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问题探析

更新时间:2023-12-1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684 浏览:9593

盈余管理是目前国内外经济学和会计学广泛研究的课题,盈余管理是指企业高层管理者在公认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范围内,为了误导其他利益相关者,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通过改变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会计政策等手段而人为地控制对外会计报告的行为.适度的盈余管理具有积极作用但过度的盈余管理是有害的.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不成熟,相关政策、法规也处于不断改进和摸索之中,这在某种程度上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留下了一定的运作空间.本文试就我国亏损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因分析

(一)企业管理者自利动因 现代企业实行两权分离经营制度,由于受托经济责任的存在,为了对管理者进行约束和激励,实现公司目标,公司为其提供高额奖金或认股权证.管理者的报酬往往与公司的业绩相联系,而企业的业绩主要表现在会计利润上.有的管理者贪图巨额报酬,同时为了保职或升迁,就希望通过盈余管理使公司盈利趋于预定的管理目标.


(二)企业外部制度动因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必须在近三年连续盈利,才能申请上市;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应暂停其股票上市,一旦被ST,公司筹资难度将会加大,资金成本也会上升.此外,上市公司增发新股,为达到配股资格线吸引潜在投资者,以上都会使上市公司产生强烈的盈余管理的动机.

(三)避税动因 目前我国的税法体系还不十分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颇多;同时由于制定会计规范时的灵活性,公司可适当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会计政策,使“合理避税”成为可能.因此,亏损企业更偏好通过盈余管理调节收益的实现,帮助公司在法律的约束下有效避税.从实务中看,主要包括:折旧政策变更、存货计价方法变更、合并政策的变更.例如,亏损企业可以把原先的存货计价方法改为后进先出法,以达到降低每股收益,调减应税所纳得额,从而改善企业的流量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四)融资动因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企业间接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意识不断加强,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无疑是控制信贷风险的重要因素.银行在向企业贷款的同时一般会有一些约束条款,如不能过度发放股利、不进行超额贷款、限定贷款用途、计提一定比例的偿债准备金等.因此,当企业的财务指标不尽理想时,盈余管理就成为管理者的工具,以降低融资的成本.

(五)树立公司形象动因 由于公司股价的稳定和上扬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公司形象,投资者经常根据收益数字作出相应反应,因此管理者总希望通过盈余管理向资本市场传递稳定的收益数字,以支持股价.

二、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主要手段

(一)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与变更 按照我国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政策和估计不是一成不变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这就从制度层面为盈余管理的存在提供了生存空间.如可以人为地通过改变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在物价不断上涨时期,企业改用先进先出法核算,会使当期销售成本减少,会计报表中的净利润升高;在物价下降期间,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发出存货,成本比先进先出法计算的发出存货的成本低.

(二)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 由于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对应收账款、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八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但对于准备计提与否以及比例的确定都由企业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这在客观上为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亏损上市公司既可以通过多提少提资产减值准备与冲回比例及时机掩盖风险、粉饰利润.

(三)利用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交易不同于单纯的市场行为,存在通过地位上的不平等而产生交易上的不平等从而来迎合自己利益需要的可能.关联方交易是亏损上市公司惯用的盈余管理伎俩.我国上市公司大多通过国有企业改组而成,上市公司与母公司及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通过关联方之间非正常的商品购销、资产置换、资产租赁、股权置换、受托经营、转嫁费用、债务置换等手段调节利润,往往会存在不公平、非竞争的特点,的确为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利用营运资金项目 现行会计准则以权责发生制做为记账基础,虽然较好的解决了收入与费用的配比问题,但也产生了很多待摊和应计项目,企业可以通过通过虚检测销售、提前确认销售、将非销售收入列为销售收入或有意扩大赊销范围;对已经发生的费用、损失推迟确认或虚增销售业务等方法来操纵利润.

(五)利用“线下项目” 利润表中的“线下项目”具体指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及补贴收入等项目.如许多上市公司人为混淆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为粉饰业绩将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直接确认为损益(正常情况下应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计入利润表.

(六)利用非经常性损益 由于许多上市公司具有很强的政治色彩,往往和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挂钩,因此,地方保护主义、区域经济壁垒成为影响上市公司业绩的重要因素.通过税收优惠、地方财政补贴、减免利息、给予资产价值方面的优惠政策等方式来补贴和帮助公司,一些上市公司也因此得到巨额补贴而实现了扭亏目标.

此外,亏损公司还可以利用资产评估,巨额冲销、潜亏挂账、利息资本化等手段来调节利润.

三、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防范对策

(一)加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建设,缩减盈余管理空间 会计准则、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本身就是相关利益主体的博弈过程,本身就具有不完全性、可选择性和可变更性.一方面,应在重新定义会计目标的基础上界定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内涵,明确规定有关要素的确认条件,尤其是对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和冲回时间、收入和费用的确认、计量原则应尽可能明确规范,进一步突出资产负债表项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粉饰报表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加强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建设,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内容、方式、时间、格式范例等给予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尤其应注意制定关于关联方交易、资产重组、股权投资、大额减值准备、会计估计等的相关信息披露,进一步约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

(二)改革现行的股票发行、配股、中止交易制度,弱化盈余管理动机 当前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正处于由核准制向市场化方向改革时期,诱发企业盈余管理的主要动机是应付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如公司申请上市必须在近3年连续盈利,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定价由承销商与发行公司协商,配股条件中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规定等.因此,要清除这些诱发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政策因素,在条件成熟的时候,要适时启动和分步推进上市发行由审核制向交易所自主的注册制过渡.新股发行应以发行股数和募集资金总额为双重控制标准,中小板、创业板的新股发行,可采取定价发行的方式.修改上市公司配股资格条款,建立配股评价综合体系,在当年分红的基础上,不仅只考虑净资产收益率,还应以资产负债率、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比率、经营活动流量占利润总额比率等作为评价标准.同时,修改当前的摘牌和暂停上市制度.根据《公司法》规定,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其股票将被中止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即“摘牌”.往往促使一些上市公司通过盈余答理方式来逃避惩罚.可考虑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结合起来,将该公司在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严重资不抵债等因素纳入摘牌指标体系..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抑制盈余管理的内部约束机制

大量实证研究表明:治理结构比较薄弱的公司更容易实施盈余管理.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有很多上市公司是国有企业转制而来的,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董事会和经理层往往是两套班子,一套人马,国有股在上市公司中占的比重较大.因此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首先必须优化股权结构,培养机构投资者,改变我国国有股“一股独大”,股权结构严重失衡的局面,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其次,要健全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引入具有财务专长的外部独立董事,加强内部控制,强化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监事会的权威性,有效防止公司管理层或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益.再次,完善报酬契约.我国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报酬形式单一、结构不合理,这就不可避免造成了高管经营短期化现象.要改变薪酬设计,经理人的报酬应与其工作量和所承担的风险相匹配,采取年薪制和股票期权之类的激励手段来避免经理人的短期化盈余管理行为, 消除激励经理人的利益障碍.最后,要完善公司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包括健全的账簿制度、使用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优化会计程序、科学的预算制度、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以此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整.

(四)加强外部监督力度,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和审计 一方面,证券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尤其是亏损上市公司及处于亏损边缘的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加强管理与监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合法性、公允性、可靠性,强制上市公司披露会计政策变更与会计估计对利润的影响程度,对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以确保上市公司及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加强对上市公司盈利质量的审计,应由独立董事推荐外部审计机构,强化审计责任的监督和管理,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评价报告,特别关注上市公司那些对利润有重大影响的异常波动项目,否则应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时提醒会计信息使用者.另外,强化行业协会的自律和监管,同时加强社会公众及舆论的监督力度,提高投资者阅读和分析财务报表的能力,增强识别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减少企业的盈余管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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