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

更新时间:2024-04-1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8015 浏览:81599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了八种类型的视同销售行为,而《企业会计准则》对涉及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没有明确规定.在本文中,笔者针对企业会计准则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视同销售收入的不同认定,对会计处理争议最多的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核算谈了自己的看法.

关 键 词 :视同销售;会计处理;比较

视同销售是税法上作为收入按照销售额或者组成计税计征税款而会计上并非全部作为收入处理的一种经济行为,从会计和税法两个角度来说,会计上认为这些行为不同于一般销售业务,不符合收入确认标准,税法上则认为这种行为与正常销售业务类似,应该交纳增值税,对其确认收入部分,还应该缴纳所得税.这就使得税法与会计在处理同一项经济业务时出现了差异.本文从会计处理的角度分析了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核算中的处理方法.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八种视同销售行为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

在企业中视同销售作为一项特殊的、常发生的经济业务,对其做出正确的处理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目前,视同销售业务常见的处理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方法是确认收入,即与正常销售情况相同,按货物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再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并按税法规定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同时计算企业所得税;第二种方法是不确认收入,在视同销售业务发生时不确认收入而直接结转相关货物的成本,但依据售价或计税计列销项税额,计算所得税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主要是指用于在建工程等.增值税应按公允价值作为计税基础,所得税申报的时候应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收入,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会计上不确认收入.货物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再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并按税法规定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同时货物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主要是指用于在建工程等.增值税应按公允价值作为计税基础,所得税申报的时候应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收入,但会计上不确认收入.同时计算企业所得税.

1.视同销售中第四项的处理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主要是指用于在建工程等.增值税应按公允价值作为计税基础,所得税申报的时候应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收入,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应的增值税率为17%,该企业为建造厂房领用自产的某建筑材料一批,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4000元,市场售价为22000元.两种做法如下:

第一种做法:

借:在建工程 17740

贷:库存商品 1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740

第二种做法:

借:在建工程 257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74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000

贷:库存商品 14000

从以上两种会计处理可以看出:对增值税的交纳没有产生影响.影响来自两方面,一是在建工程的成本,第一种做法比第二种做法少记8000元,导致固定资产成本减少8000元.二是对所得税的影响,第二种做法导致当期利润增加8000元,按25%的所得税税率计算,需要交纳所得税2000元.本人主张采用第一种方法.增值税应按公允价值作为计税基础,所得税申报的时候应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收入,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2.第五项至第八项的处理

增值税应按公允价值作为计税基础,所得税申报的时候应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收入,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上述(5)(6)(7)三种情况一律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增值税、所得税以及会计确认均一致)计算销项税,同时结转相应成本.对于(8)捐赠有些特殊,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均按公允价值,而会计上则不确认收入,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A、(5)(6)(7)三种情况下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按公允价值记账)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公允价值为计税基础

B、上述第(8)种情况的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这种情况有些特殊,增值税应按公允价值作为计税基础,所得税申报的时候应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收入,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企业中视同销售作为一项特殊的、常发生的经济业务,对其做出正确的处理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但由于确认标准和认定范围的变化,使得视同销售无论是在概念上还是会计处理上都没有统一.本文分析了现行视同销售会计处理方法存在的缺陷,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完善的建议,以期对会计工作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