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弃置费用会计核算例析

更新时间:2024-01-1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3392 浏览:106432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人类的生存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大多数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只考虑当前的成本和利润,忽视了经营活动对社会环境的损害,进而导致了当前环境条件的恶化.我国对特殊行业的特殊固定资产,引入了弃置费用来对其进行初始计量,这既符合我国当前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需要,同时也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弃置费用也叫弃置成本,是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的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油气资产、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企业应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或有事项》的规定,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油气资产的弃置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处理,不属于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报废清理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作为固定资产处置费用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会计准则》第七条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对于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且该日之前尚未计入生产成本的弃置费用.应当增加该项资产成本,并确认相应的负债;同时将应补提的折旧(折耗)调整留存收益.


一、固定资产弃置费用与处置费用差异

(一)使用范围不同 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只适用于特殊行业的特殊固定资产,企业须承担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石油企业井下封堵、井场地面的平整及恢复的费用、环保等费用,在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时按实际发生弃置支出,清偿或冲减已计提的“预计负债”.而固定资产的处置费用使用范围较直观且宽泛,一般是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在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固定资产发生亏损时,所发生的费用是直接的处置成本,如运杂费、拆除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或人工等.

(二)支出性质不同 弃置费用是企业的固定资产所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而必须发生的支出,构成了企业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的一部分,是固定资产为达到预定用途所必须发生的支出,将其列入固定资产成本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和每期的损益情况.而固定资产处置费用与固定资产初始购写或构件的成本相比,金额较小,支出的效益涉及期短,应划分为收益性支出.

(三)计量原则不同 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的金额与其现值比较,通常相差较大.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在固定资产入账时,要将其折额考虑到资产的成本中去.固定资产处置费用不需要折现,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的损益.

二、煤炭企业矿区弃置费用确认与核算

(一)弃置费用的确认 煤炭矿区应进行固定资产弃置费用核算,但并不是所有的矿区都应进行弃置费用核算.矿区的弃置费用核算与矿区所处的特定的地理环境有着必然的联系,这些特定的地理环境是指矿区报废时,会对矿区周边的人类生存造成不良后果的环境.如:矿区处于农田之下,当煤炭资源采空后会造成农田地表塌陷,地表水遭受破坏,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不利影响;或者当矿区位于重要河床边缘,当矿区资源采空后,极易发生地面裂缝、河堤决口、采空区灌水等现象,给人类生活带来灾难.虽然上述问题在采掘矿产资源时,已经考虑留下一定的煤层不予开采,但从历史上所发生的重大事故看,矿产资源开采的一些过失行为仍存在.我国相关准则中规定仅将弃置费用作为“或有事项”处理,设置“预计负债”科目进行核算.对符合预计负债确认三个条件的才确认为预计负债:一是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是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是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因此,凡不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井区建筑物报废时不需要核算矿区弃置费用.

(二)弃置费用的核算 在核算弃置费用的时候,应将其与煤炭企业环境治理补偿费相区分,环境治理补偿费是事前预防支出和事后补偿支出的一种费用,而弃置费用则是矿区建筑物报废时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支出.对于需要核算弃置费用的煤炭企业,应当将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相关固定资产的成本,同时确认相应的预计负债.在固定资产的使命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三、煤炭企业矿区弃置费用核算例析

[例]某矿区已有多年开采历史,2010年12月矿井开拓延深产生新的井道,新增矿井建筑物2000万元,矿区剩余开采年限预计15年,预计矿区报废时现时新增矿井建筑物危及环境需要特殊处理费用200万元,该矿将其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未来弃置费用按10%的折现率折算.具体如表1所示:

未来弃置费用现值等于200×(P/F,10%,15)等于47.78(万元),则该矿将新增矿井建筑物入账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矿井建筑物 2047.78

贷:银行存款 2000

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 47.78

则2011年年末计提利息费用后,根据表1中的2011年对应数据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47780

贷: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 47780

同理,2012年年末利息费用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52558

贷: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 52558

依此类推,每年年末依据所发生的利息费用编制会计分录.经过计息,15年后预计负债累计值为2000000元.如果第15年矿井建筑物发生报废时,实际发生了210万元,则会计分录编制如下(单位:万元):

借: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 200

清算损益 10

贷:银行存款 210

如果实际发生了190万元,则会计分录编制如下:

借: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 200

贷:清算损益 10

银行存款 190

通过上例可以看出,煤炭企业同样可以运用固定资产弃置费用进行核算.虽然我国现有会计准则仅仅对核电站和石油天然气这些特殊行业的特殊资产进行了明确规定,但仍有不少活动会对生态和环境产生重大污染或损害,如上述的煤炭矿区开采、金属冶炼等.因此,对可能在报废时履行法定或推定环境义务的行业的资产都应该加以界定和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引导企业形成环保意识,采取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政策,推进低碳经济的逐步发展.

参考文献:

[1]邬奕强:《预计弃置费用的界定及账务处理》,《当代经济》2009年第22期.

(编辑 代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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