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数学表达式探析

更新时间:2024-01-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1134 浏览:45702

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数学表达式解读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数学表达式的构建必须建立在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密切相关的基本概念之上.下述概念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数学表达式的构建有着不可割裂的联系.

( 一) 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是各项资产的账面净值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余额.应注意资产账面价值与资产账面原值、资产账面净值之间的区别: 资产账面原值是各资产账户累计结余的金额, 资产账面净值是资产账面原值扣减累计折旧( 摊销) 后的余值.“资产账面价值等于 资产账面净值- 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资产账面净值等于 资产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累计摊销) ”.

计税基础分为资产计税基础和负债计税基础.资产计税基础,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 就计缴企业所得税而言可从流入企业的任何所得利益中予以抵扣的金额, 即未来不需要缴税的资产价值.“资产计税基础等于 按税法规定在未来使用或处置资产时作为成本费用可于税前列支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 资产进入企业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等的, 但在后续各会计核算期间因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 造成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差异.如一项存货的原值为100000 元, 已计提跌价准备4000 元, 账面价值为96000 元, 在未来销售过程中可以抵扣应税经济利益的成本是100000 元, 存货的计税基础是100000 元.负债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负债计税基础等于 负债账面价值- 该负债在未来期间税前可以抵扣的金额”.如本期账面金额为10000 元的应付工资, 本期计税时相关的费用已抵扣, 未来期间支付后不得再从应税所得中重复抵扣, 这笔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予税前列支的金额为0, 故该应付工资的计税基础是10000 元.此时, 负债账面价值与负债计税基础相等, 没有暂时性差异.账面价值为会计概念, 计税基础为税法概念, 二者不相等从而产生暂时性差异.

( 二) 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指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在本期产生的、将在未来纳税年度转回的差异.通过数学表达式推演, 暂时性差异又可通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确认.暂时性差异分为时间性差异和非时间性差异两类.时间性差异归属于暂时性差异之中, 但暂时性差异却不一定是时间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是由于企业某些收入项目和支出项目计入应税所得的时间与计入会计税前利润的时间不一致而产生的差异, 侧重于从收入或费用的角度分析会计收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 揭示的是某个会计期间内产生的此类差异.非时间性差异侧重于从资产和负债的计价角度分析会计收益和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 这类差异在以后年度财务报表上列示资产收回或列示负债偿还时, 将产生应纳税金额或可扣减金额.

[例1]某企业有固定资产原值5000 万元, 预计使用年限5 年,会计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期末无残值.税法允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分别采用损益表债务法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算.时间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的区别和联系如表1:

根据时间性差异的定义, 应税收益和会计收益的差额在一个期间内形成, 可在随后的一个或几个期间内转回.其成因是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收入与费用确认和计量的时间上存在差异.可以判断这是一项时间性差异, 根据上述暂时性差异的定义又可判断这是一项暂时性差异.因此, 时间性差异是暂时性差异.

[例2]某企业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00 万元, 资产重估的公允价值为2000 万元, 会计和税法规定都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剩余使用年限为5 年, 重估资产增值并确认入账.会计按资产重估的公允价值计提折旧, 而根据税法规定计税时不作相应调整, 因此税法按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分别采用损益表债务法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算, 其时间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的区别和联系如表2:

 

可以判断, 这是一项暂时性差异, 但不是一项时间性差异.其原因在于资产评估增值只在资产负债表的权益类账户反映, 而损益表不反映.因此, 暂时性差异有可能不是时间性差异.


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数学表达式构建及各因素关联分析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 以资产和负债为着眼点, 逐一确认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 并将这些差异对未来纳税影响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企业应当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将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确认为资产.

第一, 资产账面价值与资产计税基础之差导致递延所得税.从理论上讲, 企业当年及后续会计年份就同一项( 类) 资产而言,会计确认与税法确认之间有下面恒等式成立:

 

在确认企业年度所得前应扣除的成本费用时, 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在许多具体规定上不一致, 从而导致本年会计确认的成本费用额与税法确认的成本费用额不相等.那么必然会出现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相等, 其差额则定义为暂时性差异.将上面恒等式作适当移项可得出下面推演过程和结论:

 

若结果大于零, 则会计确认的成本费用< 税法确认的成本费用, 会计确认的所得额> 税法确认的所得额, 产生未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导致未来期间应税所得增加.故所得税费用> 应纳所得税额, 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等于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预期清偿该负债期间适用税率”.若结果等于零, 则无暂时性差异产生或转销.若结果小于零, 则会计确认的成本费用> 税法确认的成本费用, 会计确认的所得额< 税法确认的所得额, 产生未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导致未来期间应税所得减少.故所得税费用< 应纳所得税额, 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适用税率”.上式中,“所得税费用”表示企业会计核算应纳的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表示实际缴纳的所得税.

第二, 负债账面价值与负债计税基础之差导致递延所得税.从“资产负债表日暂时性差异”的定义和“资产负债表日某项负债在未来期间税前可以抵扣的金额”来看, 这二者是相等的, 其数学表达式的推演过程如下:

上述表达式结果如果大于0, 说明税法要求对因负债引起的经济利益流入并入当期应税收入, 而会计未将该项负债列入当期经济利益流入, 这将导致当期企业应税所得大于会计所得, 从而使得应纳所得税额大于所得税费用, 当后续某会计期间会计将该项负债转换为经济利益流入时, 税法不能再将该项负债列入经济利益流入, 否则会产生重复纳税.所以, 该项负债在后续会计期间应从会计确认的经济利益流入中扣除.这样便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如账面价值为100 万元的预收房地产业务收入, 性质上属于负债, 这类收入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当期不能确认会计利润,但税法上要求按“收付实现制”在当期确认应纳税所得额.这样,便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 万元.

上式结果如果等于0, 则说明没有产生暂时性差异.如账面价值为5000 元的应交罚款, 尽管会计上当期会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抵减会计利润, 但税法规定无论当期还是后续会计期间均不得从税前扣除, 故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若上述表达式结果小于0, 说明原有负债因某种原因使得账面价值减少, 如债务重组使得负债账面价值调减等, 这样便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并非所有负债事项都会产生暂时性差异.一般而言,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交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 不会留待后续会计期间税前列支, 从而不会使当期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产生差异.只有当税法允许负债事项留待后续会计期间税前列支时( “+”或“- ”) 才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第三, 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费用的确认.

上式中, 新增的递延所得税为正数, 转销的递延所得税为负数.

本年按会计准则确认所得税费用与按税法规定确认应纳所得税额之间的差额作为递延所得税挂账, 待后续会计年度转销.故有下面等式成立:

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数学表达式具体应用

[例3]设某企业2006 年12 月31 日资产负债表日有如下简化的关联资料: 资产账面价值为8100 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2000万元, 会计和税法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分8 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账面净值为750 万元, 会计和税法均采用直线法摊销, 分6年摊销.2006 年12 月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计税基础为8000 万元.2007 年至2011 年按税法确认该企业各年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000 万元、1020 万元、1050 万元、1080 万元、1120 万元.2009 年末, 该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表明, 其可收回金额为1100 万元,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表明, 其可收回金额为300 万元.2009 年12 月购置固定资产500 万元, 该批固定资产分10 年折旧完毕, 预计无残值, 故2010 年、2011 年每年增加固定资产折旧50 万元.2007 年至2009 年所得税税率33%, 2010 年后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各年应交所得税额和所得税费用如表3 所示.根据表3 有关资料计算得出表4 中各相关数据.

2009 年末, 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125万元, 虽然2007 年、2008 年未产生新的暂时性差异, 但2006 年产生了100 万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未转销, 因而2009 年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125 万元中有100 万元是2006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销额, 故转销递延所得税负债33 万元,剩余的25 万元确认为2009 年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8.25 万元.2009 年会计分录如下:

借: 所得税3052500

递延所得税资产825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465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30000

2010 年,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发生额为45 万元, 但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却为9.25 万元.这是由于本年所得税税率发生了变化,《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明确规定, 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 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重新进行计量, 除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 应当将所得税税率变动的影响数计入税率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2010 年所得税税率下降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如下:

如果所得税税率不变, 新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4.85 万元( 45×33%) , 因为所得税税率下降, 使得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5.6万元[ ( 25%- 33%) ×70] .故2010 年净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9.25 万元( 14.85- 5.6) .2010 年会计分录如下:

借: 所得税2607500

递延所得税资产92500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700000

其他年份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会计分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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