生态保护

中图分类号:F5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4-0070-02

湿地是自然界最具有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生产、生活与休闲多种资源,是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湿地又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许多珍稀野生动植物,尤其是鸟类的最重要的栖息地.由于湿地物种多样性明显,景观独特,具有良好的休闲旅游功能,因而湿地又是重要的旅游资源.

闽江河口位于福建闽江下游福州辖区内,是闽江的入海口,地理位置特殊,涉及福州市区、长乐、马尾(琅岐)、连江及闽侯等4区3县(市),由若干个岛屿(洲滩)、滩涂(含泥质、沙质等)、水域、红树林等组成,湿地的范围西起闽侯竹岐一带的沙洲,东至闽江入海口6米的水域,湿地面积为50593.92公顷.

1湿地生态旅游资源概况

1.1湿地环境背景

闽江河口湿地地处亚热带和南亚热带交接处,又处于闽江流域下游河口区,临江濒海,地域宽广,生态环境复杂多样,闽江口湿地泥生植物生长茂盛,分布于沙、泥滩和泥滩草洲上的双壳类、甲壳类及水域中的鱼类、虾类等十分丰富,是东亚―澳大利西亚鸟类迁飞路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稀有性;湿地支持着易危、濒危或极度濒危物种或者受威胁的生态群落;定期栖息有2万只以上的水禽,还是鱼类的一个重要食物基地、洄游鱼类依赖的产卵场、育幼场和洄游路线.

1.2湿地珍稀物种类型

闽江河口湿地分布的鸟类有42科224种,其中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鸟类有36种,属于省级重点保护鸟类33种,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有167种;列入《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保护名录的有8种,列入《中国红皮书》的有22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有35种此外,该区还分布有乌龟、草游蛇、渔游蛇等10多种爬行动物,黑眶蟾蜍、泽蛙、饰纹姬蛙、中国雨蛙、斑腿树蛙等10多种两栖动物,100多种鱼类,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4门30科50属61种,浮游动物6门62属79种.

闽江河口湿地区域植物种类较多.据调查统计,共发现有维管束植物109科340属488种(含亚、变种),其中蕨类植物16科17属23种,被子植物共93科323属465种.单型和寡型科属较多.拥有红树林植被、沼泽植被、沙生植被和浅水植被等4个植被型,有秋茄群落等18个群系和22个群丛.

1.3湿地旅游资源空间分布

闽江口湿地主要包括闽江下游感潮河口区的水域、沿江滩洲、沿海滩涂和浅海区等天然湿地,以及城区的湖泊、内河和近郊的坑塘、水田等人工湿地.闽江河口目前最大的6块湿地是鳝鱼滩、蝙蝠洲、浦下洲、道庆洲、塔礁洲、长岸洲.

闽江河口从竹岐以下至闽江口,2大类湿地为:淡水湿地,类型包括沙质岸滩、淤泥水草浅滩、江心洲湿地、河岸湿地、淡水河流湿地;咸水湿地,类型包括芦苇潮滩湿地、高盐碱潮滩湿地、泥沙质滩涂湿地、河口离岛湿地、河口沙洲湿地、咸水河流湿地.

2湿地保护管理现状

目前,在湿地保护方面,政府已出台《闽江河口湿地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对策》及《闽江口湿地概念性保护规划》根据闽江河口湿地独特的空间分布格局、生态特点以及紧邻城区、保护和开发矛盾十分尖锐的现状,专家们提出闽江河口湿地分区保护和管理思路,按重点保护区、保护性开发区、可适度开发区开展湿地分区保护和管理,既保护闽江河口湿地资源,又解决保护和开发的矛盾.

重点保护区:鳝鱼滩及其周边湿地是闽江河口地区面积最大、生态功能最为齐全、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也是候鸟种类和数量最多的地区.对该湿地重点保护,对维护整个闽江口湿地基本特征、发挥其生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重点保护区包括核心区、缓冲区和试验区,保护范围为闽江口梅花水道鳝鱼滩一带,长乐、琅岐经济区境内.

保护性开发区:对于面积较大、受人为活动相对较小、生态系统比较完整、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的道庆洲(包括草洲、浮岐洲、马杭洲)、蝙蝠洲、浦下洲、塔礁洲、长岸洲等湿地,通过生态恢复等工程措施进行保护性改造,使它们与重点保护区―――鳝鱼滩湿地构成整个闽江河口地区完整的湿地生态链和鸟类迁徙的通道和中转站,以保护闽江河口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可适度开发区:可适度开发区是面积相对较小、湿地功能已遭到严重破坏,生物多样性和数量较少,以沙洲型为主的湿地,如橘园洲、江中洲、义序洲等,可以适当进行生态型项目建设.

目前在乌龙江畔,三环路外侧已建成乌龙江湿地公园一期――芦苇荡生态游览区.拟建的闽江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坐落于福州长乐市和马尾区境内,位于长乐市东北部和马尾区东南部的交接处闽江入海口区域,由鳝鱼滩和周边潮间带、河口水域组成,保护区总面积达到3129公顷,其中核心区877.2公顷.将在保护区西南面建立面积达281公顷的福建长乐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作为自然保护区重要的保护地带.

3存在主要问题

3.1盲目开发,造成湿地面积减少

盲目的围垦和城市开发、建设码头、公路和工业园区等,致使湿地面积锐减、功能下降是导致天然湿地面积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沿海滩涂河口地区进行不合理的大面积围垦造田,开辟水产养殖区及工业开发区,导致滩涂面积日益缩小,水禽的栖息地日益萎缩.如乌龙江原来有着大片的湿地,但政府在这里修建的防洪大堤,把江边的湿地都圈进去了,其中大部分的湿地都填平开发成工业园区和住宅区,只留下一块建成湿地公园.鳝鱼滩湿地附近的长乐文岭镇埠山村,随着码头的扩建,规模较大的冷冻厂修建,不断增多的大功率渔船在鸟类栖息地附近穿梭、停靠卸货,严重影响了候鸟过冬休息.而福州琅岐岛东面的沙滩修建度检测村,滩涂被围垦养殖,也使水生动物和湿地鸟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沿江数千公顷的马杭洲和毗邻的洲相继被开发,使道庆洲湿地生物种类减少到不及开发前的一半.

3.2湿地资源过度利用,造成湿地生物多样性衰退

福建沿海水产养殖主要占用浅海和滩涂,由于大量滩涂被网具覆盖,防止鸟类捕食水产品,用于水产养殖.滩涂食物的减少导致这些地方鸟类数量急剧减少.屡禁不止的非法采砂活动也对湿地破坏严重.闽江下游河道近来由于过量采沙导致沙量减少,改变水流量和方向,还造成河床变低,从而使入海口的海水进一步倒灌.海水的入侵使原来的淡水生态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到沿江湿地生态,一些淡水生物在海水侵蚀下纷纷死亡.

3.3环境污染加剧,对生物多样性破坏

闽江下游水质的严重污染,严重威胁了植物和鸟类的生存.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闽江口附近水质污染导致近岸海域近年来赤潮发生频繁,鳝鱼滩和道庆洲两处湿地面积大幅萎缩.大量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船舶运输引起的漏油事故以及海水入侵等湿地环境污染已经成为闽江河口湿地面临的最严重威胁之一.

3.4滥捕乱猎,鸟类种群数量减少

湿地附近居民湿地保护意识淡薄.在鳝鱼滩,附近居民不仅用网大量捕杀鸟类,还有人往水草上撒用酒精浸过的小麦毒饵,鸟儿们吃后纷纷中毒身亡.每年都有大量的鸟类遭到猎杀,越冬的候鸟数量减少,而在上世纪80年代,每年都有几十万只候鸟在闽江河口湿地越冬.

4开发及保护对策

4.1积极宣传湿地功能,提高全民保护湿地意识

湿地保护是一项新兴事业,目前全社会还普遍缺乏湿地保护意识,对湿地的生态环境价值和可持续利用重要性缺乏认识.长期以来对“湿地”不正确的认识和对“湿地利用”的片面理解,以及由此产生的错误的政策导向和经济利益驱动的短视行为,是导致今天我国湿地得不到有效保护,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能得以持续发挥的主要社会原因.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必须转变不利于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传统的资源环境观,必须在全社会逐步树立新的资源环境观,认识到湿地保护对于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


4.2加强领导,统一规划管理

目前,我国湿地保护与管理涉及林业、农业、水利、海洋、渔业、国土资源和环保等许多职能部门.因此,应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对湿地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同时政府应加强对湿地保护的投入,对湿地开发利用方案采取严格审批制度,任何部门或单位在进行湿地开发利用之前,要对湿地资源进行详细调查,评估环境影响,制定合理的开发利用方案,并经专家科学论证后上报审批.要坚持保护与利用兼顾,保护为先的原则,协调好发展经济和保护湿地二者之间的关系,切实保护好湿地资源.

4.3政府主导,加大对湿地保护和建设的投入

资金严重不足是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在湿地调查、保护区及示范区建设、污水治理、湿地监测、湿地研究、人员培训、执法手段与队伍建设等方面都缺乏专门的资金支持.由于资金短缺,使许多湿地保护项目和行动难以实施,已建立的湿地自然保护区不能发挥其正常的保护功能,必要的湿地基础研究难以进行.

湿地保护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政府应在政策、资金、科学治理等方面大力支持,起到主导、示范作用.可以设立湿地保护专项基金,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全面推动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社会化进程,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投资、捐赠和国际资金的融入.

4.4综合治理,改善湿地功能

实施城市环境规划,快对污染源的治理,对排放量大的工业污染源如化纤、化工、造纸和采掘业等行业加强污染源监测.严格控制工业企业“三废”排放,减轻农业上农药和化肥对湿地的污染,以及地质灾害对湿地造成的危害,不断提高湿地水环境质量.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行为,坚决克服“先建设,后保护”、“先侵占,后恢复”的不当做法,对现有湿地实行普遍保护,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行为.要加快湿地保护与建设的立法步伐,并争取早日颁布实施,使湿地保护与建设工作有法可依.对随意占用湿地、改变湿地用途或已完成截污工程后仍然向河涌排放污水的,要依法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