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更新时间:2024-03-0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0171 浏览:43714

一、高校试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会计信息的真实反映 现行的高校固定资产在购置时直接确认为支出,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账面上固定资产价值始终是购写时的原始,使用过程中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这就造成期末资产负债表中代表资产账面价值的科目“固定资产”和代表投资者权益账面价值的科目“固定基金”严重背离其实际价值,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对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后,将有利于真实记录学校固定资产的耗损情况,全面反映高校财务状况和会计信息.

(二)有利于正确核算学生培养成本,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依据随着高校法人实体和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的建立,“成本――效益观”逐渐被高校普遍接受和认同,合理确认和计算学生培养成本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而目前学生培养成本等于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其中设备购置费是指当年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支出,将当年的购置费用全部直接计入学生培养成本,容易造成学生培养成本忽高忽低,培养成本失真,不利于高校之间及同一高校不同期间的成本分析比较.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后,将学生培养成本中的“设备购置费”替换成“当年应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即:学生培养成本等于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当年应计提的固定资产+修缮费等,将更加科学、合理地测算学生培养成本,进而为国家制定学费标准和增加教育投入等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三)有利于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目前,高校固定资产购置时采用实报实销,购置时直接确认为支出,使用时不计提折旧、不核算成本,使得高校不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造成盲目投资、重复购置现象严重;而各个使用部门也只考虑本部门的利益,不考虑全局利益,造成固定资产闲置、使用率低等现象.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成本后,将会改善固定资产闲置、浪费和流失的局面,有利于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二、高校试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面临的问题

(一)对已有固定资产进行彻底清查由于高校存在固定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如何对固定资产进行彻底清查,成为高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础工作.长期以来高校不计提折旧,不核算使用成本,使得高校不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又加上高校固定资产数量多、种类杂、规模大,而高校管理方法相对比较落后,各个部门协调度不够,一些资产因人为的因素导致无法继续使用,也没有报废手续长期挂账等,导致资产管理部门和核算部门之间存在账实不相符,固定资产底数不清的现象.如何彻底清查资产,实现账实相符,为后续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提供可能,也为日后资产合理配置、资产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二)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界定 根据我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在此定义下,是否所有的固定资产均需计提折旧,如何界定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范围成为第二个要面临的问题.

(三)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选择 由于目前我国高校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而试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的选择为正确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带来新的难点.

(四)“累计折旧”和“资产折耗”明细科目设置标准的确定如何选择设置“累计折旧”和“资产折耗”明细科目,既可以满足资产管理类别的要求,又可以满足折旧费用的用途分析,充分体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意义也是高校试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面临的问题.

三、高校实现固定资产折旧制度的解决对策

(一)组织资产清查,做好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基础工作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之前,高校资产管理部门(如:国有资产管理处)应在全校进行一次彻底的固定资产清查活动,因固定资产编号是唯一的,可根据固定资产编号,设计如表1所示的表格,完成与财务部门固定资产总账相符核对工作,最终明确固定资产的产权关系,规范固定资产的分类,核实各部门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原值及使用现状,合理确定预计使用年限、预计残值、剩余使用年限、报废毁损等情况,进而完成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完成与财务部门固定资产总账核对相符的情况下,财务部门应根据相关文件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对清查的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调整,确保固定资产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做好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基础工作.其中,对已报损、没有实物的固定资产在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批准后,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进行“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冲减的会计调整,即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对已报废、毁损、不需用的固定资产除按上述办法冲减外,还应将清理净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将此部分非应税收入转入“应缴财政专户款”,会计账务处理为借记“应缴财政专户款”,贷记“其他收入”.

(二)在成本效益原则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一般来说,使用中的固定资产均应计提折旧,不使用和不需用的不应计提折旧.在参考了大量的资料文献后,在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原则的基础上,高校固定资产折旧对象以八大类为宜,即房屋和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电气设备、电子设备、仪器仪表、文体设备,这些设备计提办法比较成熟,预计使用年限、预计报废残值易于确定,操作性强.而对于家具、图书、文物及陈列品等资产,在高校特定的环境里,可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但不宜计提折旧,原因在于:高校若将大量大批的办公桌椅等家具列入固定资产折旧范围,势必增加会计核算的难度和工作量,因其价值一般也较小,与成本效益原则相悖;而图书怎么写作对象是教职工和学生,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耐用时间也较长,本着成本效益的原则也可不用计提折旧;文物及陈列品,因其具有文化或历史价值,有些文物随着时间的推移还有增值的空间,不用计提折旧.高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已将图书、文物及陈列品作为“文物文化资产”管理,不计提折旧,这样的创新处理较合理,依照这样的思路,土地、家具在取得时发生的支出,可直接列作费用.

(三)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恰当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折旧年限高校固定资产种类较齐全,固定资产的功能、用途、使用情况各不相同,所以应区别各类固定资产的属性分别采取相应的折旧方式,而对于折旧方法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固定资产的分类及属性、受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影响的方式和速度,并结合科技发展等多重因素,根据上文所提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进行归纳,详见表2.

(四)合理设置及核算二级科目,充分体现固定资产折旧的意义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如何分配,关系到计提折旧的重要意义能否实现,笔者认为可以进行如下设置:资产类科目“固定资产”、资产备抵类科目“累计折旧”和费用类科目“资产折耗”是核算固定资产的折旧额的三个重要科目.由于用途的不同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收入费用表”填制的要求,建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二级科目按照对应固定资产类别来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而“资产折耗”可设置“教学资产折耗”、“科研资产折耗”、“后勤资产折耗”、“行政资产折耗”、“其他业务资产折耗”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这样既可以满足资产管理类别的要求,又可以满足折旧费用的用途分析,充分体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意义.


[本文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研项目“关于高校内部会计控制――固定资产折旧研究”(项目编号72001315)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