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商业方法专利的保护

更新时间:2024-03-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623 浏览:19440

摘 要 :金融创新对经济增长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而商业方法专利可以有效地激励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同时也能很好地保护已有的专利成果.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动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行业内普遍存在“搭便车”的现象.要改变这一状况就必须从立法层面加强对商业方法专利的保护,并从政策上加强对商业方法保护的引导和支持.本文从金融创新推动经济增长的角度阐述商业方法专利的重要性,并且提出商业方法专利确立的对策.

关 键 词 :金融创新;经济增长;商业方法专利;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09)04-0076-04

一、金融创新的内涵

不同的学者对金融创新有着不同的界定,但是基本上都是从熊彼特的创新定义中延伸出来的.由于学者是从不同角度对金融创新进行把握.所以难免出现以偏概全的情况.事实上.对于金融创新的概念可以从三个层面来进行理解和把握:第一个是宏观层面.这个层面将金融创新与金融史上的重大变革联系起来,认为整个金融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持续创新的历史,金融业的每个重大变革都离不开金融创新:第二个是中观层面,该层面的金融创新是指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相似度检测功能的变化,可以分为工具创新、机构创新、市场创新以及制度创新;第三个是微观层面,该层面的金融创新主要是指金融工具的创新.本文是从中观层面的角度对金融创新的概念进行界定,采用的是生柳荣在其专著《当代金融创新》(1998)中对金融创新的定义:“所谓金融创新,乃是金融业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具体是指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当局出于对微观利益和宏观效益的考虑而对机构设置、业务品种、金融工具及制度安排所进行的金融业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


二、金融创新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当今世界,各国政府都在积极促进经济增长,都愿意看到就业率攀升、人们生活水准提高的美好图景.在这个推崇知识经济的时代,经济增长的动力源头就是创造力,而金融又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所以金融创新对经济增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金融创新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机制主要体现在:

第一,金融创新可以通过金融体系的功能影响经济增长.金融体系的功能包括风险管理功能、信息揭示功能、公司治理功能、动员储蓄功能和便利交换功能.风险管理功能的创新可以从便于分散风险、降低交易成本、增强流动性和影响技术变革等方面促进经济增长;信息揭示功能的创新强化了信息获取和传播的能力,优化了社会资源的配置从而推动了经济的增长;公司治理功能的创新降低了监督成本,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进而促进经济增长;动员储蓄功能的创新便于闲散资金的聚集,降低了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推动了技术的进步,从而达到刺激经济增长的目的;便利交换功能的创新可以起到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进而影响经济增长.

第二.金融创新可以通过改变融资格局来影响经济增长.从经济主体自身来看,金融创新导致了经济主体内源性融资与外源性融资格局的改变,增强了经济主体对外源性融资的依赖.经济主体内源性融资指经济主体主要依赖自身的资金积累来实现资金的融通,这种融资方式用于经济主体自己熟悉的项目投资上.因而投资风险较小而且避免了与外面的人进行交易,节省了交易成本,但是这种融资方式会使融资规模受到经济主体自身生产规模及资金积累规模的制约,并且使投资的范围受到限制.经济主体外源性融资是指经济主体可以依靠外部的储蓄积累来实现自身的投资,比如向外发行股票和债券、向外借款等.这种融资方式恰好弥补了内源性融资方式的缺点,使经济主体的经济规模不断扩大,投资机会空前增多,从而拉动经济增长.

第三.金融创新可以通过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金融制度等方面的创新来影响经济增长.金融竞争的加剧使金融机构不断地进行各种便利的金融工具创新,旨在达到提高金融怎么写作效率和金融机构运作效率的目的;同时金融创新使金融资源的配置呈现多元化,起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作用,最终达到推动经济增长的目的.

第四,金融创新可以通过促进资本形成来影响经济增长.资本形成率是决定经济增长的一个关键因素.从长期来看,企业为了追求最大利润,必须扩大生产,这就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当资本的借入成本上升时,企业对长期资本的需求就会下降;反之,企业对资本的需求就会上升.同时根据托宾q投资理论,投资与企业的q值成正比,所以当企业有充裕的内外资金时,其投资决策完全取决于资本边际效益行为支配的q的形成和资本成本.而金融创新可以降低资本成本,帮助企业弥补应急资金和提供更加灵活的资金安排,通过资本成本和q对投资产生影响,从而推动经济增长.

三、金融创新与商业方法专利的关系

商业方法专利本身就是一种金融制度创新,是金融业务创新的制度性结果,它将使金融机构在金融业务创新方面得到制度上的保障,充实了金融制度的内容.商业方法专利作为一种创新的法律制度,对金融创新的积极影响体现在:

首先,从理论上来说,商业方法专利可以对金融创新的产权进行界定和保护.有效率的产权应该是具有竞争性的或排他性的,因此,必须对金融创新的产权进行界定,避免未来发生不确定事项,降低产生机会主义和“搭便车”行为的可能性.否则就会导致交易或契约发生的减少.

其次,商业方法专利有利于金融产品创新.、任何一种金融产品在被投入市场的初期,由于处于垄断地位,都会为金融创新者带来可观的利润和庞大的市场份额.但是在金融业中.模仿创新是十分普遍和迅速的.在没有商业方法专利的保护下,竞争者的模仿行为使得创新者难以保持竞争优势,即金融创新仅给创新者带来短暂的竞争优势.由于专利的垄断性特点,使之成为保护金融创新者的成果的有力措施.专利的授予可以使金融创新者在一定的期限内维持对该创新的相对市场独占性,防止其他竞争者对该创新的擅自使用,从而确保创新者在特定期限内独自利用该创新成果获取超额利润.由此可见.商业方法专利的确立可以直接鼓励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同时,由于模仿他人的创新成果被法律所禁止,其他金融机构不得不自己从事金融创新来保证竞争力.

在这个推崇知识的时代,企业资产的收益不再是单纯地依赖资本资产,更多的是来源于知识资产.商业方法专利不仅可以用来在市场上跑马圈地,并且可以用来作为一项具有相当市场价值的资产.它对有形资产的形成和增值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运用专利手段保护自己的智力创造成果,可以强化自身的怎么写作能力,加深客户忠诚度.而且,专利的垄断性意味着赋予创新者向使用该金融创新产品的金融机构收取专利许可费的权利.这不仅能弥补金融创新者的早期研发费用,而且还能使其获得额外的收入.而使用该金融创新的其他金融企业,由于要承担专利许可费,在与创新者的竞争中自然处于不利地位;拥有多项金融类商业方法专利的金融机构在竞争中处于强势地位.学者Meyer(1992)认为,拥有专利的创新者不仅能够得到高额的专利许可费.而且还能够通过“交叉许可”获得自己所需的专利方法或技术,这将从另一个角度刺激金融创新.

再次,商业方法专利将提升金融业的竞争水平,有利于维持金融行业竞争的有序性.目前,金融业的竞争主要聚集在金融产品的开发和金融风险的防范上.然而金融新产品的开发常常由于欠缺经验和成熟的市场条件而伴随着高风险.在没有商业方法专利保护的情况下,为了在抢占市场份额的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金融机构就会在各方面条件都不成熟的情况下冒着巨大的市场风险开展新业务,而由于金融行业易模仿的特性,其他竞争者也常常会不计后果地跟进,这就会导致金融市场的混乱和无序.如果拥有商业方法专利的保护,新产品的拥有者会更加稳健地开发自己的新市场,提高业务的质量,而其他竞争者在无法搭便车的情况下,要么自己创新,争夺市场份额;要么稳步推进,维持市场地位.金融业的竞争不再集中在新产品的快速推广上,而转向新产品的开发和稳健使用上.如果说金融风险的防范是金融业生存和竞争的基石的话,那么商业方法专利所带来的时间间隔将极大地降低由于新产品急切推广所导致的风险,从而将金融竞争的机会成本降低,使其竞争获得更广阔的空间.

最后,商业方法专利将提升金融人才竞争.金融创新需要大量知识型人才,这将为知识生产者提供更大的施展才华的平台;反过来,商业方法专利的盈利将有利于对知识创新者的进一步投入,这又给人才提供了一个宽松的环境.知识的财产化将有利于促进知识人才的竞争,使金融业人才的引进和使用形成良性循环,从而使金融业的怎么写作由低层次向高层次递升.

四、金融业应对商业方法专利确立的对策

1998年7月23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在受理Signature v.State Street一案的过程中,第一次以判例形式承认了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从而明确了对商业方法的专利保护,紧接着欧洲、日本都确定了商业方法专利.2002年底,花旗银行抢注专利事件在我国整个金融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给金融机构敲响了警钟.从上文可以看出,金融创新对经济增长有着重要的意义,而商业方法专利又可以促进金融创新,所以商业方法专利的确立对维护经济增长和金融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一)金融业应对商业方法专利确立的宏观对策

由于商业方法专利对一国金融业的发展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影响,同时又事关一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总体方针和政策,因此首先必须从宏观上、战略上采取相应的对策:

1、确定知识产权在金融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加强对商业方法专利问题的基础研究.我国金融业在对待商业方法专利的问题上,必须避免应急性的短期行为,虽然这些行为能在短期内顺利解决突出问题,但是从长远来看,无法从根本上提升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改善我国金融业在知识产权竞争中落后被动的局面.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树立全面的、长远的知识产权思想,从战略的高度重视商业方法专利.

2、制定金融业商业方法专利的发展规划,提高金融业应对商业方法专利风险的整体水平.金融行业不仅是信息密集的产业,也是知识密集的产业.一国金融业如果在知识产权竞争中落于下风,那么意味着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我国应将商业方法专利问题纳入到金融业的发展战略之中,将商业方法专利风险纳入到金融业风险管理的框架中,从总体上促进我国金融机构在商业方法专利方面的进取精神.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金融机构商业方法专利的保护意识.金融机构应该尽早开展商业方法专利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尤其是要抓紧对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的培训,提高防范商业方法专利风险的敏感性.同时,应积极培训与金融类商业方法专利的写作技巧人,建立起一支与我国金融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专利写作技巧人.

4、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要促进我国金融机构商业方法专利竞争力总体水平的提高,增强金融机构自主知识产权的意识,鼓励和奖励金融机构进行创新并且积极投入商业方法专利的申请,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政策层面上的支持.比如,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以及负责对商业银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的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就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监管的作用为商业银行实施商业方法专利战略提供管理和监督上的政策支持.

(二)金融业应对商业方法专利的微观对策

除了国家从宏观上面把握,我国金融机构在面对外资金融机构抢注商业方法专利的情况,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1、我国金融机构应该加强专利保护意识.并且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部门.要想摆脱我国金融界商业方法专利被动的局面,必须提高金融机构内部领导和员工的专利保护意识.领导是商业方法专利战略的制定者,只有他们具有良好的专利意识.真正意识到商业方法专利的关键性和重要性,才能打破传统经营理念的束缚,敏锐地察觉到市场竞争环境、竞争手段和竞争内容的变化,从而实现其专利发展战略;并且将该战略内容贯彻落实到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当中去,将战略思想灌输到企业文化中.使专利战略真正地融入到企业的全局发展战略中.员工专利意识的提高可以促使他们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积极创新.此外,金融机构专利战略的制定和实施都离不开专业组织部门的保证.这个组织部门专职研究本系统的商业方法专利问题,负责制定商业方法专利战略、建立商业方法专利的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商业方法专利事务.

2、我国金融机构需建立专利检索系统.有效利用有用的专利文献.一项技术方案或构思要获得专利的保护是以向世人公开为前提的.而这些方案或构思就反映在专利申请书、正式说明书、专利公告、专利文摘、专利索引等一系列的专利文献中.这些专利文献是个巨大的技术宝库,其中最近的专利文献反映着当今科技的前沿领域,是最新、最迅速、最详细、最可靠的技术信息.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创新的过程中,要对现有的相关专利文献进行检索和研究.一方面通过专利文献,可以了解到现阶段世界金融创新的发展状况,确保自身研究的正确方向和能站在较高的起点上,避免了低水平的重复开发.节省了研究开发的时间和经费;另一方面通过专利文献.可以知道哪些金融创新已经申请了专利,避免专利侵权产生诉讼以及败诉后的高额赔偿.同时,对失效专利的检索,可以让金融机构免费使用他人的专利.

3、金融机构需要对金融创新成果有选择地申请专利.专利的申请和维持需要较高的费用,因此对于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发明或设计的专利申请,商业银行要以效益为原则严格进行筛选.对于技术成熟、实用性强、能够迅速打开占领市场的金融产品申请专利保护;对于技术暂时还不完善,市场前景尚不明朗的金融产品不予申请专利.对决定不申请专利的金融产品,银行也要采取一定的处理方式,如定期出版技术公报、定期公开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等,其目的是在申请专利没有良好效益的前提下,破坏其他竞争对手申请专利的可能性.而对于不具备专利“三性”条件却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发明或设计,银行可以对该发明或设计采取保密措施,使其成为银行的商业秘密.

4、金融机构需要运用手段进行自我保护商业方法专利.专利权作为一项排他性的权利.在申请和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受到他人的侵害.这就要求商业银行经常进行专利检索,主动跟踪和搜索竞争对手的专利申请信息,并着重收集对手专利侵权的证据,及时向对方提出侵权警告,迫使侵权人和自己达成和解,在适宜的时机也可向侵权人表示允许其实施自己专利的意向,与对方达成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化干戈为玉帛.这样一则可以节省诉讼费用、律师费、免去侵权举证的责任,二则可以与对方建立合作关系.收取专利使用费.当然,如果对方没有达成和解的诚意,对侵权警告置若罔闻,就要果断地提起专利诉讼.以有效打击竞争对手,确保自身的竞争优势.

责任编辑 周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