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规的加减法

更新时间:2024-01-2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922 浏览:14013

这个千呼万唤始出来的《退市新规》,新增加了4个考核指标,并对二级市场上一直难以退市的“僵尸公司”进行了漏洞封堵.

新规新增考核指标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退市新规》增加了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议意见类型和市场交易指标几项内容.

首先,净资产指标的退市考量年限由原定二年改为三年.对此,交易所解释称,退市考量年限的拉长,主要在征求意见时,多认为净资产持续两年为负的退市标准过严,建议改为三年.

其次,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低于1000万元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提示.退市风险提示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股票应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股票应终止上市.

《退市新规》增加审计意见类型指标明确,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股票实施风险警示;警示后,如持续恶化,第二年暂停上市,第三年终止上市.

此外还增加了市场交易指标.同时将营业收入指标退市考察年限由原定四年改为三年.

另外,对于退市财务数据的采集时点《退市新规》与征求意见相比也有变化.《新规》规定,2012年1月1日已被暂停上市的企业,交易所在2012年12月31日前对其股票作出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决定.2012年被实施暂停上市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在公布2012年年报之后的规定期限内提出恢复上市并被交易所受理,交易所将在受理申请日之后的30个交易日内对其股票做出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决定.

新规则发布后,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三个新增指标计算不涉及以前年度,2012年度的数据为最近一年,2012年、2013年为最近两年.

堵住“僵尸公司”漏洞

在A股市场,僵而不死的公司把“政府补贴等非经常性损益手段调节利润、同时交易所补充材料不计入审核时间”看成是生存法宝.不过,这次出台的《退市新规》,这两大漏洞将被彻底封堵.

《退市新规》显示,暂停上市公司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或者终止上市复核申请,交易所自受理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做出决定.上市公司补充材料的期限不计入审核期限.申请人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均不得超过30个交易日.

而在原规则中,并没有要求申请人必须在30个交易日内补充材料完毕.这样,上市公司就会补充材料数年,公司才会僵而不死.

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方面.上交所的退市征求意见中,上市公司因净资产指标被予以退市风险提示,或者因净利润指标被暂停上市后,其后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为负数的,股票终止上市.而深交所在征求意见稿中表态,将参照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的计算方法,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为盈利判断标准.而在最终的退市新规中,新增退市指标暂停上市的上市公司在申请恢复上市时,就融入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孰低计算净利润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