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更新时间:2024-02-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1418 浏览:95796

摘 要:分析了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明了其不规范的具体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与对策.

关 键 词:基础工作;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8-0219-02

1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1)不按会计制度规定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致使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合理或不完整.

(2)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不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帐簿及使用会计科目,记帐、结帐不及时;有的则设置两套帐,不按《会计法》的规定登记、核算业务.

(3)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擅自扩大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虚列往来、虚列收支或转移收支,人为调整会计科目.

(4)违反“管理条例”规定,超限额支付,未经批准坐收坐支.

(5)违反会计职业道德,不认真行使会计监督权.甚至参与违法违纪活动,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

(6)无视财经纪律,偷逃税款,转移资产,私设“小金库”.

(7)部分会计人员无证上岗.特别是在一些基层单位,无证上岗会计人员还占相当比例.

(8)部分实行电算化管理的单位,岗位设置不清,职责不明.有的单位或限于人手,或限于对电算化软件的熟悉程度不同,致使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不到要求.

(9)财务报告数据严重失真.有的报表内科缺少文字说明和财务分析,即使有说明也是应付的几行字,极大地影响会计报表阅读者的正确理解;有的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掩盖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随意编制财务报告.

(10)违反政府集中采购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应由政府采购的物品.

(11)会计档案归档不及时、不规范.特别是一些重要业务的政策性文件没有纳入会计档案,一旦和执法部门发生政策性争议,无法查找政策依据.

2对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原因分析

(1)对会计工作不够重视,尤其对会计基础工作了解少:①有些单位的领导缺乏必要的会计基础知识,对会计工作不够重视,认为会计工作就是收收支支的事,稳重、听话就是好同志.是否有必要的学习和会计知识的更新无所谓,在人员配备上向业务部门倾斜,致使会计人员对《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缺乏了解,导致实际工作中与会计制度要求不符.②随意调换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使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不但不能正确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反而做出一些违反会计制度的行为.

(2)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会计基础工作是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从而获得准确的核算结果,如果没有健全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的收集、处理、利用和提供的会计信息就失去了可靠保证,从现今的一些现象看,单位帐务不清,帐目混乱、不规范化,都是没有做好会计基础工作的结果.

(3)会计工作随意性大,记账、结账不符合规定,个别会计人员素质不高,随意记帐、手续不清、差错严重.在实际工作中造成财产不实、家底不清、数据不准、信息无用,不仅给单位内部管理带来消极影响,也容易提供虚检测会计信息而给国家宏观经济造成失误.


(4)单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内部财务监督乏力.一方面对单位领导约束弱化,究其原因并非是财务人员不想实施监督,而是现行人事体制造成的.另一方面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到位,或者说有了制度但流于形式,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形同虚设.

(5)管理乏力,监督检查不够.特别是上级主管部门没有负起检查监督的责任;其次财政、审计、监察部门也没有真正的负起责任.有的还错误的认为会计基础工作是各单位的内部事务,上级部门不必过于干预.因此,这些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实际上长期处于无人监督检查的状态.有时也有一些检查,但多是专项检查,有的是走过场.应付事,缺乏对会计基础工作的全面检查、监督、指导.

3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3.1提高认识,重视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1)单位领导必须重视.新修订的《会计法》规定,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负责,要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工作的好坏,除了靠专业会计人员的自身努力外,还取决于单位领导人对会计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单位领导人首先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证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2)会计人员也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合理的知识结构.只有通过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创新能力,才能适应新世纪的要求.

(3)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落实《会计法》、《规范》的力度,特别是要提高单位负责人对《会计法》、《规范》重要性的再认识,通过讲座、培训、研讨等多种形式,增强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并充分认识到,执行新会计制度,对规范财务会计核算行为,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提高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具有深远的意义.

3.2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1)合理配备会计人员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切实保障,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设置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2)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会计人员是市场经济活动的特殊从业群体,不仅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还应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较好的职业道德.要严格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考核工作.在岗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资格证书,凭证上岗.凡是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会计工作,各单位也一律不得任用.要建立健全会计人员考核制度,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3)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职业道德是非强制性的、以内心力量起作用的社会规范,加强会计职业道德首先从会计人员“自律”抓起,通过不懈地进行自我对照和自我调整,不断提高自身觉悟和修养,把履行会计职责转变为自觉遵守的道德行业准则.真正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怎么写作.

(4)做好在岗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切实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需下大力抓好岗前、岗中培训,通过举办各种形式学习班,对会计人员从多角度、多层次、多方面进行新知识、新法规、新制度的培训,包括观念教育、规范教育、警示教育等,切实提高各级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

(5)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法制教育,正确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

3.3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

(1)加强原始凭证的取得、填制及审核的规范性.目的是通过对原始凭证的取得、填制、传递、审核以及错误的更正这一重要会计核算环节的约束,以便顺利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合理设置会计帐簿.新《会计法》对会计帐簿的设置、登记、对帐、结帐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从而为会计信息的加工、处理提供了具体的规范,并明确了会计管理工作的重点.所以我们对新《会计法》必需认真学习,学懂、学透,真正领会实质,在工作中加以运用.

(3)加强会计帐目的核对工作.各单位必须建立定期的帐物、帐款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制度,确保帐实、帐证、帐帐、帐表相符.事实上,目前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与一些单位帐目核对不及时或根本不进行帐目核对有着直接联系,而加强这一项工作,无疑会对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提供必要的保证.

(4)及时准确的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是综合反映传递一个单位经济信息的重要文件,它的内容真实、完整与否都关系到其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关系到本单位对外信誉影响程度,亦是对自身管理决策提供可行依据的保障.财务会计报告关键是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种类齐全、格式正确、说明清楚,能满足对内、对外信息需求者的要求.有的单位虽建立了财务会计分析制度,但并未认真执行.表现在每季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中,只有报表而没有文字说明和财务分析和对预算的执行和完成情况的比较,或徒有形式的数字比较,或应付了事的几行字,从而极大地影响会计报表阅读者的正确理解.财务分析是财务会计报告的组成部分,是对经营状况的评价,应当做细做好.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编制财务报告环节上违纪或技术性差错造成的,必需根据《会计法》及国家统一的财会制度进行编制及报送,因此,建议有关部门要按照《规范》的要求,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以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部门会计工作水平,切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5)加强对会计档案资料的管理.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3.4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约束机制

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按照《规范》和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会计制度,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和稽核制度.会计监督要由事后监督转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从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到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再到财政、审计部门以及社会等的监督,为确保会计信息质量,认真履行《会计法》、《规范》的要求,加强会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并加以改进,使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3.5加大《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提高会计人员执法的自觉性

新《会计法》是通过法律形式解决会计工作中一些新问题的工具.不仅完善了会计记账规则,强化了会计监督,更明确了会计主体,为解决会计秩序混乱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因此,《会计法》的执行情况,关系到国民经济核算、企业决策和投资者决策问题,必须开展执法检查.要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规定,采取自查、互查、抽查和全面检查等法,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凡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