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债务重组粉饰财务报表带来的

更新时间:2024-01-0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449 浏览:8096

摘 要 :上市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基石,其信誉度关系到证券市场的走势和成败,而愈演愈烈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粉饰已经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报表信息的失真在降低政府公信力的同时,给整个社会的经济系统的运行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关 键 词 :债务重组 财务报表 启示

一、案例分析

(一)案例概况

2007年1月25日,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ST宝硕,以下简称“宝硕”),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同年12月28日,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宝硕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和化工产品的生产.2008年国内PVC市场总体形势不佳,作为原材料的原油和电石大涨,产品供过于求,市场竞争激烈,加之受金融危机影响,公司出现巨额亏损,资金极为紧张.2009年2月5日公司未能按重组计划偿还第二批债务.基于上述情况,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无法判断公司继续按持续经营检测设编制2008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因此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债务重组利得导致利润指标扭曲

宝硕根据法院的裁定,在2008年第一季度就迫不及待地确认了约20亿元的债务重组利得,以此期望能扭亏摘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是,“幸福之花”很快就凋谢了.2008年金融危机,公司资产状况、盈利情况和流转仍然面临严重困难,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按照重整计划确定的偿债安排,公司第二期债务23936.64万元和第三期债务2452.63万元将分别于2009年2月5日、2009年8月5日到期.以宝硕当时的财务状况,显然难以仅靠自身力量如期清偿债务,因此公司依然存在破产清算的巨大风险.这使得公司按债务重组计划如期履行偿债义务的可能性极小,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在2008年第三季度仍确认债务重组利得的会计处理显然不符合谨慎性原则,无疑会导致利润指标的扭曲,影响投资者对企业真实盈利能力的判断.


(三)会计数据背后:存在财务报表操纵嫌疑

宝硕债务重组表面上看是会计处理不恰当,实际上从新希望化工对宝硕的一系列行为来看,有通过操纵特殊交易来操纵利润表、牟取不当利益的重大嫌疑.

新希望化工能以9亿元的低价顺利购入宝硕的股权,是由于该公司作出了三大承诺.按重整计划的安排,宝硕对出资人权益做出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宝硕原股东让渡的部分股份,将由重组方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新兴化工有限公司有条件地受让;重组方需对宝硕重组债务提供担保,并向其注入优质资产和提供资金支持,以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008年8月,新希望化工操控下的宝硕召开董事会,通过决议暂停重组和资产注入等当年12月30日,宝硕公告撤回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根据以上分析,不管是从会计数据本身还是会计数据背后,宝硕的债务重组行为都不规范.宝硕的债务重组很可能是重组方通过操纵特殊交易来粉饰报表从而操纵股价来牟取暴利的手段.

二、案例给我们的启示

(一)改进债务重组收益的会计确认

针对宝硕在2008年第一季度不合理确认20亿元债务重组收益的问题,中国证监会会计部负责人强调,要在谨慎判断与收益确认相关的重大事项后方可做出决策,决策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确认债务重组收益以及在什么时点确认此收益.目前实施的会计准则中规定债务重组收益于重组日全部予以确认,不少被裁定重组的公司也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后即确认债务重组收益.这种处理方法不仅不符合谨慎性原则,也加重了企业相应的所得税缴纳负担.鉴于此,可考虑设置“递延债务重组收益”账户进行核算,以便根据债务重组计划的执行情况和重组债务的清偿状况,在重组期间分期确认债务重组收益.针对宝硕这样存在分期偿还债务的企业,应在重组期间随时分析偿还每期债务的能力,一旦出现难以按照重组计划偿还债务的情形,就应将先前确认的递延收益相应冲回.

(二)严格进行会计与审计监管

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方式使上市公司通过不合理确认债务重组收益来粉饰财务报表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为了遏制上市公司利用虚检测债务重组信息操纵财务报表的不良动机,监管部门在制定与执行相关监管政策如决定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批准恢复上市、核准再融资资格等时,应严格采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对控股股东通过债务重组操纵股价牟取暴利、损害投资者的行为,应该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与此同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应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高风险事项(如债务重组)情况的监督,督促其注意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

(三)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警示

正常的债务重组作为企业一种重大的财务行为,可以帮助其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财务状况,甚至摆脱财务困境.因此,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后,投资者都会对企业的未来发展抱有良好的预期,股价也会随之上涨.但如果债务重组只是账面上的数字游戏,重组后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并未实现实质性好转,“草鸡”并未演变为“凤凰”,投资者无疑会承担很大的投资风险.在宝硕债务重组中,持有其股票的股东因其股份被法院裁定划走抵债,而蒙受了重大的损失.中国证券市场上发生的这一特殊而罕见的债务重组案例无疑给投资者敲响了警钟.中国证监会可以此案例对投资者进行投资风险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