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的教育系统财务管理

更新时间:2024-02-1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4053 浏览:156659

[摘 要 ]随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推广,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不再承担财政经费的拨付功能,财政部门直接对各个学校及部门的收支活动进行事前监督,这就对各区县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文章探讨需要解决的课题.

[关 键 词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财务管理 预算

国库集中收付体制改革,是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基础上,将预算单位的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不再承担财政经费的拨付功能,各个学校及部门的收支活动都由财政部门直接进行事前监督,这就对各区县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带来了新的考验.

一、各区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面临的挑战

1.对基层单位的预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之前,各区县教育系统的年度预算是建立在部门预算基础上,将本区县教育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预算外资金、其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收入,并采用零基预算法编制支出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教育行政部门的功能局限于对各预算单位各项预算支出的审核及监督,不再具备预算资金的拨付功能,这就要求基层单位在年初编制预算时,需要准确预计预算年度人员、公用及项目经费,以便当年预算经费的正常下拨.由于教育经费拨款不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由财政部门下拨给基层单位或供应商,到年末未使用完毕的教育经费拨款,将被注销授权支付额度,并冲回基层单位的年度拨款.在这种情况下,各预算单位的结转和结余资金,将结存在财政部门.为满足各区县教育经费投入有三个增长的考核指标,整个教育经费投入的总量、不同类型学校经费支出的总量、教师工资性支出的总量就必须在事前进行控制,这就对教育系统尤其是基层单位的预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统筹教育经费的核算问题.根据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要求,独立核算的基层预算单位,只能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并且按单位的性质执行相应的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中资金的支付方式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及财政授权支付,这两种支付方式,都是资金从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商品或劳务供应商,购货部门不发生银行存款的增加及减少,只相应产生收支.用款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时,所附的依据就是各个部门与供应商之间签订的支付合同.为降低交易费用、节约采购成本、便于统一管理,各区县教育系统对各校的设备采购、基建项目通常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由专业部门统一招投标、签订合同等相关程序.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资金的支付申请,要求涉及政府采购资金的项目从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供应商,这就要求各基层单位分别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的支付.

3.对基层单位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较高的要求.由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主要通过预算管理系统软件实现,预算编制精细化要求会计人员掌握学校的基础资料再来编制基本支出预算,也要求会计人员对学校特色、学校发展规划有较深的认识,在此基础上编制学校的项目支出预算.在预算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在用款计划申报、额度的使用中,打破了基层单位出纳原有的简单的报账功能,还要求出纳对下期经费有较为清晰的使用计划,同时要了解预算资金的来源及明细分类.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基层单位的预算由会计记账中心会计人员编制,用款计划则由基层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基层单位工作人员既要对本单位预算非常了解,也要对预算的使用有较好的规划,这就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4.关于资金垫付问题.产生资金垫付的现象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主要出现在项目资金的申请和使用上.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项目资金使用需要经历资金申请、用款计划申请、授权额度下达、预算的资金支付等过程,涉及基层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银行等多个环节,完成一笔项目款项的支付,历时较长,往往容易超过基层单位与供应商约定的付款时限,为避免违约责任,基层单位多选择用其他资金代为垫付该款项,从而引起资金垫付现象.第二种情况主要是人员工资采用国库直拨方式拨付到职工个人账户,国库直拨时,按工资应付数额扣除“四金”、个人所得税等,按实发金额拨付.职工个人的“四金”及个人应交所得税额,由用人单位代为上缴.每个月在申请用款计划时,因人员工资已列入国库直拨项目,各个部门的用款额度中不包括该款项,实际上由各预算单位用其他预算资金垫付了该款.

二、对区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程度及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1.提供量化的预算计算依据.为减少预算编制的盲目性,可将各基层单位的预算资金根据资金用途,按学生人数、教师人数、校园房屋及操场面积、现有资产数量、质量及使用状况,提供预算标准,据以计算当年人员及公用经费预算总额.同时,根据学校特色以及学校的发展方向,确定各种课题、科研、培训等项目经费.这就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内的各个科室之间相互配合,提供基础数据,并据此审核学校上报的预算.

2.理顺教育行政部门、基层单位、会计记账中心的相关责任.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行,使各种预算资金的支出更加透明.在预算的编制、预算的申请、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学校的经办人、会计结算中心的会计人员,以及教育行政部门之间,应做好沟通,明确各自责任.

3.定期跟踪预算执行情况.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三个增长的要求,定期汇总基层单位报表后,对全区教育经费投入、生均经费及生均公用经费、教师平均收入等指标进行统计,并对下一期应达到的目标,向基层单位提出要求,并依此审核用款计划的编制.

(二)完善会计核算及监督体系,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1.对于教育行政部门不同类型的资金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式.为统计教育数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每月需编制合并报表.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前,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因此,由于教育资金的特殊性,对于不同类型的资金采取分开预算、分开支出、分开核算的管理方式.对于教育行政部门本身的日常经费,与学校统筹支付的资金分两个账套独立核算.

2.在保证监督的前提下,优化预算申报及使用程序,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预算申报及使用的程序较为复杂,涉及基层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多个部门.同一个预算项目可能要由同一个审批部门重复往返三四次.为减少不必要的流程,建立各个部门综合运用预算管理系统,对项目资金的申报实行无纸化申报程序,将项目资金的申请及计划申报有效地结合起来,避免重复工作,提高资金的申请效率.同时,根据国拨工资的特殊性,对于由于工资国库直拨所引发的资金垫付,应由财政部门每月按工资的应发数额与实发数额的差额下拨额度给各预算单位,从而减少基层单位资金的垫付现象.

(三)加强认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1.加强财务人员理论知识的学习.根据时代的要求,财务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不断更新和变化,要求财务人员不断地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深入了解会计法、预算法、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适应工作的需要.除了参加每年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之外,也应该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和讨论.

2.加强对预算管理系统软件的学习.预算管理系统软件涉及预算基础信息管理、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审、指标管理、计划管理、支付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多个子系统.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对预算管理系统有多方位的了解,熟悉各个子系统的操作,才能适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推进.


3.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协调能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推广以及预算管理系统的实行,要求基层单位财务人员不仅会简单的报账及记账,还需要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这些能力可以使财务人员正确表达财务意愿,善于协调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财政部门的关系,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任务,营造良好的财务工作环境.

4.培训新生的财务力量.针对各区县教育系统的基层单位中财务人员从业水平较低的情况,在选择财务人员时,就应该把好“进人关”.这就要求基层单位提高对财务工作的认识,对招聘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程序,优先录用文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对本单位财务人员,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加强综合考核,奖优罚劣.对于不适合财务岗位的人员及时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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