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企事业单位货币资金管理的建议

更新时间:2024-03-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3991 浏览:108435

摘 要 :货币资金是企事业单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事业单位所有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是应用最广的资产,鉴于目前企事业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存在不少的问题,导致货币资金被挤占、挪用或侵吞,造成不良恶果.本文对货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确保货币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财经法纪.

关 键 词 :货币资金管理问题建议

货币资金是企事业单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是所有资产中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货币资金可以随时用来购写企事业单位所需的商品或劳务,可以用来清偿债务等;可以说货币资金的收付涉及事业活动中的每一过程和各个领域.然而,目前企事业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予以重视,不加强管理将会违反财经法纪,给企事业单位和国家造成很大的财产损失.

一、企事业单位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单位领导资金问题意识淡漠,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外部监管不到位

一方面,个别单位资金管理制度本来就不健全,而单位负责人的重视程度又不够.单位领导片面强调工作的需要及方便性,对严格资金特别是管理的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货币资金管理的重要性,特别是一些全额拨款单位因资金宽裕不像企业的资金是辛苦经营赚得的要加强管理,所以对货币资金的管理有较大的随意性,货币资金的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很好地得到执行,有些没有制订管理制度,从而货币资金管理漏洞很多.财务人员对资金管理缺乏主动性,没有履行应负的职责,对领导的违规行为,没有及时阻止,一味地以领导意志办事.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错误地认为:资金管理工作是各单位的内部事务,由各单位负责人抓就可以了,上级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的管理主要限于对会计工作的结果,即会计报表的管理.基于这种认识,有些部门对下级单位资金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毫不知情或者虽了解一点但认为这是单位的“内部事务”,没有从实质上督促整改好.


(二)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根据《会计法》的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的企事业单位违反规定,使用无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一些单位的财务是“半路出家”,没有经过系统的会计专业学习,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平时也不注意学习积累,会计资料乱、缺现象严重.有的财务法制观念不强,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时有发生.有些财务人员由于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原因,对保证资金的安全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财务基础工作没有做好,造成资金管理工作混乱,给单位资金带来安全隐患.个别人员甚至无视财经纪律,有意违反国家统一制度的规定,以借机浑水摸鱼.

(三)货币资金内控制度不健全

1.会计出纳岗位职责不清,印鉴没有分管

有些单位会计出纳没有严格分离,岗位互串,甚至一人兼任;有的由于领导的过度信任和缺乏对岗位内控制度的了解,有的出纳除了担任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等本职工作外,同时还兼保管账簿票据和所有的会计印章等工作,有的会计也收取,一个人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这无形中就给了有关人员公款私存、私自放贷获取利息,甚至是侵吞公款以可乘之机

2、原始凭证虚检测现象严重

一些单位的业务经办人,想方设法逃避会计监督,付款凭证中存在着虚检测凭证,行贿、送礼,开成业务招待费、办公用品费或劳务支出费等.由于“顶票”现象严重,会计人员无法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造成会计监督困难.有些购物票据没附相关的明细清单,真实性值得怀疑,如购写办公耗材,后面未附购物清单,或购物品名笼统、含糊,或只有金额无数量,单价的填写,或只写购物品一批,有移花接木及购甲开乙的嫌疑.

3.报销审批制度、借款制度不严

审批主观随意性大,有的滥批人情款,有些部门领导随意证明,使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开支得到报销.有的借款有较大的随意性,对金额、项目和必要性的审核不足,甚至没有领导的审批出纳员就凭人情关系预先借给的现象.出纳员开具支票时,没有有关负责人的审查批准,随时可以独自的支取业,造成对出纳人员监控不足随意借款业务.

4.登记入账不及时不规范

有些企事业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货币资金的业务流程货币资金的收付.出纳人员凭经办人员的原始凭证支付或收取,到月底出纳才将所有的收、付款凭证汇总交给会计,然后会计凭出纳的收、付款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这样,出纳是本月登帐,但会计做账时间往往是在下一月,有些甚至下一月底会计仍未结账出报表.致使会计、出纳核对和银行帐的时间不一致,会计的核对工作常滞后于出纳,会计不能及时发现日常货币资金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内部牵制没能发挥有效作用.有些出纳人员记录日记账应付了事,不是及时、序时、逐笔记录,账簿登记混乱,刮擦、涂改现象严重,没有做到日清月结.同时单位对出纳监督不够,很少对库存进行突击盘点.

5.支出超出规定范围

根据国务院《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的结算限额为1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从实际情况来看,支付1000元的结算限额虽偏低,可操作性不强.但根据该条例的精神,大额支出应尽量避免使用.然而,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事业单位为了方便,在可以使用转账支付的情况下仍使用支付,1000元以上甚至上万元的开支都用结算的现象比较常见,有些单位甚至上十万元的开支都用结算的现象也有发生.有些允许业务经办人员先垫款支付,变相造成大额的支出仍用,严重违反使用的规定.有的单位对此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段,规避转账支付.由于多次支取,加上白条抵库,一些单位月末或年末的余额过大,个别单位的账面余额达到了十万以上.

6.公款私占长年挂帐不报账

有些企事业单位个人预借的款项金额很大,借口工作繁忙或短时间又要借款且长年挂帐不报账,公款私占,单位的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7.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证及印章的管理混乱

有些单位对购入的票据财务没有设备查登记,直接交由使用部门使用,使用部门对票据的领、用、存也没有进行严格的管理使用,致使有关人员收到不上交不入账,出现侵吞公款等不法现象.预留银行印鉴不分开保管,统一由出纳一人保管.有些部门私自收费不上交,让个人侵吞或形成部门小金库,使单位的利益受到侵害.

8、坐支现象严重

《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中规定,单位的收入应定期存入银行;单位支付应从本单位库存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收入中直接支付.但实际工作中,部分有收入或者收费的单位未按照要求将收入及时缴存银行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而是直接坐支.

特别是与同一单位既有收款又有付款的结算业务时,有些为账务处理的方便或逃避纳税等原因不分别对收入和支出入账,而是按收支差额入账,造成没有准确反映收支形成坐支现象.

9、有些单位支付工资等劳务报酬仍大量用发放,没有通过银行发放,造成有出纳伪造领款人笔迹签上名字而贪污的隐患现象.

二、加强事业单位货币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学习,提高会计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的素质

1.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会计人员是货币资金管理的具体执行者,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执行的效果,会计人员素质主要包括思想品行、道德修养、业务技能、知识水平等.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首先得加强会计人员学习有关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的财经法规,丰富和更新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技能,增强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其次要不断地对会计人员进行再教育,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通过继续教育,使之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熟练掌握资金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时时树立“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的从业意识,警醒自己不违法犯罪.同时选用会计人员时,对于思想品行、道德修养方面要重点把关.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

2、加强有关财经法纪法规的宣传学习,提高单位管理者的法制观念.

领导是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决策者.单位领导的重视是一个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能否执行的最关键的因素.单位领导加强重视并以身作则,如果领导都觉得货币资金内控制度可有可无,或完全是多余的束缚,那么这个单位即使有再完善的管理制度也形同虚设.因此加强有关财经法纪的学习,提高领导的法制观念,让领导充分认识到只有加强货币资金管理,才能充分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企事业单位资金的良性循环.

(二)建立健全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1.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

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从组织机构设置上确保资金的流通安全.出纳、会计不能相互,应有严格的岗位分工,不得由一人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会计人员负责分类账的登记、原始单据的复核和记账凭证的编制;出纳人员负责的收付、保管、签发银行有关票据和登记日记账;会计负责定期审计账目、领用票据的使用核销和的突击盘点及银行账的定期核对等;会计主管负责收支项目的审核、保管单位预留银行的财务专用章及单位负责人的印章;严禁由一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批收支预决算的各项支出.

2.建立每月预算制度

企事业单位应建立预算开支制度并成立预算委员会讨论,每月初各部门对本月的开支项目作出部门预算并提交财务部门汇总,预算委员会对财务部门提交的各部门预算和总预算进行逐项有无必要性和开支金额的讨论审核,严格进行删减和控制开支.在业务进行中对未列入预算而当月确需要发生的支出进行预算外支出审批制,由主管科室领导和单位领导共同同意后才能开支的预算外专项签批制度.

3.核对预算并严格审核原始凭证保证其真实性,严格控制货币资金的支出

对日常的报支票据,首先核对该项支出是否预算内开支项目,其次确认有无该项交易事项的发生和授权,再次要认真审核票据的出据时间、客户的名称、交易的内容、收款单位、款项金额等票据要素是否齐全,票据金额是否有涂改,对有疑问的事项要询问,杜绝乱开票据“顶票”现象.对办公用品费购支票据要附有已盖章的购物清单并有实物验收人的签名,同时货币资金的支出要严格按照申请、复核、审批、支付的程序,超权限审批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对审批手续残缺的退回重新审批,支付业务,要在会计复核后按审批的意见、程序、途径进行,并要求出纳人员及时、逐笔准确登记入账并在月份内及时将所有的收、付款凭证交给会计.

4.严格审核借款,从严控制个人借款.

制定严格的借款审批和完善的报销制度.对借款的金额、项目和必要性的进行严格的申请审核,杜绝出纳人情借款和无审批借款现象,同时规定借款报账时间杜绝借款拖延不报账情况.建立“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和对公款私占制定“从工资扣款还款”制度.

5.制定结算的管理规定

现行的《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结算起点1000元偏低,已不适应现在物价大幅度上涨,通货膨胀的实际经济交易状况,可适当放宽现的金使用范围,调整增加结算起点金额.二是针对单位大额支取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为大额支付制定审批限额,严格执行大额申报审批程序,凡提现超过支付审批限额(如2万元)的大额支取须由单位负责人签批;对单位申报的大额申请书用途与安排项目不一致的或项目安排不适合支取的,一律不予审批;凡支取项目不符合《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而应转账的,一律予以退回,并责成单位转账支付;支付工资劳务报酬等人员支出应通过银行发放;对支出相对固定并有明确对象的日常公用支出、政府采购支出等一律实行转账支付,不得支取大额;对专项资金支出原则上实行转账支付,确需支取大额的,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6.做好票据管理工作

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与货币资金有关票据的管理工作,明确各种票据的购写、保管、使用、及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由专人专设登记薄对新购进的票据进行数量编号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盗用.规定收入业务的人员不可兼管收据和的保管.加强对票据购写、保管、使用、及注销的管理,利用收据连续编号的特点,指定出纳以外的人员定期检查收据的使用情况,并对已出具的和收据核对存根联与记账联是否一致,是否已全部、及时、准确入账.防止有关人员收到不上交不入账,出现侵吞公款等不法行为.

7.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保证企事业单位货币资金收入及时入账,不坐支.

单位所有货币资金收入均应由财务科室,防止有些部门对本部门针对性强的收费私自收取不上交财务形成部门小金库,使单位利益受到侵害.对转账存入的款项要统一存入或转人指定账户,各项收入应及时准确入账.应执行收支两条线分开,不得坐支.对与同一单位既有收款又有付款的结算业务,也应分别对收入和支出入账,不能按收支差额核算,以准确反映单位的收支情况.

8、做好货币资金库存和盘点

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对进行盘点,确保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出纳应当对做到日清月结,会计主管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库存进行突击盘点,并与记录核对,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相应处理.

9、认真做好与银行、债权债务单位的对账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由于采用收付实现制,应收应付款项没有在账上反映,为加强管理应用备查簿登记这些隐性的债权债务同时定期做好对账工作.防止个人收款出现侵吞行为,单位与银行方的对账应每月至少一次,对于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月末未达的款项应及时与银行取得联系,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账务,对于长期未达的款项应引起重视,追差原因并报上级部门.

10、加强外部监管,加大外部监督检查的力度

对单位的货币资金管理工作,要实现单位负责人、开户银行、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审计部门五管制.上级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的管理不能主要限于有无准时上交会计报表.要定期组织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部门对下级单位进行财务收支例行审计,及早发现货币收支中为违规不法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单位立即纠正和完善,对违纪违法问题,要依照《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对违纪单位和单位领导及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和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