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的看法

更新时间:2024-03-2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4219 浏览:59767

摘 要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征迁补偿资金管理应采用何种会计核算形式,建立健全征迁过程中的会计档案管理和备查账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如何有效保证征迁补偿资金一步到位,加强全程监督是征迁补偿资金安全使用的重要保障.

关 键 词 :高速公路;征迁补偿资金;管理

随着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飞速发展,全国各地高速公路网的建设日趋完善,从90年代至今,高速公路建设成为福建省交通事业的重中之重.高速公路是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首先涉及沿线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的有效先行,才能为高速公路建设扫清障碍,确保高速公路有序地、保质保量地进行.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大,涉及方方面面,其中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管理工作是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笔者从事公路征迁资金管理工作多年,也到若干涉及高速公路建设的县市区学习考察过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管理工作,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如何确保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安全有效运用,现结合几年的工作实践和上级审计检查意见,谈谈几点看法,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征迁补偿资金的会计核算形式应采用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是组成公路建设概算的一部分,负责公路工程建设的业主单位大多采用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虽然,在目前的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公路工程建设资金和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分开管理使用,即业主单位负责核算使用公路工程建设资金,沿线县市区政府负责核算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业主单位拨付给县市区政府一定比例的征迁工作经费,显然,县市区政府成立的征迁机构(如有些县市区政府成立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相当于业主单位的征迁部门,二者同为公路建设资金,因此,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会计核算形式也应采用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 收到业主拨付的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拨款-征迁专项资金

2 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时

借:待摊投资-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下设所需明细科目)

贷:银行存款或

3 支付办公费用、人员工资等日常管理费用时

借: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下设所需明细科目)

贷:银行存款或

4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按不同银行账户设明细科目)

贷:待摊投资-存款利息收入(按不同银行账户设明细科目)

5 支付金融机构手续费时,冲减存款利息收入

借:待摊投资-存款利息收入(按不同银行账户设明细科目)

贷:银行存款(按不同银行账户设明细科目

6 购入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下设所需明细科目)

贷:银行存款

7 按月摊销固定资产折旧时

借: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下设所需明细科目)

贷:累计折旧

为确保征迁资金专款专用,每月终了,应计算征迁专项资金余额,计算公式如下:

“基建拨款-征迁专项资金”科目余额+“待摊投资一存款利息收入”科目中征迁专项资金户头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待摊投资一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科目余额+“其它应收款”科目中预付征迁补偿费金额-“其它应付款”科目中已列支尚未支付的征迁补偿费金额)等于本月末征迁专项资金银行存款余额

“待摊投资”科目年末不冲销,直接结转下一年度,直到高速公路完工交付使用、后续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后,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全部并入“交付使用资产”科目,成为高速公路建设成本的一部分.

笔者认为,有些县市区政府的征迁机构采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或交通运输会计制度作为会计核算形式,与业主单位的核算形式口径不一致,是不太合适的.

二、建立健全征迁过程中的会计档案管理和备查账登记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涉及土地征用、房屋及构筑物拆迁、坟墓迁移、安置地等补偿项目,内容繁杂,涉及面广,这就需要财务人员除了认真审核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外,还要分门别类地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和管理和备查账登记工作.会计档案除了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以外,还应在日常注重搜集有关合同协议、会议纪要、预(决)算书、现场处理记录、各类补偿统计表等相关材料,并按项目整理归档,同时在每月结账后做好备查账登记工作,备查账主要内容包括:补偿项目、签订协议单位或个人、补偿详细内容、金额、凭证、所附资料名称等,各补偿项目和金额应与报表相关会计科目一致.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回头看”,检查会计档案管理和备查账登记工作中有无错漏之处,及时补缺补漏.做到会计档案与备查账相符,备查账与会计账簿相符,查看任何一项补偿费时可以一目了然.


三、减少环节,有效保证征迁补偿资金一步到位

征迁补偿费的发放工作在征迁工作中极为重要,补偿赞是否及时足额发放直接影响公路工程建设的进展.由于征迁补偿费的发放工作量大又复杂,有些县市区政府的征迁机构将有关补偿费直接拨付到下一级政府,由下一级政府的工作人员制表发放给征迁单位和个人,造成县市区政府的征迁机构与征迁单位和个人脱节,有的征迁补偿费补偿不到位,甚至被截留挪用,增加了资金监管的难度,降低了征迁补偿工作的透明度,未按时足额拿到补偿费的被征迁单位和个人因不满而去阻工、闹事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征迁工作和公路施工的进度,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高速公路建设是有利于千秋万代的公益事业,征地拆迁工作应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明明白白,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征迁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切不可为了贪图方便省事,一级推给下一级,要做到补偿政策公开、补偿一步到位.笔者认为,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县市区政府的征迁机构要确保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专款专用,除了设立祉地专户外,还应在农村网点较多的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1~2个辅助专户,专门用于发放涉农补偿赞.在日常操作中,属于单位或村集体的补偿费直接转入单位或村集体,属于个人部分的补偿费,应详细造册,在辅助专户存折或存单,由征迁机构工作人员直接下村入户发放给个人,以方便群众支取补偿费.这样的做法虽然增加了工作量,但是减少了中间环节,保证了补偿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发放,更有利于资金管理工作.在几年的工作实践中,这一做法得到群众的欢迎和上级部门的肯定.

四、加强全程监督是征迁补偿资金安全使用的重要保障

有人说:“建成一条路,倒下一批人”,腐败的种子一旦有机会发芽,必然给国家资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虽然腐败分子最终难逃法网,但是国家资产的流失却常常无法挽回.因此,为防范于未然,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有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全程跟踪检查监督,有条件的地方尽量抽调这些部门的人员充实到征迁队伍,这样的做法既增强了征迁队伍的力量,有利于征迁工作的开展,又能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腐败苗头的萌芽和蔓延,为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和补偿资金安全使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