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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eduxue.com 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5-10-27 【字体:小 大】 |
推荐文章:货代基础之国际贸易精选题07 推荐文章简介: 四、 问答题 1. 按照贸易方式不同请列举6种贸易方式。 2. 为什么不能称“CIF”为到岸价? 3. 什么是无牌中性包装和定牌中性包装? 4. 问国际贸易上常用的支付方式有哪几种? 5. 根据ICC条款,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有哪
[熟悉]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用实物表示 ⒈ 看货成交(只适用于一些首饰或工艺品等贵重货物以及其他现货交易) ⒉ 凭样品买卖 样品(Sample):是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加工、设计出来的足以反映该批商品平均质量的少量实物 。 凭样品买卖:指买卖双方约定凭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的交易。 凭样品买卖的基本要求:① 以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唯一依据 ② 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 ⑴ 凭卖方样品买卖 原样:卖方寄送给买方有代表性的样品。 复样:保留于送交样品质量完全一致的另一样品。 ⑵ 凭买方样品买卖——“来样成交” “回样”或“对等样品”:卖方可根据买方样品进行复制或提出与之相似的样品。 封样:由公证机构在一批商品中抽取同样品质的样品若干份,在每份样品上烫上火漆或铅封,供交易当事人使用。 凭买方样品买卖成交,一般还应声明如发生涉及国外工业产权等第三者权力问题概由买方负责。 用说明表示法 ⒈ 凭规格、等级或标准买卖 商品的规格(Specification):用来反映商品品质的一些主要技术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等。 良好平均品质(F.A.Q) 多用 上好可销品质(G.M.Q) 少用 ⒉ 凭牌号或商标的买卖 ⒊ 凭说明书和图样的买卖 ⒋ 凭产地名称买卖 增减价条款 质量机动幅度条款:① 规定范围 ② 规定极限 ③ 规定上下差异 计算重量的方法: ⒈毛重(Gross Weight):商品本身的重量+包装的重量,适用低值的商品 ⒉净重(Net Weight):货物本身重量,即除去运输包装以后的商品实际重量。 在国际贸易中,大部分以重量计量的商品,都是以净重计价;但一些价值较低的农副产品,如粮谷、饲料等也以毛重计价。 ⒊公量(Conditioned Weight):用科学方法除去商品中所含的实际水分,再另加标准水分,所求得的重量。如羊毛、生丝、棉花 ⒋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如钢板 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卖方在交货时可以溢交或短交合同数量的百分之几。 在L/C条件下,卖方交货数量的伸缩幅度为5%。 “约量”有的解释为5%,《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掌握]运输包装的作用:①运输过程中保护货物 ②便于货物的搬运和储存 [掌握]运输包装的方式:①单件运输包装 ②集合运输包装 [熟悉]销售包装(Sales Packing):指直接接触商品,随着商品进入零售环节和消费者直接见面的包装,实际上是零售包装。 销售包装的作用:①保护商品 ②美化商品 ③宣传商品 ④便于销售和使用 分配给我国的国别号:“690”、“691”、“692” [掌握]包装标志(Packing Mark) ⒈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即“唛头” 运输标志作用:①便于识别货物 ②便于收货人收货 ③有利于运输、仓储、检验和海关等有关部门顺利地进行工作 运输标志的主要内容: ①收、发货人的代号 ②目的地的名称或代号 ③件号、批号
联合国标准运输标志包括: ①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字母或简称; ② 参考好,如运单号、订单号或发票号; ③目的地; ④件号 ⒉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 ⒊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 [以下熟悉]中性包装:指在商品上和内外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别、地名和生产厂名,也不注明原有商标和牌号,甚至没有任何文字。 中性包装 定牌:在商品包装上卖方采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号。 [掌握]我国进出口商品价格的掌握原则:在贯彻平等互利和国别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国际市场价格,结合销售意图,制定适当的价格。 [以下熟悉]佣金:给中间商的报酬,为了调动中间商的积极性。 例:每公吨100英镑CIFC2%伦敦 折扣:卖方给予买方的优惠,调动买方的积极性。 例:每公吨100英镑伦敦CIF减1%折扣 贸易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包括:单价和总价 例:每打 200 美元 CIF旧金山 (计量单位 单位价格金额 计价货币 价格术语) 单价由四部分组成 [掌握]信用证: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者开具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掌握]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申请 开证 通知 议付 索偿 付款 赎单 信用证方式的特点 ⒈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银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⒉是一种自足文件 ⒊是一种纯单据业务 [熟悉]信用证的主要当事人: ⒈开证申请人(买方) ⒉开证银行(买方所在银行即进口地银行) ⒊通知银行: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出口地银行) ⒋受益人(卖方) ⒌议付银行: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可以是指定银行,也可以是非指定银行。(作为贴现银行,有追索权,可反悔) ⒍付款银行:就是开证行,也可以是开证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汇票的受票人,不可反悔)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指开证行可以不经过受益人同意也不必事先通知受益人,在议付行议付,有权随时撤销或修改信用证的内容。 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撤销或修给信用证的内容。 未注明“不可撤销”或“可撤销”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未注明“可转让”或“不可转让”视为不可转让信用证。 除信用证规定外,允许分批装运。 保兑:指一家银行开出的信用证有另一家银行加以保兑。 保兑行与开证行一样对受益人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远期信用证(Usance L/C):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或装运单据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证付款的信用证。 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L/C):指开证行在信用证条款中,邀请其他银行(不是以付款行的身份)买入汇票与单据的信用证。 《UCP500》: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 [掌握]托收(Collection):指出口商(债权人)将开具的汇票交给所在地银行,委托其在进口商(债务人)所在地的代理行向进口商(债务人)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 [掌握]托收的主要当事人:委托人、付款人、托收行、代收行 [掌握] 托收流程图:见P385 付款交单方式 承兑后交单,对卖方风险大。 装运条款包括:装运期、装运港和目的港、装卸时间、装卸率、装运通知、分批装运、转船。 贸易合同中大都使用F组和C组贸易术语,这类合同均属“装运合同”。 [掌握]规定装运港的办法: ①只规定一个装运港和一个目的港 ②两个或两个以上装运港或目的港 ③笼统规定 ④出口时正确使用“选择港”为卸货港的做法 注:如所选目的港要增加运费、附加费、应由买方负担 买方应再开信用证的同时宣布最后目的港 [掌握]分批装运:凡一笔成交数量较大的货物,分落干批次不同的航次、车次、班次的装运。 同一船只,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的货物,即使提单表示不同装船日期及不同装货港口,也不作为分批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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