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绿大地公司会计查重案例

更新时间:2024-03-2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3318 浏览:106517

【摘 要】近年来,公司财务会计查重案例屡见不鲜,本文以云南绿大地公司会计查重案为例,介绍了其事件发生的背景、具体的查重手段以及带来的经济后果,从而由会计查重引发相关思考.

【关 键 词 】绿大地;会计查重;上市

一、背景简介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6年,2001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06年11月申请深交所上市失败.时隔一年,公司股票在深交所成功上市,成为国内绿化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公司主要从事云南独有珍稀花卉苗木培植,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业务.2004年至2009年间,绿大地在不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情况下,未达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目的,经过一系列精心策划,登记注册了一批由绿大地实际控制或者掌握银行账户的关联公司,并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采用伪造合同、、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将款项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组成人员,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虚增收入.

二、会计查重手段简析

(一)虚增资产

2004年2月,绿大地购写马龙县旧县村委会土地960亩,金额为955.20万元,虚增土地成本900.20万元.2005年4月,云南绿大地公司在马鸣乡购写土地3500亩,支付了3360万元的土地款,此宗土地交易,虚增交易成本3190余万元;2007年一季度,马鸣乡基地土壤改良又虚增价值2124万元;同年六月,绿大地在马龙县马鸣基地灌溉系统、灌溉管网等项目价值虚增797.20万元.2007年,绿大地会计报告披露,对马鸣乡基地实施的土壤改良,合计投入2529.13万元,经鉴定确认马鸣乡基地土壤改良价值虚增2124.00万元.2010年一季度,固定资产虚增5983.67万元.

(二)虚增收入

通过虚增上市的绿大地上市后通过伪造合同等方式虚增业绩.2007至2009年间,绿大地通过伪造合同和会计资料,虚增马龙县月望乡猫猫洞9000亩荒山土地使用权、月望基地土壤改良及灌溉系统工程、文山州广南县12380亩林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资产共计2.88亿元.

云南绿大地公司2004年到2007年上半年累计营业收入为6.26亿元,公司虚增营业收入29610.29万元,公司前5名大客户对营业收入与利润增加贡献巨大,但公司上市后大客户却陆续注销.2007年绿大地公司营业收入2.57亿元,虚增营业收入0.97亿元;2008年,绿大地会计报告披露的购写马龙县月望乡900亩土地使用权8370.00万元;2008年,绿大地会计报告披露,构建月望基地灌溉系统4270.00万元,经鉴定虚增构建月望基地灌溉系统3438.02万元.同年,绿大地会计报告披露的月望基地土壤改良投入4527.30万元,经鉴定虚增价值4527.30万元.2009年,绿大地会计报告披露购置广南林地使用权价值11011.05万元,虚增林地使用权价值10407.06万元.经认定,绿大地在2007年上市后,至2009年累计虚增收入2.51亿元.

(三)虚增数据

2009年下半年,绿大地公司资金链条逐渐紧绷,自救方式则采取了定向增发.根据绿大地在当年8月份的增发方案,公司拟定向增发2500万股,不低于18.64元,融资4.66亿元.为使这次增发成功,绿大地通过编查重账的手法,将花了600多万元购写的广南林地使用权,虚增至1亿元.但这次,证监局不但驳回了绿大地的增发申请,更提出了严厉的整改意见.

(四)流量异动频繁

云南绿大地公司 2010 年度 1-3 月合并流量表项目出现 26 项差错,数千万元与数亿元的差错分别为 8 项和12 项.2010 年 4 月 云南绿大地公司对 2008 年销售退回实施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减少 2008 年母公司及集团合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别为 2 348.52 万元和 1 194.74 万元,追溯调整增加 2008 年母公司及集团合并应付账款 1 153.78 万元,调减母公司及集团合并年初未分配利润、年初盈余公积分别为 1 038.40 万元 、115.38 万元[1].

三、造成的后果

公司公告的2010年业绩实现扭亏,实现净利润1447.79万元.然而,2011年4月30日晚间绿大地同时公布的2011年一季报中,2011年前三个月中累计实现净利润-1732.99万元,同比减少212.57%.另外,预计2011年1-6月净利润亏损900万-1400万元.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财务混乱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面临退市风险.

四、由会计查重引发的相关思考

由过去的“银广夏”、“蓝田”会计查重,再到近来发生的“云南绿大地”会计查重,其实都有相近的地方,如都为农业领域,特点是都以土地作为生产要素,而农业资源的扩张要以土地资源作为约束,不像工业企业那样能够实现公司规模的高度扩张.但股市的投资者希望公司能够高度扩张,若不能实现这个目标,则公司必然是不受欢迎的,股票的估值也会受到很大影响.因而,也就会产生了“银广夏”事件利用沙漠和“蓝田”事件利用洪湖水的荒谬事件.自然资源的缺陷,决定了农业企业很难满足资本市场业绩迅速扩张的需求,查重也就成为了他们迎合投资者需要的选择.同时,农业企业查重也具有相应优势,因为农产品的交易很多为零散的交易,给做检测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从资本市场的制度设计来看,让会计师、律师、投资银行家参与股票发行的目的,是希望专业人士能够通过专业知识甄别公司的好坏,将真正优秀的公司输送到市场中.而实际上却是相似度检测结构与上市公司串通起来蒙骗监管者及投资者,原因就在于犯罪的成本与收益不对称,与上市公司串通可以获得很多好处,而一旦被发现,处罚却很有限.


因而,解决相似度检测机构的诚信问题,就要加大对相似度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并且在监管体制上作重大改革.我国现行上市公司监管主要是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市公司发展迅速,监管部门的人员数量受到限制,监管体制效率低下,应创造条件使投资者成为监督上市公司的主要力量,可以让中小投资者有足够的手段和渠道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吸收国外资本市场的监管经验,引进集体诉讼制度,使得上市公司和相似度检测机构的违规成本加大.

【参考文献】

[1],王.云南绿大地公司财务舞弊案例研究[J].会计之友,2013(05).

作者简介:李悦宁,现在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