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价金额核算法丧失的理基础与应用条件

更新时间:2024-04-0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9310 浏览:84183

摘 要 :售价金额核算法,是商品流通企业就“库存商品”进、销、存核算而采用的一种会计核算方法;作为计划经济的特定产物在今天看来已经丧失了存在的客观环境和应用条件.企业会计准则1号《存货》的颁布实施,尽管没有明确标明,但实质上从理论规范和业务操作层面上已经彻底否定了售价金额核算法.本文就其弊端和否定取消的内因进行剖析和诠释,并提议改用准则规定的其它方法进行核算.

关 键 词 :售价金额核算 缺陷与应用质疑 新准则实质取消

存货包含“库存商品”,它是商品流通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库存商品的计价方法是确定商品流通企业销售成本和销售的重要依据.准则第三章“计量”部分规范说明了:存货成本包含的内容,存货的初始计量方法即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发出存货成本的确定方法即“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明确取消了移动平法均和后进先出法.存货的期末计量方法,存货成本的结转等;尽管准则没有明确取消,但实质上还是否定了毛利率法和售价金额核算法.本文仅就其否定或取消售价金额核算法的社会客观条件及内在成因进行剖析和诠释.


一、售价金额核算的内涵及会计处理方法

售价金额核算法是上世纪50年代初在学习前苏联的经验基础上建立并实施的一种存货核算方法,至今仍在一些商品流通企业采用.其基本要点是:把商品管理和商品核算密切结合起来,建立实物负责制度,并通过商品的售价总金额和实地盘点制度,对各个实物负责人所经管商品的数量进行控制,因此,这种方法又被称为“售价核算,实物负责制”.其内容主要包括:

确定实物负责人,建立实物负责制,售价记账、金额控制.库存商品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一律按售价记账,明细分类账户按实物负责人设置;由于库存商品账户按商品售价记账,所以还要设置“商品成本差异”账户;记录商品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建立商品盘点制度,定期实地盘点商品.通过定期(月终)实地盘点商品,以核实库存商品实际数量和按售价计价的总金额;再和明细账上的售价总金额进行核对,以确认和稽核实物负责人是否履行经济责任,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加强商品管理,健全进货验收制度和销货收款制度.

(一)售价金额核算法规定的程序

第一是实行实物负责制,即划分实物负责小组,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商品的购进、销售、调拨、调价、削价、缺溢等建立相关的手续制度.第二是建立会计二级核算体系,即划分二级核算单位,按实物负责小组设置库存商品和商品进销差价明细分类账,按售价金额核算商品的进、销、存.第三是执行规范的商品盘点制度,即定期进行商品全面盘点、账实核对,如遇实物负责人调动、商品调价应进行临时盘点.

(二)售价金额核算法的会计处理规定

为了正确核算商品的进、销、存业务,一般应设置“物资采购、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购进商品时:要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账户,按商品采购成本贷记“物资采购”账户,将商品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账户.对于结算凭证和商品入库同时发生的业务及结算凭证先到、商品验收入库在后的业务,均按上述程序进行处理.对于已经验收入库的商品,在月末结算凭证尚未到达,则应按商品暂估价入账,即按商品的售价借记“库存商品”账户,按商品的暂估价贷记“应付账款”,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账户;下月初用红字冲回,以便下月在结算凭证达到后支付货款或开出并承兑商业汇票时,按正常程序通过“物资采购”和“库存商品”及“商品进销差价”账户进行处理.

销售商品时:每日营业终了,各实物负责人应根据当日的主营业务收入、交款单或送款单和进货凭证以及其他有关凭证,编制“商品进销存日报表”,将其和有关凭证一并送财会部门据以记账.在售价金额核算法下,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仍然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每日按商品售价反映主营业务收入和销货款的收取情况;二是每日按已销商品的售价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并注销库存商品.之所以平时按售价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是为了正确反映实物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商品销售后,必须按售价及时注销库存商品,因而也就相应地按售价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待月末再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把按售价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调整为进价成本. 其计算公式如下:

进销差价率 等于 [期初库存商品进销差价+本期购入商品进销差价]/ [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本期购入商品售价]×100%

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等于本期商品销售收入×进销差价率

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等于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

(三)售价金额核算法的特征

商品零售处于商品流通领域的最后环节,在业务经营上具有许多不同的特点:首先,零售企业一般是综合经营,商品品种和规格复杂;同时零售企业以终端消费者为怎么写作对象,交易额小、交易次数频繁,一般不需要填制销货.其次,零售企业商品的库存量一般不大,通常以保证市场需要和商品流转能顺利进行来确定库存定额,加之多数企业商品销售和储存都由柜组直接管理,库存情况举目可见,不需要通过账目掌握商品数量变化情况.第三,凡购进的商品都要立即订明售价,以备上架供售;所以,零售企业在经营管理的很多方面,大都从售价出发,而不是从成本和利润核算角度来考虑问题.

二、售价金额核算存在的缺陷及丧失的理论基础与客观应用条件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商品流通(零售)企业的库存商品可采用进价或售价进行核算.进价核算计算准确,但核算工作量比较大,所以经营品种多的商业零售企业长期以来大多采用售价金额核算制.但由于销售的频繁变动,又使该方法的应用目前面临了一定的局限性;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在今天看来已经存在着很多弊端,可以说已不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现代企业管理与发展的需要.其弊端主要表现在:

相关论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