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吞噬”、融合或风险?

更新时间:2024-03-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4010 浏览:59484

2012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日前闭幕的2013中国互联网大会“互联网金融”成为话题宠儿.的确,自天弘基金“余额宝”横空出世,“活期宝”、“微银行”、“智能金”等众“宝”相继登台,第三方销售、网络信贷、众筹融资等也异常火爆,互联网金融大行其道.很多人认为互联网金融将“吞噬”传统金融,并戏称传统金融为“21世纪行将灭绝的恐龙”.此说未免夸大其词,但互联网金融将对传统金融业产生巨大的影响却是不争的事实.


互联网金融叫板传统金融业

互联网金融,实际上是利用自己的业务渠道,借助银行系统建立新型盈利模式.利用互联网信息传播成本趋零、信息处理成本低、受众面广等优点,为商家提供一种更为灵活、便捷、针对性强的融资方式.在本质上它仍属于金融范畴,并不能脱离金融业而生存,是对金融的大胆创新,同时也满足当前更为多样的融资需求.

据了解,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一是P2P贷款模式,即最大程度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成本,为“个人对个人”提供贷款平台怎么写作的商业模式.二是阿里小贷模式,即阿里巴巴集团等利用其自有特殊资源,为淘宝、天猫等商家提供贷款.三是众筹模式.即大众筹资,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向公众展示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四是金融产品垂直搜索平台,这种模式是与银行做金融产品对接,如好贷网、融360.另外,互联网货币也极有可能是未来常见的货币形态,届时将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提出挑战.

北极光创投创始人邓锋认为,互联网一定会加速与各行业的融合,在十年内一定会改变很多传统行业,如互联网金融方面,余额宝就是很好的一个例子,它效率可以很高,风险会很低,对于客户的好处就会很大.

苏宁云商副董事长孙为民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会成为商业银行的竞争对手,比如电子商务在过去和银行业务本身并没有直接的交集,但从近些年的发展看,它正在慢慢地将一些类金融的业务在自身的业务中间进行了一个延伸.而且,由于其拥有大量用户同时具备商业运作平台、部分用户寻求的金融功能已经开始通过自身的牌照解决,导致传统银行业在一些新领域议价能力悄然下行,尤其在电子商务相关的领域,银行业基本从传统的“甲方”被迫转向了“乙方”.有银行人士就坦言,“我们最担忧的就是,类似支付宝、财付通这样的平台,他们大量的客户最终只在这些互联网链条内进行封闭运行,基本不需要银行.”

东方证券也提出,在互联网与金融的碰撞下,业务将被替代,信用风险管理和保险精算将明显受益同时严重依赖于大数据.同时,支付体系将更为立体化,网点功能将大幅转换.而理财咨询、保障、资产管理等以“推”为主的业务条线,以及投行、托管等牌照业务将不会受到互联网金融的明显影响.

三重风险要强化防范

创新和风险总是相生相伴,互联网金融在实现创新的同时,还面临竞争、法律、监管三大风险.

第一,竞争方面.正如苏宁云商副董事长孙为民所说,从吸储到委托理财,再到放贷,整个的电子商务的产业链、业务品种,都逐渐地和银行业务出现了趋同性.比如,“余额宝”,作为一款“银行有、我也有”的产品,很难成为与商业银行竞争的优势产品.目前“余额宝”主要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等,风险较低,收益也不算高,为了和商业银行竞争,不排除其日后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理财项目的可能.若信息披露不到位,一旦出现经营风险,不仅对金融消费者构成欺诈,更为重要的是,没有人替其写单,这与有央行的流动性支持的商业银行来说,不可谓不是块“短板”.

第二,法律方面.由于边界不清,现在互联网金融随时可能有“触雷”的危险.在8月13日互联网金融大会上,央行主管支付清算的副行长刘士余发表讲话称,互联网金融有两个底线不能碰:一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二是非法集资.刘士余警示,目前P2P的平台内部已经出现了道德问题,需要注意操作和信用风险.P2P如果做成线下,脱离了平台操作功能之后,就会演变成资金池.

第三,监管方面.互联网金融能否实现风险自我控制尚未可知,因此监管不能疏忽.要实现有效监管,首先需明确监管主体,消除“监管不确定性”隐患.其次,要加强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但具体怎么监管、谁来监管不可草率为之,还需做大量调查和研究,真正做到“监管无漏洞兼顾监管不过度”.对此,平安陆金所副总经理黄黎明表示,由于互联网金融从业主体来自不同领域,从事业务也具多样性,他建议可以从主体监管转变为行为监管;此外,作为创新行业,虽然需要支持和发展空间,但因为与金融有关不能完全放任,建议主管部门可设定行业底线,“从准许做什么转变为规定不准许做什么”.

银行与互联网金融合作或是最佳选择

一方面,尽管近年来各银行纷纷加快转型步伐,通过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提高理财、投行、资金、托管、咨询等新兴业务比重,并尝试通过并购、新设等方式逐步进入保险(放心保)、基金、信托、金融租赁等新领域,但由于分业经营的格局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我国银行很难像西方同业那样摆脱对存贷款业务的完全依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这种情况还将存在,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不失为一个突破口.

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已是大势所趋,传统银行放宽心态、积极融入,努力抓住机遇去迎接挑战才是上上策.事实上,现在更多的传统银行已选择与电商合作甚至自主创办电商企业.平安银行对公网络金融部总经理金晓龙明确表示,无论互联网金融还是金融互联网,其大前提都是电子商务的发展.“供应链的各方参与者都在自己的生态圈向上下游延展,谁赢得平台客户的入口权,谁赢得资金的入口权是最关键的.”

为此,传统银行也是各施绝招,纷纷抢夺“金融入口”.去年,建行推出了善融商务;交行等在淘宝开了旗舰店;工行是主要依靠互联网的电子银行,其业务替代率已经超过70%;交行的电子银行分流率也已超过76%,通过人工处理的业务已经不到30%;目前,各大商业银行又纷纷瞄准了拥有庞大用户量的微信平台,推出了“微信银行”,可见其未来发展空间还是很大的.因此,传统金融为“21世纪行将灭绝的恐龙”之说应是故作惊人之语,互联网金融能否改变传统金融格局还有待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