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城市群看区域金融生态系统的构建

更新时间:2024-04-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058 浏览:9223

摘 要 :城市群作为区域经济的一种类型,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回顾金融生态系统的产生以及发展的过程,提出由区域金融生态系统过渡到城市群金融生态系统的设想以及构建的建议,最后分析了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系统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 键 词 :城市群,金融生态,长株潭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11-0031-04

一、问题的提出

2007年12月14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同意,批准长沙、株洲、湘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获准成为我国六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一,是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战略布局,是国家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加快长株潭城市群建设,离不开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是长株潭城市群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推动湖南省乃至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自2005年以来,我国改革开放事业从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到综合配套改革的新阶段.国家发改委陆续批准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成都市、重庆市、大武汉城市圈、长株潭都市圈六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从长株潭城市群出发,针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特征来研究城市群金融生态系统的构建,对于增强我国新兴城市群金融的发展,进而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回顾金融生态系统的产生以及发展的过程,提出由区域金融生态系统过渡到城市群金融生态系统的设想以及构建的建议,最后分析了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系统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二、城市群金融生态系统释义

金融生态是在借鉴英国生态学家泰斯勒(1935)生态系统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的,他认为生态系统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生物与非生物环境通过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所形成的一个彼此关联、相互作用且有自动调节机制的统一整体.[1]在我国,白钦先(2001)较早地论述了金融生态环境,认为特定的金融生态环境以其环境容量和“ 净化”能力对经济活动会产生约束性影响.周小川(2004)强调应通过完善法律制度等改进金融生态环境的途径来推动整个金融系统的改革和发展.[2]徐诺金(2005)将金融生态明确地定义为各种金融组织为生存和发展在长期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动态平衡系统.[3]李扬(2005)认为应该把金融生态系统理解成由金融资源的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所构成的群落及其所赖以存在的金融生态环境共同形成的动态平衡系统.[4]张志元,雷良海(2006)也认为金融生态是一种复杂的系统, 就其本身而言,它不仅包括金融制度和相关政策等环境方面的内容,更包括金融生态的主体.[5]总之,金融生态系统是金融系统在一定区域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是指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要素之间及其与区域外部环境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复合空间地域系统,即它是金融系统及其所处区域环境之间具有互动关系的总和.

城市群是城市区域化和区域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独特的地域空间组织形式,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水平的标志和产物.[6]我国将形成十大城市群,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山东半岛、辽中南、中原、长江中游、海峡西岸、川渝和关中城市群.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在未来20年仍将主导中国经济的发展. 城市群经济模式能充分利用大城市的聚集效应,实现区域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利于建立资源节约型产业体系,有利于加强中心城市与腹地的联系,有利于提高区域经济的运行效率和发展水平.

城市群金融生态系统是以城市为依托,由金融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配置效率状态以及生存的内外环境相互作用下而构成的复杂系统,有着鲜明的地域性特征,是区域金融体系与金融生态环境一种填密的内在逻辑安排.城市群金融生态系统可以看作是由不同城市的金融体系和生态环境所共同组成的综合性动态平衡系统.[7]长株潭作为一个城市群,其金融生态系统是由三个城市特有的金融与非金融成分环境之间通过资金和信息的流动相互作用、互相依存而构成的一个整体.

大量的文献研究已经从理论和实证两个层面支持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确实存在很强的正相关性, 一般性结论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的关系.一方面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有促进和影响作用,经济增长中的金融因素不容忽视,另一方面,经济增长对金融发展有推动和制约作用.良好的地区金融生态系统,不仅有利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地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对促进该地区经济发展同样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国许多学者纷纷从区域经济的视角对于金融生态的优化问题进行了探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这些讨论没有从城市群的内在特点和联系去论述金融生态系统的建设,在分析具体的城市群时,存在着经济区位不明缺乏针对性的缺陷.因此,系统化、分层次、有差别地深入研究分析城市群金融生态系统的构建具有很大的意义.

三、城市群金融生态系统的构建

城市群是城市集合体,作为一个比较特殊的区域经济结构,城市群金融生态系统的构建是一个综合运用多种调节手段的系统工程.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城市群区域金融体系与金融生态环境.

(一)城市群区域金融体系

金融体系作为资金的融通体系已经成为城市群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环境因素,决定着一个城市动员储蓄、吸纳并配置资本的能力与效率.需要以合理和有效的金融体系和结构,积极的区域金融政策促进城市群金融生态系统的完善.随着金融开放步伐和金融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金融体系竞争力在城市群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将更加突出.金融体系主要有五大基本功能:降低风险、获取信息配置资源、监督经理和施加公司控制、动员储蓄、方便产品和怎么写作交易.我国金融业整体上是一种以间接融资和银行体系为主、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为辅的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

从地理分布看,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处于全面工业化阶段,中部大多数省份处于工业化初期向全面工业化过渡阶段,而西部内陆省份则多处于传统经济向工业化初期转型阶段.由于我国各个城市群所处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经济结构不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金融需求的层次也不一样,根据城市群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城市群金融体系结构,形成以特大型城市为中心的现代金融体系,促进金融机构的多样化发展,加大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降低政府对资源配置的约束,鼓励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拓宽各种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怎么写作于向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的怎么写作渠道.并通过金融制度和产品的创新,建立有效的危机处理体系,促进资金的积累和优化配置.此外,根据发达国家经验,统一的货币政策难以适应各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及其对金融发展的不同需求,对于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群,应实行有差别的金融政策.包括实施调整贴现率、存款准备金率以及低利率等区域性金融政策.

(二)金融生态环境

城市群金融生态环境主要由以下九大要素构成:一是经济基础.从经济规模、结构与发展水平等方面来评估经济基础及其对于城市金融生态的影响.二是企业诚信.影响企业诚信程度的主要因素有经济实力和管理水平、法治环境、政府诚信水平、经营者个人因素、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诚信评价制度的完善程度等等.三是地方金融发展.依据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设计了四个指标:金融深度、银行部门竞争力、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金融信用的意识.四是法治环境.从产权保护力度、地方法制健全程度、司法执法力度等三个角度对地区司法环境做出评价.五是诚信文化.从诚信文化、社会保障以及相似度检测怎么写作等三个角度揭示该地区的社会诚信水平.六是社会保障程度.可以用地区每万人注册的律师和会计师人数、及地区信用担保机构的数量等客观指标,来考量地区相似度检测怎么写作的发展水平.七是社会相似度检测怎么写作.从地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建立面以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方面来考量城市社会保障的健全程度.八是地方政府公共怎么写作.主要从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政府审批和管制、地方政府对经济干预程度、地方政府透明度和行政效率五个方面进行评价.九是金融部门独立性.主要关注政府公共企业贷款占比、国有企业贷款占比、信用贷款及透支占比、土地抵押贷款占比以及当地城市商业银行不良率、中长期贷款占比等方面的定量指标.

四、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系统的构建

地处湖南省东北部的长株潭三市,呈“品”字型分布,彼此相距不到40公里,湘江贯穿而过.从全国来看,长株潭城市群处于我国南部贯穿东西、连接南北的第一个“大十字”区域,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加快发展的潜力.2005年,长株潭三市地区生产总值之和达2412亿元,占湖南省经济总量约36%,首次超过中部最大的城市武汉.2008年,长株潭三市生产总值达到4565.31亿元,占湖南全省生产总值的40.9%.

自1998年长株潭经济、金融一体化建设以来,长株潭区域金融建设和发展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以长沙为核心的金融中心建设初具雏形,建立了比较系统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但是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系统还存在诸多现实的问题,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2007年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的研究结果也可以看出长株潭城市群与一些发达地区的金融生态水平还相距甚远(中国地区90个中心城市金融生态环境综合指数排名:长沙38,湘潭71,株洲79).

(一)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系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长株潭城市群金融体系存在不足

一是产权结构单一,国有商业银行占绝大部分比重,使得法人治理制度、资本制度等被赋予了行政性特征,从而降低了制度的运行效率.

二是长株潭城市群在资金融通方面还存在很大缺陷.在机构体系上,长株潭的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组织结构相对单一,难以满足多层次、多类型的融资需求,在资金投放对象上,金融怎么写作缺乏层次性,信贷结构不合理,对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的供给不足,在资金融通方式上,资本市场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直接融资发展较缓慢.

三是城市群金融深度不够,体系不完整.首先,资本市场运作层次不高.长株潭虽然在证券交易与结算方面基本实现了一体化运作,但在投资银行业务、产权转让、技术转让等方面还缺乏深度.其次,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体制的问题.国有银行实行垂直管理,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进行设立,从总行到分行再到支行,逐层制定资产负债比例等经营性指标,当地吸收的资金只能在当地放贷,资金难以实现优化配置.最后,监管体制方面的问题.长沙、株洲、湘潭虽然同属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下级支行,为平行机构,但长沙作为省级支行,受观念和城市等级的影响,在建立金融合作的支持体制或提高金融合作协调力度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

2.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环境存在不足

一是在经济基础方面.第一、二、三产业的规模及结构不理想.传统型农业占比较大,“粮猪型”农业的基本格局尚未改变,工业产业层次较低,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新产品少,科技含量高、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少,打入国内国际市场的名牌产品更少,经济外向度不高,城市群的品牌形象比较单薄,较高层次的为生产怎么写作的金融、保险、信息、咨询、技术、风险投资、现代物流等新兴怎么写作业还不够发达,比重偏低.这些问题限制了长株潭经济对金融生态系统的物质支撑作用以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是在信用环境方面.长株潭城市群的企业诚信意识和公众金融风险意识还较为欠缺,金融主体法制意识薄弱,失信行为比较普遍,防范金融风险和金融债权保全的任务仍很重.

三是在法制环境方面.当前,影响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的法制环境还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的不规范、地方保护主义、司法不公和司法效率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此外,在经济发展、就业压力的影响下,容易导致政府对金融业不适当地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行政干预,从而影响银行贷款质量.

四是在体制环境方面.政府职能部门在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主导作用尚未充分发挥,银行、政府、企业三者互信共赢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城市群区域规划和实施难以统一,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仍然存在许多体制性障碍,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协调困难,各类社会资源如科技、教育等社会资源难以整合,并缺乏共享协作的平台和机制.

(二)优化和完善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系统的措施

针对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当前,优化金融生态应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工作.

1.针对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一是提高资金融通水平和质量.要以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为目标,适时建成筹资型区域金融中心,增强经济和金融辐射力,要积极稳妥地发展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和金融相似度检测机构,加大金融机构的多样化,构建多层次的区域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体系,扩大直接融资的比重,要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组建区域性金融机构.

二是加大城市群内金融资源的协调管理,明确各个金融机构的定位,提高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使金融资源的整合能够达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要求.同时,给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空间,使其成为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

三是强化城市群金融协同监管,维护区域金融安全.首先,建立区域金融共享制度,逐步形成包括宏观经济、个人和企业信用、货币政策等方面的统一信息交流平台.其次,要构建区域金融风险的监测指标体系和区域金融稳定评估定期发布制度,构建区域金融风险的监测指标体系,设立专家型金融安全评估机构.第三,建立区域金融危机处理制度.第四,强化综合经营的监管协作制度,银行和相关监管部门形成经常化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机制,及时发现消除跨行业的风险隐患.

四是加快和改进金融管理,加强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内电子支付体系的建设.

2.完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应解决的问题

一是夯实经济基础.强化长株潭城市群的经济区域功能,通过统筹城市群产业发展,推动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培育区域产业链、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提高辐射带动能力,为金融业创造更好的经营环境和发展机遇,实现经济金融发展“双赢”.

二是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首先,转变政府在金融领域的职能.当前我国许多金融问题与过多的不规范政府行为有很大关系.政府必须明确自身角色定位,从金融制度的直接“提供者”和发展的主要“操作者”,转变为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市场的“监管者”.同时,政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建立规范的行政许可制度,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公权与私权的关系,以减少政府不必要的干预,规范政府的行为,为构建市场化的金融生态环境创造基础性的条件.其次,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正向激励机制和逆向惩戒机制.最后,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长株潭城市群信用级别定期通报制度.

三是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调整与完善.首先,要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涉及金融案件的审查和执行力度,其次,加大金融诉讼案件的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司法的保障作用,第三,要加快推进长株潭城市群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上的协调、衔接和整合,逐渐形成一体化的法制环境,第四,要依法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

五、结语

城市群是现代经济中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概念,是现代经济区域极其重要的类型.当今大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从单体发展向城市群体发展转变.通过加快城市群发展,带动本国或区域经济发展,提升经济竞争力,是发达国家现代化过程中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有关专家预言,21世纪将是城市群的世纪,经济的主要动力将越来越源于城市群特别是大城市群.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生态系统是金融良性发展的保障,要建设好城市群,就必须构建配套的城市群金融生态系统.

长株潭城市群金融生态系统构建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各个方面的保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不仅需要解决制约金融生态系统构建的制度因素,创造金融生态系统构建良好环境,而且要从整体利益出发,放弃地方主义狭隘观念,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进步.只有这样,长株潭城市群才能成长为湖南省经济增长的“核心极”,为中部崛起贡献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