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性金融助力“走出去”战略

更新时间:2024-03-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6057 浏览:70617

[摘 要]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模式和策略的不断变化,“走出去”战略进入新阶段,其对金融支持的要求逐渐深化与广化.对外直接投资与资源的战略性布局成为“走出去”战略的核心部分.开发性金融以适合“走出去”战略的新金融框架,解决了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风险保障和信息这三大“瓶颈”问题,为“走出去”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金融支持.

[关 键 词 ]开发性金融 “走出去”战略 对外直接投资 资源

一、引言

近年来,中国在吸引外资发展经济方面成绩显著,但自身的对外直接投资与开拓国际市场仍处于相对落后的水平.后者发展严重不足的原因主要在于缺少必要的金融支持.自从2001年“走出去”战略被作为国家战略提出并写入十五规划以来,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模式和策略在不断发生变化,随着“走出去”战略进入新阶段,其模式由原来的单方并购,合资并购到成立合资企业或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间接控股,其对金融支持的要求逐渐深化与广化.与此同时,中资金融机构已成为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力量.其中开发性金融在发展中国家由于特殊体制与历史性阶段因素而导致市场发育不完全,企业国际竞争力薄弱,信息与资金缺乏的情形下,以适合“走出去”战略的新金融框架,解决了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风险保障和信息这三大“瓶颈”问题,为“走出去”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金融支持.“走出去”战略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本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以及资源的战略性布局.下文将主要就这两方面阐述开发性金融如何助力“走出去”战略.

二、开发性金融与对外直接投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投资规模偏小就是其中之一.一般情况下,发达国家平均吸引外资与对外投资的比例为1:1.14,发展中国家为1:0.13,而中国仅为1:0.09.从投资的单项规模来看,除少数的资源开发型项目外,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多为中小企业,其实际投资额往往只有数十万美元.其次,投资的产业与区位也不够合理.从商业模式上,对外直接投资主要分为绿地投资、合资企业和跨国并购,从商业化或者市场化程度的角度出发,决定了支持对外直接投资的开发性金融不能只是政策性金融功能的扩展与提升,还应当包括一些新型的功能互补的市场主体.在实践中,产业投资基金(VC)、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主权财富基金(SWF)等金融主体在国际市场上实现着相同或相似的功能,而某种金融经营活动往往是几种金融主体的集合体.从体系层面看,一国金融体系的构架及结构性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使金融体系更好地履行其功能.市场分工的深化是金融结构变化或者说金融重构的最终原因.随着中外经济合作领域的不断扩大,以资本为纽带,建立更稳固、更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将逐步成为中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主导力量,拥有高度高度市场化运作机制和有效政策导向支持的开发性金融体系能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稳健,持续发展起到主要推动作用.

三、开发性金融与能源的战略性布局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是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从资源禀赋看,我国石油、煤炭、天然气人均储量不足世界人均值的 十分之一,主要金属人均储量不足世界人均值的 四分之一,另一方面,我国的资源利用率也较低,这将使得我国资源匮乏的状况非常严重.同时,在新能源技术与低碳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我国作为碳排放的大国,应该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涉碳新贸易壁垒有充分地准备,碳排放权(简称碳资源)与其他实物资源一样,仅仅依靠国内资源将难以为继,必须积极拓展海外资源来源.

1.石油资源储备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能源消耗大幅增加.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石油生产为5亿吨,累计需求超过60亿吨,巨大的需求缺口正逐步开启.我国石油企业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到海外寻找油气资源,规模逐渐由小变大.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石油企业也遇到了一些新问题,首先,资源国投资的政治风险较大,由于我们投资的大多数是欠发达国家,存在政局不稳,腐败严重,国家信用等级较低等问题,这些因素无疑加大了投资的风险性;其次,从市场主体的角度出发,整体上缺乏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难以充分体现国家意志和利益,国内石油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基本上是各自为政,甚至恶性竞争.与其他“走出去”的非石油企业也很少合作,不能形成优势互补,实现共赢格局.在投资过程中,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也不尽完善.我国企业在海外设立中资企业和进行购并等投资活动,需要政府多个部门审批.现行海外投资政策法规对企业在海外投资限制较多,涉及海外投资的财政、金融、外汇、税收等符合国际惯例的配套政策措施还不完善.这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企业海外投资行为,形成了较大的机会成本.最后是金融怎么写作不能完全满足“走出去”企业的需要.目前国内银行还没有建立起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金融体系,金融工具和产品单一,仅限于提供贷款,在财务顾问、战略咨询、资本市场融资等方面,不能为企业提供高端的金融怎么写作.


正常市场条件下,商业性金融是一切经济活动的融资主渠道,但能源的对外投资中存在较高的市场及政治风险,这使得商业性金融在该领域或项目上不敢、不愿或无力涉足.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在海外投资发展初期,由政府提供后盾支持的政策性金融一般都是金融支持的主导力量.政策性金融以国家信用为支持,通过向海外投资企业及参与的金融机构提供条件相对优惠的融资支持与风险保障,使海外投资的起始风险点相对降低,从而使社会中商业性资金介入意愿增强,吸引更多资金参与海外投资.当海外投资企业逐步发展壮大,商业性金融进入的深度和广度足以支撑企业发展时,政策性金融再逐步淡出,从而形成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在我国,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代表的开发性金融,可助力“走出去”战略中能源的海外布局.首先,开发性金融机构可以运用政府优势和融资主导优势,极推动中国政府与资源国政府建立长期稳定的互信关系,为中国石油企业降低自身难以防范的国家政治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然后,可以国内基础设施换能源的模式,实现我国石油企业进入能源国,实现双赢发展.最后,开发性金融机构还可与国家、企业共同出资,设立海外石油勘探开发风险基金,以减少石油企业为国家利益而承担的投资风险,大力扶持和鼓励石油企业“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