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商结合对促进我国金融企业的

更新时间:2024-02-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8473 浏览:33117

摘 要 :金融业是我国现代经济的核心,它的稳定是整个经济稳定的重要因素.目前金融业是完成股份制改制上市比率较高的行业,绝大部分企业基本建立起了产权明晰、治理结构较为合理的企业管理体系.由于法商结合的核心是将法律制度运用到优化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过程之中,以提高企业的依法合规经营能力.本文为探讨法商结合如何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发展,首先回顾了我国金融企业治理结构的发展进程并说明法商结合对其产生的正激励作用;其次指出金融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若干问题;最后从法商结合的角度出发提出一些解决措施.

关 键 词 :法商结合 产权明晰 治理结构 现代企业制度

法商结合,核心是将法律制度运用到优化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过程之中,提高企业的依法合规经营能力.我国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最紧密的行业之一.金融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金融稳定是整个经济稳定的重要因素,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前途和命运.同时,我国金融业是企业完成股份制改制上市比率较高的行业,市场化进程比较深入,绝大部分企业基本建立起了产权明晰、治理结构较为合理的企业管理体系.在这一背景下,探讨法商结合对企业的促进作用,借鉴意义和可复制意义十分重大.

一、我国金融企业治理结构的发展进程

金融业由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构成.中国人民银行于1948年12月1日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49年10月20日成立,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26日成立,以上机构成立至今,金融企业治理结构的转型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83年,管理权高度集中的行政性治理阶段.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特点是:政企不分,企业管理具有很强的政治色彩.在这个阶段,我国金融业主要由银行业和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保险业构成,保险公司在很长时间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的下属机构,兼具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背景.

第二阶段,1984―1992年,由行政型向公司型转型阶段.特点是:法人治理结构由行政型治理逐渐向企业型治理过渡和转化.划分阶段有两个鲜明标志:一是1983年9月7日国家颁布《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银行职能的决定》,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银行职能,分设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专业银行.银行业逐步形成了以银行为核心,以专业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体系.二是1984年1月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从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分离出来,成为独立法人.之后,诞生了新疆建设兵团保险公司、平安保险等许多地方性保险公司.由此,保险业和银行业共同构建起了我国金融业的两大基础行业.在这一阶段,众多企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产权制度和企业制度的有效探索.

第三阶段,1993―2001年,早期公司治理型阶段.特点是:在国家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下,金融企业开始对制约公司深层次发展的原因进行大胆探讨,进行突破性的改革.鲜明标志是:1993年国家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1993年12月出台《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众多金融企业开始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推行体制改革,改革触及产权主体的核心.

第四阶段,2002年至今,现代公司治理型阶段.特点是:大多数金融企业完成了股份制改制,分别在国内、香港和境外成功上市.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开始接受国内外投资者的公开监管,治理结构与国际接轨.

二、法商结合对金融企业发展的正激励作用

法律法规的支持,为金融企业改革提供了法理依据;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推动金融企业建立健全良好的所有制形式和清晰的产权结构.法商结合为做大做强现代金融企业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一)推动政企分开,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

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升级后,金融企业实现了政企分开.政企分开将原来与政府职能合一的企业经营职能分开后还给企业,政府行使宏观调控、管理和行业指导职能,企业专心进行企业经营.企业扩大了自主经营权.通过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金融企业内部建立起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党组织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发挥监督保证作用,从而改变以往企业领导体制上权利不明、责任不清的状况.同时,金融企业按照市场竞争的要求,形成适宜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企业各种生产要素有足够的开放性和流动性,与外部的资本市场、经营者市场、劳动力市场及其他生产要素市场相配合,通过资产的收购、兼并、联合、破产,通过经营者的选择和再选择,通过劳动者的合理流动,使企业结构得以优化,竞争力得到有效提高.

(二)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从根本上为金融企业体制改革与发展提供动力与活力

在长期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金融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产权不清,垄断性经营,员工队伍庞大,创新机制不强,导致企业经营自主性不够、能动性不足.在法律法规的支持,金融企业逐步推行体制改革,进行资产优化重组、界定产权归属,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为健全企业责任体系,建立权力有效制衡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促进金融企业真正建立起激励和制约相结合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从而理顺了企业运营模式,激发了企业主体的积极性,为金融企业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法规支持为金融企业正常运营,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坚实保障

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交易具有自主性、自由性和契约性,这在市场交易程度上来说必然会带来交易风险和道德风险.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有利于界定清楚政府与企业行政管制、行政管理、司法管制之间关系,有利于分清企业投资人与投资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有利于遵循依法用工、保护公司与员工权利.

三、我国金融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主要在股权结构、内部监管、激励约束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与问题. (一)股权结构存在问题

公司法人治理与股权结构之间存在紧密联系,股权结构决定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性.目前,我国金融企业从所有制形态来看主要表现为国有独资改制的股份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改制的股份公司,产权制度实质上市产权主体单一、不能转让的自然人产权形式.国有股一股独大,造成单一产权结构以及国家所有制缺位和产权模糊.因为金融国有企业在法理上属于全民所有,但全民是一个整体性的抽象概念,非严谨的法律概念,无法落实到具体的个体身上,这就使国有企业缺乏一个真正的所有者.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分散化,但并没有真正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二)股东大会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股东大会是股东行使出资人权利的场所,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基本上由少数股东控制,反映着大股东的意愿.另外,董事会、监事会本来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但现实中许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却由国有股所在的主管部门任命,导致股东大会权力的弱化.

(三)董事会、监事会监管效率不高问题

董事会是公司的核心,发挥决策和监督的双重作用.我国金融企业国有企业在改制后,也相应地建立了董事会,但发挥作用有限.监事会是通过以股东为核心的利害相关者之间的权力制衡,实现公司整体决策的科学化.在目前我国金融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中,监事会发挥的作用有限.

(四)管理层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金融企业管理层激励和约束机制暴露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激励形式单一,激励力度不够,报酬激励与企业绩效脱钩.激励不足一方面造成企业优秀经营者的流失,另一方面使在职的管理层开始寻求隐性收入,扩大在职消费.二是管理层的效益与风险不对称,使得他们更多注重自己的政治角色,在企业经营中多少存在着短视行为.二是缺乏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五)企业党组织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不明

许多企业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或兼总经理,直接参与企业决策,或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客观上使其身份具有两重性,不仅从法人治理要求看,公司权力高度重合有悖于现代企业制度,而且在具体工作中,造成党内监督无法落实,企业监事会难以操作.

四、我国金融企业治理结构发展的建议

我国金融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得到了快速发展,较好地维护了金融稳定.在新的形势下,我国金融系统面临着更艰巨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必须深化改革,建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五方面思考.

(一)实现股权多元化、分散化

股权结构决定着公司控制权的分布,决定着所有者与经营者委托写作技巧关系的性质,是影响公司治理健康有效的最重要因素.实现股权多元化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企业规范运作的基础.在实现企业股权多元化的同时,还要尽可能地将企业股权分化,使企业有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当务之急.

(二)规范董事会运作机制,健全独立董事制度

董事会是企业治理结构的核心部分,是整个企业治理结构效率发挥的关键.企业的董事会也是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承担诚信,受托的责任,对公司进行决策和管理,并享有重大人事权力.为此,针对目前我国金融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独立性、性、明晰性和专业性四个方面的缺陷,应该进一步健全独立董事制度,规范董事会运作机制.建立真正独立的董事,确保董事会有效地行使其使命和职责,并在相当程度上促使管理层对股东负责,以保证治理的公平和效率.

(三)完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

建立管理层的绩效评价体系,对金融企业内部自上而下进行客观的绩效评价.促进报酬要和绩效真实挂钩,促进管理层发挥潜能,创造更多财富的重要指标.建立公平、透明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决策失误,一定进行严格追究.

(四)着力探索在党的指导下,确保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创新的有效途径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必须把依法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作为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前提,完善确保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方法和措施,正确把握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方向.二是坚持依法治企的原则.三是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披露治理的制度、规则、机制和流程等各种适宜公开的信息.

四是坚持利益平衡的原则,兼顾好各方面利益,坚持和谐发展,稳中求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