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两次金融改革的原因与成效

更新时间:2024-03-2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164 浏览:16757

民进党推动的金融改革始于2001年,在2000年政党轮替后,由于岛内金融环境危机四伏,进入2002年以来,台湾当局明显加快了金融改革进程,提出两年内所有银行逾放比必须降到5%以下,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的“二五八”金融改革政策目标后,又于2004年10月提出以扩大金融控股公司规模及公股银行减半为主要内容的“二次金融改革”计划.


一、台湾金融改革的原因

(一)国际潮流带来外部挑战.

近些年以来,以欧美国家为代表的国际金融业务的发展、金融产品的创新、科技手段的应用,使得银行,证券保险业间的业务区隔逐渐模糊,另一方面,传统业务的利润逐渐摊薄,成立大规模的金融控股公司成为潮流.

(二)金融体系自身面临诸多问题.

1、不良债权持续攀高.至2002年3月底,台湾52家银行逾放总额约为11400亿元新台币,基层金融机构约1900亿元,逾放比超过8%,金融机构贷款意愿转趋保守,企业资金融通不易.

2、结构性问题调整不力.截至2005年8月底,台湾仍有一般银行44家,中小企业银行4家,信用合作社30家,农会信用部253家,渔会信用家25家,票据金融公司15家,证券金融公司4家,信托投资公司2家,人寿保险公司29家,产物保险公司27家,国际金融业务分行68家,这对台湾来说,已大大超过了市场规模的需要.

3、基层金融机构关系复杂,隐患明显.农、渔会信用部以及信用合作社等伴随着台湾从农业社会步人工业化社会,且在台湾独特的选举文化逐渐与地方派系纠缠在一起,盘根错节,功能已超载了纯经济的概念,而且也存在许多问题:一是金融逾放比偏高,二是金融规模太小,三是基层金融如农渔会信用部作为选举桩脚及金库的功能,早已超过支应农渔民放款业务的功能,金融品质极差.

4、政治上的考虑.自从上台以来,经济成绩乏善可陈,如果不在经济或金融方面拿出一些具体措施为其“拼经济”的口号解套,另一方面,基层金融机构多年以来一直是国民党的传统桩脚,民进党欲借金融改革之名予以铲除.

5、加入WTO后的新压力.大陆经济的崛起给台商带来新的投资机会,也给台湾的金融业带来商机,目前已有多家台湾银行已在大陆设立代表处,其中彰化银行代表处设在江苏昆山,世华银行、土地银行、第一商业银行代表处设在上海.尚一些优质金融机构强烈要求到期大陆设分行或办事处未得到台“金管会”批准,尽管台湾当局强调大陆并不是唯一市场,要求台湾的企业不能“钱进大陆,债留台湾”,但也不得不为包括监管、审批以及修改或增订新的法律、法规等提早作出因应对策和措施.

二、第一次金融改革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台湾第一次金融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改善银行体制,降低逾放比率,其次台湾于2002年1月1日成为WTO的成员,而台湾银行无法达到国际上巴塞尔协议有关银行资本充足率8%的要求,银行业存在的金融风险很大,上台后,将2001年定为“金融改革年”,提出第一次“金改”计划,一方面通过开放“金控公司”设立方式,使金融业可以跨行业经营,另一方面设置金融重建基金(RTC),试图整并银行,以打消台湾的金融呆账,重建金融业的活力.

(一)主要措施.

1、鼓励整合,推动合并.台湾当局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包括通过《金融控股公司法》,建构金融控股公司联属经营银行、证券及保险业务等相关规范,并成为金控公司提供优惠租税利基.2001年12月以来,台湾陆续核准富邦金控等14家金控公司挂牌上市,市场普遍预期台湾金控最后将仅存3至5家,各家金控积极在市场上物色合适的合并或联盟对象,2002年8月富邦金控纳人台北银行,国泰金控纳人世华银行,同时台湾当局也大力推动各种模式金融机构合并,以改变台湾金融家数过多,竞争过度的弊病.

2、加快金融重建.打消坏账,降低逾放比,是台湾金改的核心,台湾当局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从银行方面,即成立AMC(资产管理公司),处理仍有待收回的逾期呆账,二是从方面,即成立金融重建基金(RTC),注资问题金融机构.由于金融体系的问题远较估计的严重,RTC规模也由原有的1400亿元新台币增加至10500亿元.

3、重新定义逾放比标准.为使台湾银行的逾期放款标准与国际接轨,台“财政部”于2003年4月将予以观察的放款列入逾期放款的定义范围内,并依据逾放比高低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对在2002年底前就将逾放比降到5%甚至2.5%以下的银行给予奖励,同时提出了惩处措施:对一些高逾放比的银行,2002年底若不能降到7%以下,将被禁止新设海内外分支机构及禁止一般分行抵换简易分行,同时这些银行也将禁止分配董监事酬劳金、限制或禁止分配盈余,2003年6月底前若还不能降到6%以下,其新办业务也将受到限制.

4、订出公营银行释股时间表.具体为:三商银、交银、农银、台企银等六家行库,官司股所占比率在2005年底前降至二成以下,之后勤年内释出全部股份;台银、土银、中信局等三家行局在2006年底前完成民营化;合作金库在2003年底前完成民营化.

5、加大基层金融改革的力度.台湾基层金融较台湾银行的平均逾放比高出甚多,2002年台“财政部”决定对农渔会信用部进行逾放比分层管理,对于好的农渔会信用部,“财政部”鼓励他们合并为商业银行,对于经营不善的农渔会信用部,“财政部”将朝“业务邮储化”目标迈进.

(二)成效.

台湾第一次金融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降低银行逾期放款比率的目标,金融机构的呆账问题也得到了缓解,以逾期放款比率为例,2001年3月高达8.04%,到2003年底已下.降到4.33%,2004年3月降低至3.31%,2005年12月底又降至2.24%,减少呆坏账达12643亿元新台币,解除了“本土性金融危机”.可见,台湾金融业降低经营风险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第一次金改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台当局花费了大约6000亿元新台币,可谓成本巨大,且同时给台湾带来了更大的金控问题,第一次金改使得民间财团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进行银行并购,资本快速增长,“金融控股公司法”出台短短2年内,台湾共成立了14家金融控股公司,金控公司的监管问题成为台湾金融业的新问题.

三、第二次金融改革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第一次“金改”使台湾银行业的获利能力得到恢复,但台湾各银行(不包括外商银行及基层金融机构)的税前盈余与净值并未明显上升,更引人注意的是,台湾各银行的分行总数目不减反增,台湾银行业存在过度竞争的劣质经营现象,银行家数过多,获利能力较差,经营能力与
经营环境已面临严重考验.2004年10月21日,提出第二次金融改革方案,以扩大规模的方式提升岛内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具体做法是:要在2005年底实现公营金融机构的公股减半、促成三家金融机构市场占有率在10%以上、2006年底实融控股公司减半,金融机构由外资经营或到海外上市等四大目标.

(一)主要措施.

1、打造岛内大型金融机构.台湾二次金融改革的重点放在推动银行合并等方面,措施方面:公股银行主要以政策协助促成,民营银行则主要以政策鼓励方式进行,台湾当局推动银行合并后的预期效益是促使岛内三家公、民营金融机构的市场占有率各达10%以上.

首先,促使公股的金融机构家数,由目前的十余家,至少锐减为六家,对于银行合并的做法,将分成公股与民营金融机构两大方向进行处理,在公股银行方面,因为政府手中持有的股权,可配合政策或措施协助解决,但民营银行,台湾当局则期待在2006年底前以鼓励的方式促成业者合并.其次,在2006年底前,台湾当局将促成外资经营岛内一家金融机构,或是该银行在岛外上市,外资并不一定要取得这家银行过半的股权,只要能成为这家银行的大股东,并主导其经营权即可.

2、促进岛内金融机构并购.台湾岛内金融业的并购主要有五大方向:第一,岛内银行存在的问题是同质型过高,不是做企业金融,就是做消费金融,从而造成无谓的竞争;第二,岛内的直接金融只占三成,而岛外则占有五成,岛内没有发展投资银行的主体,应扶植接近国际投资标准的金融业者发展成投资银行,因此如何协助券商转型投银也是重要的议题;第三,资产管理业在金融产业中占据相当重要一环,健全投信、投顾业的发展,对产业管理公司的发展可以说相当有帮助;第四,台湾创投业发展仅次于美国,未来非公开股权的投资,收购不良债权等方式,都是左右全球资本流向的重要势力;第五,在台湾,保险业的资本最傲人,且是最重要的资源分配与提供者,因此保费收入的运用,是台湾金融改革必须注意的部分.

3、力促金控公司整并.台湾当局提出在2006年底将岛内14家金控公司整并为7家的目标,为金控公司整并订出蓝图.台“金管会”拟订的金控并购可能出现三大模式,即民营化官股金融机构互相合并、民营化官股与民营金融机构合并,或与民营化官股金控、纯民营金控、加上外资共同合并.在这三大模式中,民营化官股金控活动力强、已有市场,也有一定的影响力,比较容易说服他们做金控并购的触媒,以提高金控公司经营效益.但“金管会”还是倾向引导民营化金控先与纯民营金控合并,增加经营综效,因为虽然民营化的官股金控互相合并,旗下银行的市占率会马上超过10%,但这种组合需要一段整顿期.此外,台“金管会”还订出有关竞争力指标,分别为:资产市占率逾10%;资本收益率(ROE)在15%一20%、资本利润率(ROA)大于1%、资本充足率大于10%、广义逾放比率低于2.5%、备抵呆账覆盖率在60%以上、成本率低于40%.

(二)成效.

金融控股公司减半或合并是二次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事实上,金融企业合并是经济发展的一种自然现象,是实现企业资源与人力整合、扩大资产与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效率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岛内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金融企业合并在政策与市场双重杠杆下得到迅速发展,成为企业合并的主流.依统计,到2005年9月底,台湾金融业合并金额达41.8亿美元,占了各产业合并金额总量的55%,而-ViIL与科技产业合并分别只有16.3亿美元与11.8亿美元,分别只占21.6%与15.6%.不过当局推动的二次金融改革,只不过完成11件并购案,只占很小的一部分.

推动金融控股公司合并的直接原因是认为台湾金融机构规模太小,影响竞争力的提高.在日前台湾当局刊登的宣传广告中称,台湾金融机构规模过小,最大的银行资产只居世界银行排名第125位,远低于韩国、新加破、香港与日本;在亚洲的前三百大银行中,香港与韩国的规模分别为台湾的2.12倍与2.76倍,新加坡高达台湾的4.67倍.希望以此证明推动金融控股公司合并是合理的,是有需要的.

四、台湾金融业发展的出路

提高金融企业的竞争力,方式与措施应是多元的,的功能是完善法律制度,创造更公平、合理的金融环境,鼓励金融企业的国际化,而不是限期出售公股或人为进行合并,不是扮演市场分配者的角色.

金融业的主要功能不外是提供企业融资与民间消费融资.然而,随着台湾企业的大量外移,金融企业也应伴随企业的活动转移而转移,将金融业务从岛内延伸到岛外,怎么写作台商,怎么写作企业.据研究,世界上跨国银行主要依靠企业金融怎么写作而生存,特别是靠怎么写作本国银行在海外的营运而获利.然而,台湾当局依然意识形态挂帅,限制金融企业到大陆发展,限制两岸金融业的合作,制约着台湾金融企业的发展与竞争力的提高.特别是在两岸政治对立下,两岸没有金融监理与货币清算协议,无法真正让台湾金融企业走出去或扩大大经营业务.尽管目前,台湾财经部门提出一些开放两岸金融合作的设想与建议,但得不到“国安系统”与“陆委会”的支持,使得台湾金融企业发展受到很大限制.今年第一季度,台湾金融业营业收入出现负增长,这对台湾金融业的发展是一个重要警讯.

台湾当局若不能正视金融业的国际化与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不能正视大陆对台湾金融业国际化与发展的意义,出售公股的民营化与合并金融控股公司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台湾金融业竞争弱化的趋势.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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