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

更新时间:2024-02-1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679 浏览:20661

摘 要 :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证券监管机构监管上市公司的主要途径,信息披露制度是各国证券法律制度的重要原则.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不断发展,股市的国际化、规范化程度正日益提高,我国股市的信息披露制度从无到有,已经形成一套初步的体系,对维护股市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会计信息披露所涉及的违规、违法事件仍时有发生.因此,深入揭示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寻求治理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对策,以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仍然是需要认真探讨的一个问题.

关 键 词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f2009)08-0049-03

一、信息披露制度概述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涵义

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它既包括发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它主要由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组成.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意义

一是投资者正确制定投资决策的依据.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股票便成为颇受人们欢迎的投资工具.股票这种投资工具与债券等其他投资工具的区别就在于持有者的收益是不固定的,要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因而,投资者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最直接最主要的需求者.由于我国的股市尚有许多不规范不完善之处,人们选择股票时受许多非业绩因素的影响较大.但是从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及现状来看,在一个规范完善的证券市场中,投资者最为关注的还是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潜力等.只有公司的业绩才是投资者获利的永恒支撑,目前我国股市正逐步朝着规范成熟的方向迈进.投资者的投资知识不断增长,所以越来越多的股东开始关注上市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

二是有利于促进公司加强管理.由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必须公开,使得企业的发展置于社会和广大股东的关注和监督之下,也使公司的管理时时都有一种无形的压力,公司的管理者势必会努力工作,加强对公司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创造出良好的业绩.另外,上市公司定期披露会计信息,如:中报、年报,也是公司定期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回顾反思的契机,能够不断地促使管理上台阶.

三是为银行等债权人制定信贷决策提供依据.上市公司除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外,还需要向银行等部门筹措资金,债权人提供信贷时必要考虑到其偿还能力,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便是考虑其偿还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

总之,由于上市公司的特殊性,使得众多利益相关者都十分关心公司的经营及运营情况,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便成为他们制定决策时的重要依据.

二、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十年多来,已逐步向规范化、法律化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也已建立较为完整的体系,但是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仍存在不少违规行为,散布虚检测信息、隐匿真实信息或滥用信息操纵市场、欺诈投资者、转嫁风险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干扰了证券市场的完善和有序化发展.

(一)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不得虚检测记载、误导或欺诈,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但是,有些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严重失实,极少数公司为骗取上市资格,“包装上市”的现象时有发生,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虚检测记载.会计信息义务人在披露信息时将不存在的重大事实在文件中予以记载或将重大事实做不实记载.而公开了的虚检测陈述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虚检测陈述的类型通常有:虚增资产负债比例、虚构公司偿债能力;虚构投资者权益、夸大公司实力:虚报公司盈利、虚构投资价值:虚构成本费用利用率、夸大企业效率等.

(二)信息披露不及时

众所周知,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与其股票的市场是息息相关的,信息往往起到信号的作用.从这个角度理解,在证券市场上,时间就是金钱.及时的信息披露,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判断;不及时的信息披露,却为内幕人员利用时间差进行内幕交易、牟取暴利或及时避险提供了条件,这对于普通的中小投资者而言,无疑是极不公平、不公正的.上市公司向社会披露的报告主要有两种: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其中定期报告包括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从近几年的中报、年报披露情况看,我国上市公司已能够做到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中期或年度业绩报告,问题不大.临时报告要求当企业发生了重大事件时,应当立即向社会公开披露事件的内容,以使投资者及时了解这一信息.但目前仍有一部分上市公司临时报告披露不及时,这些公司对于诸如公司之间已发生的收购、兼并或重大债务或募集资金投向已发生改变,或投资计划不按原计划进度进行等重要信息,都不及时予以公布.

(三)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

上市公司应“依法充分公开内容完整的财务报告,充分公开实际发生的法定重大事件范围内的事项”.事实上,中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大多是不完整的,对于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很少有作充分披露的.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主要体现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对称,具体内容不充分.主要有:一是偿债能力披露不充分;二是子公司和分公司的信息披露不充分;三是预测性财务信息的披露有待规范;四是关联交易的披露不充分;五是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对一些重大事项的揭示不够充分,且随意性较大,甚至变更已披露的投资事项.

(四)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

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违规、随意,诸如报喜不报忧;部分公司信息披露缺乏严肃性,随意调整利润分配;中期报告过于简略,无法进行财务分析与评价:部分公司的财务报告中不提供上年同期相关的重要数据;与公司相关的市场竞争、通货膨胀、利率汇率变化、营销策略、宏观产业政策揭示得不完全,或根本就不披露等等.

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的原因分析

(一)从宏观环境看

第一,法规不完善、监管不严是产生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首要原因.

第二,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相似度检测机构把关不严、法制观念不强、道德水平不高,为上市公司“出谋划策”,对违规行为推波助澜.

第三.上市公司内部人员及其相关人员保密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导致公司内幕信息随意或提早泄露.

(二)从上市公司自身

第一,公司利益的驱动.某些上市公司为了在当前证券市场中树立其良好形象,并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以至于利用会计查重、操纵利润的各种利益冲动一直有增无减.有的为了争取上市而虚列股本及业绩.有的为了实现配股或提高股价而虚夸利润、谎报业绩,有的为了免于特别处理而粉饰绩效、操纵利润等.

第二,公司股东的产权约束弱化.当前一些上市公司的现代产权制度还不能通过改革一步到位.由于国有股东较分散,也难以实行有效的产权约束,从而造成这些公司的管理权失控,以致给利润操纵者以可乘之机.而股东与经理人员存在写作技巧关系.在经理人员的报酬契约中规定经理的酬金与企业的业绩挂钩,按企业当年利润的一定百分比分成,经理人员了为了自身的利益会倾向虚报高利润.

第三,公司内部缺乏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目前某些上市公司正是由于缺乏应有的内部会计及管理控制、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管理体制不顺、会计监督无力、内部审计监督职能被削弱的原因,使它们缺乏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甚至陷入财务困境而难以自拔.

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问题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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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源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检测,要解决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关键是治理虚检测的会计信息.解决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检测及披露问题的主要对策有以下几点:

(一)规范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强企业内部的自我约束

我国企业在不断增加改制企业数量的同时,还应该注重改制的质量.不仅名字上改过来了,更应该按照真正的现代企业模式来塑造企业,使之名实相符.具体来说,已经改制的应进一步规范,尚未改制的在改的过程中应力求规范,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使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治理

虚检测会计信息从生成到披露要涉及多个市场主体,仿佛是一个链条,环环相接,而上市公司是生产披露虚检测信息的源头,应该是治理的重点.首先要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会计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使公司负责人牢固树立起对单位会计责任负责的风险意识,建立诚信为本、依法经营的理念,从根本上治理虚检测会计信息.其次,要从制度安排上减少虚检测信息的产生,其中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持股结构调整,分散大股东的股权,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增强董事会内部制约机制;二是要完善公司内部会计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财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完善;三是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管制,强制公开披露.

(三)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并发布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如《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细则》等.这些法规和制度尽管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但是只要认真执行,基本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更不会出现蓄意查重的现象.所以,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有的单位知法犯法,阳奉阴违.为此,要加大相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针对那些敢于铤而走险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世界各国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虚检测行为都实行严格监管,并采取了严厉的处罚措施.为了加大我国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及处罚力度,应当大力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一是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逐步将其它政府部门的监管权利收归证监会,使证监会成为全国唯一的权威的最高证券监管机构:二是在证监会下设置专门调查、惩戒机构(委员会),并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调查、惩戒程序和措施:三是建立对上市公司年报的抽查复审制度,并定期公布抽查复审结果;四是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及中注协,以年检等形式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抽查和监管,并有权对其中违反规定的事务所采取惩罚措施:五是对上市公司改换会计师事务所实行事先登记备案制度,以防止有人从中借机违法作检测.此外,应建立并积累重大违法案例的档案资料,以便作为加强法制及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案例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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