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银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

更新时间:2024-02-1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167 浏览:15599

摘 要:随着我国金融改革步伐的加快,金融业务打破原有的行业界限进一步交叉、融合,金融创新不断涌现,跨市场交叉性金融工具得到长足发展.在金融业创新步伐加快、经营效率逐步提高的同时,跨行业经营带来的风险也不容忽视.本文在研究天津市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的基础上,探索跨市场金融风险的防范问题.

关 键 词 :银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8)03-0028-04

一、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的基本概念

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是指在各个金融部门间或为提供相互便利,或为共同开拓市场,或为提供资金支持,或为向其他部门渗透,而推出的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具有交叉性特征的金融业务.在此基础上,跨市场金融机构不断涌现.当前,跨市场金融机构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金融控股公司.我国目前对金融控股公司还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1999年联合发布的《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原则》中的定义,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提供怎么写作的金融集团.

二、国内外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的发展

(一)国外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现状

1 德国.20世纪80年代末期,德国提出了全金融功能怎么写作理念.1997年提出第三次振兴金融市场的法案,参加者有德意志银行集团、德雷斯登银行集团等等.德国的银行业务法规定以上这些全能银行的经营范围是存款业务、贷款、贴现、信托、证券、投资、担保、保险、汇兑、财务写作技巧、金融租赁等几乎所有的金融业务.德国的全能银行享有证券投资经纪的独占权.

2 英国.1986年10月份,英国发生了被称为“金融大爆炸”的一系列改革,即取消了经纪商和交易商两种职能不能互兼的规定,取消了对证券交易最低佣金的限制,以及非交易所成员持有交易所成员股票的限制,此次改革带来了更大的金融自由化,银行开始提供包括证券业务在内的综合性的金融怎么写作.1986年英国的金融大爆炸全面摧垮了其本土及英联邦国家金融分业经营体制,促进了商人银行业务与股票业务相融合以及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相互结合,英国的清算银行纷纷收购和兼并证券经纪商,以至于形成了没有业务界限、无所不包的多元化的金融集团.

3 美国.1999年颁布的《金融怎么写作业现代法》成为全面金融改革的起始.例如美林证券与地方银行BOC合作推出的CMA通过综合账户管理,将证券投资、清算、借款、余额通知等内容融为一体,为客户提供了一揽子的金融怎么写作.对企业而言,金融怎么写作外包范围更为广泛,例如花旗银行、大通银行、美洲银行、荷兰国际银行等大型跨国银行都为企业开辟了各种金融怎么写作外包业务,主要包括应收账款业务、应付账款业务、外汇、管理及其他支付业务、外汇风险管理业务、头寸管理、投资管理、负债管理、风险管理、部门资金全面管理等等.

4 日本.20世纪80年代起,日本金融业出现了要求金融控股公司解禁的呼声,1986年大藏省提出金融体制改革规划方案,1997年修改禁止垄断法,对金融控股公司解禁.1999年下半年取消长短期金融业务分离制度,允许普通银行发行公司债券,至2001年实现保险公司业务与其他金融业务之间结合.1999年日本第一劝业银行、兴业银行和富士银行三家银行合并为瑞汇金融集团,这就是以金融控股公司形式成立的.以后许多的日本银行纷纷效仿,就连非金融机构也提出了成立银行的申请.

(二)国内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现状

1 在银证方面.目前我国银证合作的主要内容有:银行对券商提供融资便利,包括券商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与国债回购市场,银行开展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和其它融资业务.此外,银行和证券公司还开展了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法人结算划款与新股发行验资等业务合作.

2 在银保方面.当前,我国银保合作从总体上说尚处于浅层次的起步阶段,银保合作主要是以销售协议为主,合作的范围包括代收保费、代付保险金、代销保险产品、资金汇划网络结算、保单质押贷款、客户信息共享等方面.

3 在证保方面.保险资金已经获准进入国内证券市场且投资比例逐步扩大.保险公司目前已经成为国内证券市场举足轻重的长线机构投资者,弥补了证券投资基金受到基金业绩排名影响产生的短期化操作缺陷,增强了国内资本市场的稳定性.目前在具体的产品上有保险公司推出的投资连接保险、分红保险等等.

(三)天津市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发展现状

我们对天津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进行了问卷调查,并走访部分有代表性的银行.调研结果显示,目前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品种的研发多依赖总行,各银行间业务品种存在趋同性,经营特征以写作技巧为主,很少涉及股权层次,更多的是借助银行的网点优势和资金结算功能,具体表现为:

1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第三方存管”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交由银行存管,由存管银行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客户资金的存取与交收.该业务遵循“券商管证券,银行管资金”的原则,将投资者的证券账户与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严格进行分离管理.解决了“银证通”业务中因银行与券商资金不能实时清算造成的银行资金垫付风险.据调查,目前天津市有8家中资商业银行分别与渤海证券、中信证券、国信证券等券商合作开办第三方存管业务.截止2007年6月末,全市开办第三方存管的账户有34487户,账户资金余额53417.97万元.


2 银行写作技巧保险、基金业务.以光大永明人寿保险为例,2006年度在售个人产品总保费收入52843.26万元,其中通过银行销售17916.64万元,占总保费收入的33.9%.截止到2007年6月末,全市中资商业银行写作技巧的保费收入21.98亿元,手续费收入3976.16万元,写作技巧基金金额销售97.79亿元,写作技巧基金收入8100万元.

3 股票质押贷款业务.2000年3月,人民银行颁布了《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允许综合性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作为质押品向银行贷款.天津市有多家银行曾开办过该业务,但由于2006年以前证券市场低迷,以上市公司股票和基金抵押风险较大,银行为控制风险此项业务几近停办,2006年以后证券市场开始活跃,股指连创新高,又很少有客户以股票或基金进行抵押.据调查,截止到2007年6月末,天津市仅有一笔股票质押贷款业务,余额72000万元.

4 银行与基金和信托在托管上的合作.在基金的运作中,有两个重要的机构,即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基金应按照资产管理和保管分开的原则进行运作,并由专门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关于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项下财产托管和信息披露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已经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可以担任信托财产的托管人.由于基金和信托的资金规模可观,由商业银行托管可以大幅增加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截止到2007年6月末,天津市取得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托管基金余额10.51亿元,托管信托资金余额11.27亿元.

5 银行与信托合作创新理财产品.由于制度的缺陷,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都有不利于竞争的方面,一方面商业银行网点众多,具有良好的信誉,但不得从事信托投资业务,另一方面信托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单一,但通过银行与信托的合作,充分发挥了各自的优势,推出一系列具有竞争力的理财产品,如民生银行的“非凡”系列,工商银行的“稳得利”系列,光大银行的“阳光理财T计划”等,2007年上半年,天津银行也结合自身特点与天津信托合作推出了两期“新股申购型”理财产品.

2007年1月,中国银监会发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提高了个人参与信托投资的门槛,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创新理财产品,可以降低投资者参与信托的门槛.

6 结构性理财产品.所谓“结构性产品”,本质上属于结构性存款,是指产品可以与一系列资产类别联系,比如股票指数、一篮子指数,股票、一篮子股票,利率,汇率,信用,商品(石油、黄金)或另类投资(对冲基金,基金之基金).结构性产品可以根据客户需要,从风险和回报的角度分成四大类,一是保本类产品,二是优化组合产品,三是绩效表现类产品,四是杠杆类产品.如光大银行推出的“同升”系列产品中的“同升十号”就属于绩效表现类产品,它是美元的结构性理财产品,预期收益联结在总部设立在欧洲最为发达的6个国家(德、英、法、荷、比、瑞士)从事环球跨国经营的六家金融业上市公司上.

7 金融控股公司.目前,天津市拟组建“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泰达国际控股”),该公司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泰达控股”)控股的公司,目的在于整合泰达控股现有的金融资源,并在此基础上做大做强.“泰达国际控股”从集团来说采用综合管理的模式,但集团本身并不直接从事具体业务,而是由集团下属的不同行业的二级法人分业经营.

三、跨市场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

目前对跨市场金融风险还没有统一的界定,一般认为:跨市场金融风险是在金融工具创新和金融业务融合过程中产生的,跨越原有金融分业经营界限的交叉性金融风险.具体可将其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跨市场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产品带来的风险,二是金融机构同时在多个金融市场进行经营活动带来的风险,三是金融集团同时从事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业务所导致的风险.跨市场金融风险的主要特征就是具有传递性和可扩散性,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市场风险

银行信贷资金通过交叉性金融工具的渠道与资本市场联姻,资本市场的风险通过业务链条转移和传染给商业银行,形成较大的风险隐患.例如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当股票市值缩水而低于质押贷款担保额,或股市泡沫过大,股票质押后被庄家抽逃资金致使质押股票价值快速缩水时,证券公司的流动性风险会传递到银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是市场风险传递的又一主要途径,证券公司在股市低迷时,可能存在循环拆借、将拆借资金短借长用或将拆借资金挪作他用等行为,这样,资本市场的风险被券商放大,进而传递给银行.

(二)声誉风险

目前银行在投资者心目中是各类金融机构中信用等级最高的.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在争夺个人理财业务上,大多选择与银行进行合作,并公布以往的优良业绩,以提高自身信用等级,给客户更大的安全感.银行出于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也在极力争取与这些机构合作,但对这些产品的销售激励有余而约束不足,其工作人员在对客户的宣传解释中,将保险产品、信托产品、基金产品与储蓄产品相比较,片面强调利润,忽视风险,一旦出现违约风险,银行虽然不承担赔偿的法律责任,但信誉受到极大的负面影响.一些银行的理财专员由于对写作技巧的产品理解有误,直接向客户推荐理财产品以及基金,一旦下跌,客户出现损失,投资者将会找到银行,对银行的声誉造成影响.

(三)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是其主要的风险之一,随着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业务和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金融机构的业务种类增加,程序繁多并有所交叉,加剧了操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如在汽车履约保险中,银行过分依赖保险公司的履约保证,自身对贷款调查和管理较为松弛,保险公司则追求规模扩张,对汽车经销商和购写者的资信程度不认真调查,形成操作风险.在银行柜台业务中,由于操作人员对交叉性业务不熟悉,时常发生错误执行客户交易指令的情况,引发操作风险.

(四)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

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等.由于我国对金融控股公司没有明确的定位,虽然在架构上形成了金融控股集团,但在业务开展上基本处于战略合作阶段.从金融业发展的趋势看,金融控股公司风险可能是引起跨市场、跨行业金融风险的最大风险.一是财务杠杆过度问题.由于整个集团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存在着被重复计算的可能,控股公司的资本可能通过资本杠杆被放大,加剧了整个公司的资本脆弱性.二是关联交易问题.金融集团内部复杂的持股关系和资金往来关系,使金融控股集团下的银行、证券和保险子公司之间以及金融与实业之间没有建立有效的资金“防火墙”,集团内部存在大量关联交易,可能出现关联企业将从银行获得的信贷资本投入证券二级市场进行证券操作等情况.三是财务信息披露问题.金融控股公司旗下各子公司从事不同行业的经营活动,各行业的会计制度不同,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是完全不同的,这就使得监管部门无法真实的了解其经营情况,从而无法准确判断集团面临的风险.

四、政策建议

在世界范围内金融业的竞争中,综合经营已成为全球金融业运营的主流趋势.下面就促进我国跨市场金融业务的发展,全面推进综合经营,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政策建议: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适应业务交叉的需要

当前要适应交叉性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就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综合性人才,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培养高素质的监管人才,加强对交叉性金融业务的培训,如业务流程,电子网络技术等,二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素质的培养,如定期开展证券、保险、信托等知识的讲座,在写作技巧销售新的基金、保险之前,请委托机构派专人进行培训等.

(二)建立金融“防火墙”,遏止风险的传递

为防止交叉性金融工具引起的各种风险的传递和蔓延,要建立有效的“防火墙”制度,降低发生跨市场风险的概率.一是建立资金防火墙.商业银行的理财、信托资金要独立管理,禁止或者限制商业银行向其旗下的基金管理公司提供除投资以外的资金投入等.二是建立人事防火墙.商业银行与旗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人员不得等.三是建立业务防火墙.隔离双方的经营运作,会计核算体系,进行账簿分设等.

(三)明确监管主体,强化外部约束

由于我国目前分业监管的体制,各自监管的目的、标准、手段与方法有明显差异,对各监管对象的资本要求、风险甄别方式和管理手段相去甚远,导致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管存在“真空”,明确监管主体,强化外部约束成为控制跨市场风险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应借鉴美国的“伞式”监管格局,将统一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由人民银行承担跨市场金融风险的主监管职责.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分业监管存在着明显的协调障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级别不高,面对跨市场风险时权限不足.二是《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人民银行具有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三是人民银行承担着“最后贷款人”的职能.

(四)建立跨市场交叉性金融工具监测评估体系,防范跨市场风险

由人民银行牵头,在各监管部门的配合下,建立跨市场交叉性金融工具监测评估体系,监测交叉性金融工具的风险,并建立预警机制,采取防范措施.主要分两个层次:一是尽快建立跨市场交叉性金融工具监测制度,包括指标体系设计,数据采集,人员、设备的安排,汇总等,从而实现对跨市场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二是在监测的基础上,对跨市场交叉性金融工具的发展趋势、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分析,必要时要采取相关方式予以风险提示.

课题组主持人:陈志强

课题组成员:周凤兰 刘 丹

执 笔 人:刘 丹

(责任编辑 刘伯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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