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

更新时间:2024-03-0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976 浏览:11330

摘 要 :对于IPO过程中的盈余管理问题,国内外会计和财务学界已关注多时.很多研究已表明,IPO公司为满足上市条件,普遍存在对披露的会计信息进行包装的“盈余管理”行为,并以此获取更高的发行、筹集更多的资金.然IPO只是公司盈余管理动机当中的一部分,这一动机对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有何影响,是本文主要探讨的问题:包括IPO过程中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具体动机分析以及进行的是哪些盈余管理、不同行业IPO公司盈余管理行为有何差异、如何遏制IPO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

关 键 词 :IPO 盈余管理 差异性 措施

首发上市, 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通常指企业通过申请一级市场发行上市, 首次向公众出售股票, 由私人持有转向公众持有的过程, 是相对于写壳上市的概念.IPO 过程中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引发了诸多问题,盈余管理即是其中的一个方面.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层为了最大化企业及其自身的利益对企业报告盈余进行管理的行为.公司在日常的经营过程当中,出于再融资、债务契约、避税以及政府关系等动机,也会进行一些盈余管理行为.但有研究表明,IPO过程中企业为了筹集更多的资金,通常会包装本公司的会计信息,因此会进行更大程度上的盈余管理.很显然, IPO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会在一定程度上误导投资者对公司真实价值的判断, 并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但盈余管理事实上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IPO过程怎样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产生影响,是本文接下来要探讨的问题.

一、 IPO盈余管理的动机分析

IPO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动机,是为了使投资者相信其所作的投资是对其有利的,以便用更高的发行筹集更多的资金.具体来看,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

(一)管理层利益最大化

现代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股东和管理层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为使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减少更多的写作技巧成本,企业通常会对管理层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其中,常见的一种激励方式为股权激励,即给予管理者一定股权或者以股权为基础的薪酬.因此,为提高股票期权的价值或仅仅为了提高自身声誉, 管理层存在盈余管理的动机.在一般的上市公司中, 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通常是平滑盈余或虚增盈余, 而在IPO 时则主要是虚增盈余.

(二)原始股东利益最大化

IPO上市后,企业的会计信息即需按规定加以披露.相比较新投资者而言,原始股东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环境、盈利能力都有一个更深的了解.而新投资者只能通过管理层包装过的会计信息中估计企业的真实价值.原始股东为提高发行、募集更多资金以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存在通过管理层虚增盈余的动机.

(三)为使企业达到上市的盈余要求

法律上对IPO的条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其中《公司法》、《证券法》有规定表明,IPO公司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业绩比较突出.很多企业并不能达到这一要求.因此,为符合这一规定,企业有动机对自身的盈余进行管理.实现这一目的最常见的手段,是对可操纵应计利润进行盈余管理.

二、 IPO的盈余管理行为

在IPO过程中,企业会进一步加强盈余管理,这是IPO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最为明显的影响.有学者以可操纵应计利润作为盈余管理的替代变量,考察了IPO 前后的盈余管理行为,得出了以下结论:公司在IPO 前一年和IPO 当年存在显著大于零的可操纵应计利润,盈余管理在IPO 当年达到最高值,并在IPO 后一年回落至正常水平.因此,在IPO过程中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是虚增盈余或者说利润最大化.

那么,企业具体会从哪些方面,或者说企业会采取哪些手段来进行IPO过程的盈余管理行为呢?这是本文主要要探讨的问题: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方面的盈余管理

在IPO过程中,最为浅显也是最为常用的盈余管理手段,是利用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盈余管理.

1.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采用和原来不一样的会计政策的行为,即由原来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种会计政策.常见的与会计政策变更包括发出存货成本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项目计量方法的变更、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后续计量方法的变更、固定资产和生物资产项目初始计量方法的变更,以及无形资产、收入、合同收入与费用的确认方法的变更等.但企业要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时,必须是以下两种情形之一:一是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二是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2.会计估计变更

另一种较为普遍的手段即会计估计变更,是指企业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常见的会计估计变更有: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与净残值的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确定、涉及到公允价值的项目其公允价值的确定等事项的变更.会计估计的情形包括:一是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二是取得了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

在IPO过程中,这两种方法最简单、最普遍,最为常用的方法有:变更折旧方法与折旧年限、变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变更递延收益的摊销时间、变更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但由于这些方法的使用都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上述论述中不难看出,采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发式进行的盈余管理,有相当大的局限性,需要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估计.所以这两种方法虽然是企业进行盈余管理最为便捷的手段,但通常在盈余管理中只起到小部分的作用.

(二)关联方交易方面的盈余管理

关联方交易,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控制方与被控制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关联方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需进行调整,抵消该种交易产生的内部收入和成本,以在合并报表中反应整个集团对外销售或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和成本.但对于母、子公司来说,两者都是独立的法人,即两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因此,在母公司出具合并财务报表时,两个会计主体也应出具单独的财务报表.

而在单独的财务报表中,反应的是母公司或子公司自身的收入和成本,包括关联方交易产生的收入和成本项目.如此,若母公司或子公司进行IPO,那么只要对其关联方交易进行控制,操纵其收入和成本项目就会变得容易很多.举个例子说,A公司是B公司的母公司,B公司正在进行IPO,若在此期间,B公司为达到上市的盈余标准,有意与A公司进行多次交易,就会导致一个B公司收入虚增、最后使利润虚增的结果.


具体来说,在这种盈余管理中常使用的方法有:商品的购销与劳务的提供、托管经营、转嫁费用负担、实行资产和债务重组、债务担保等.由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多不具有商业实质, 所以一些公司常会通过同关联企业之间产品的购销业务与劳务提供来提高该公司的销售收入或者降低该公司的生产成本, 提高利润率,上市公司“制造”利润也常通过此环节.

(三)利用虚拟资产进行的盈余管理

虚拟资产,是介于资产与费用之间的一个概念, 指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常见的虚拟资产项目主要是,由于缺乏承受能力而暂时挂列为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等科目.

通常情况下,资产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因此可以通过定期盘点检查确定其存在性,不易查重.而当期费用应与其相关的收入吻合,当期费用必须记入当期的账簿中,不易进行盈余管理.相对而言,虚拟资产更具可操作性.通过调整摊销额,即可相应减少本期应承担的费用,提高本期利润;或者通过减少本期应摊销的损失,提高利润,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故利用虚拟资产,企业就可以少摊销或者不摊销当期的损失.事实上,这也是采用权责发生制带来的结果.

(四)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的盈余管理

损益通常包括日常经营产生的损益和非日常经营事项产生的损益.一般而言,企业日常经营事项产生的损益可大致估计,前后期会计期间会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因此不易对其进行盈余管理.相对的,非经常性损益产生于非日常经营事项,其产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更易对其盈余加以控制,因此对非经常性损益的调整也是盈余管理常用的手段之一.

进行非经常性损益的盈余管理采用的方法主要有:出售、转让与置换资产、债务重组、政府的补贴与减免等等.通过出售、转让对公司不利的资产或者是用公司的呆滞资产置换其他公司的优质资产达到摆脱窘境、调整公司结构目的, 从而可以使得公司当年扭亏为盈.例如,债务重组过程中,若公司对其债权计提充足甚至超额坏账准备,就会虚增其债务重组收益,产生的结果是虚增利润.

三、 不同行业IPO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差异性

上述为IPO过程中普遍采用的盈余管理手段,但在不同的行业中,IPO的盈余管理手段并不完全相同,盈余管理行为会有不同的侧重点.事实上,企业的盈余管理既可能是运用线上项目,如转出债务少计利息以减少财务费用,转出应收账款减少坏账准备的计提或直接冲减坏账准备以降低管理费用,通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出等减少费用摊销以增大盈余等方式;也可能是运用线下项目,如营业外收支、投资收益、补贴收入等项目.本文以制造业和农业两大行业为例,分析两大行业之间IPO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差异性.

由于制造类和农业类公司都有相当大比例的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线上项目,因此两大行业在IPO过程中通过线上项目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都很高.但线下项目更多的是非经常性损益,对于非经常性损益在总损益中所占比例越高的公司,更易通过线下项目进行盈余管理.通常来说,制造类企业的营业外收支、投资收益等线下项目所占的比例高于农业类企业.因此在IPO的过程中,制造业类上市公司既可能利用线上项目进行盈余管理,也可能利用线下项目进行盈余管理.而农业类上市公司在IPO 过程中更可能利用线上项目而非线下项目进行盈余管理,但农业类上市公司在IPO 后更趋向于进行线下项目的盈余管理,以便达到配股“及格线”.

四、 遏制IPO盈余管理行为的措施

(一)从监管部门角度看

首先,监管部门应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调整审批标准,并严格控制创业板上市条件.创业板上市公司多是处于成长阶段的中小企业,在审批上市公司上市资格时应更多得关注企业的成长能力、核心技术能力,应该应用综合的企业评价体系,而不是单一的利润指标或以利润指标为主导的衡量体系来衡量企业状况,引导上市公司关注企业成长性而非只专注于盈余的高低,减少公司IPO时为获得上市资格进行盈余管理的倾向.

其次,应建立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加强外部审计管理.在上市公司IPO 时,一方面要提高对盈余预测、关联交易和盈利额等重要信息充分披露的要求,对过度高估收益的公司应给予严厉惩罚;另一方面要重视外部审计的作用,完善相关法律,使其对企业经审计后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提高审计后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最后,应不断完善会计制度,弥补会计制度缺陷.管理当局应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在对盈余影响比较大的事项方面,应尽量减少会计选择的自由度,缩减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不断提高会计事项的规范化,让每个重要的会计事项都有明确的标准,遏制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

(二)从IPO公司自身角度看

从公司自身的角度看,应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我国企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是,董事会与经理层重叠,且董事会与监事会的功能弱化,公司经理人实际上集公司决策、管理、监督大权于一身.

在审计委托人、被审计人与审计机构三者之间的委托写作技巧关系中,公司经营管理层实际上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即由公司经理层聘请审计机构来审计自己,并且审计费用等事项由公司经理层决定.审计人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受制于经理层而协助其操纵财务报表,提供虚检测信息.因此我国应该继续加大公司治理的改革力度,优化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行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总的来看,IPO是企业进行盈余管理行为的主要动机之一,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企业的盈余管理.因此对于处在“灰色地带”的盈余管理行为,若要有效遏制其发生,就应重点关注IPO过程中的企业,防止其出具不具可信度的财务报告,误导投资者的投资方向,扰乱资本市场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