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4-02-1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0019 浏览:84805

[关 键 词 ]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所得税,汇算清缴

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税务检查过程中,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经常对某些收入或费用的确认属期出现争议,例如收入是否应记入当期,水电费、售后怎么写作费、年度奖金等费用,是否可以在当年税前列支等等.归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对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混淆造成的,下面笔者就这个问题,作以简单阐述.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那么,如何区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呢所得税法所界定的权责发生制又如何理解呢

权责发生制是在会计核算中,以权益、责任是否发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会计处理原则.该原则要求企业对一切收入或费用都是以权利已经形成或义务已经发生为标准来确定其相应的归属期间并进行记账.其具体内容是: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支出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权责发生制的核心是,根据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和影响期间来确认企业的费用和收益.

收付实现制又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在收付的基础上,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应计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应计的收入处理.

用权责发生制来进行收入的确认可以全面、及时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使其对销售收入核算更加科学、合理.由于企业是持续经营的,而且分为很多个期间,损益的记录又要分期进行.使用权责发生制的收入确认可以准确反应归属于当期的收入和损益,真实反应企业这一期间的经营业绩,并能和成本合理配比.因为商品发出,劳务提供,意味着销售方的“责”已经完成,办妥托收手续意味着收款权已经取得.也就是说销售方的“权”也实现了,这时写卖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确立,销售过程已经完成,会计理应如实反映销售收入和确认与之相匹配的成本和费用.

但是征纳双方为何常常发生争议呢主要是存在如下两点误区:

1.扣除项目的权责发生等同于实际付款


企业依据权责发生制提取的水电费、借款利息、年度绩效奖金等,因为未实际支付而不被有些征税人员认可,理由是计算所得税时准予扣除项目须“实际发生”.此观点是对税法规定“实际发生”的误读,而忽略了税法“权责发生制”这一原则.

由于企业经济业务的复杂性,为堵塞征管漏洞,税法以专项条款等形式规定了部分扣除项目须以实际支付时间和额度为准予在税前列支的标准,如工资、薪金、工会经费等.也就是说,所得税相关法规若没有特别的规定,在业务真实合法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将确认的费用在当期所得税前列支.

2.扣除项目的权责发生等同于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种判断标准.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从原理上讲,税法确认和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其含义是相同的.但是,实际工作中我们不能将扣除项目的权责发生等同于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譬如:会计和税法均认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折旧额,但若会计核算折旧的年限短于税法规定年限,在计算所得税时需要作纳税调整.

那么,如何消除这种误解呢在实际工作中征纳双方可以按如下方法,判断企业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费用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

1.有明文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所得税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不重用权责发生制原因的扣除项目,应遵从其相关条文规定.如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相关规定,确认税前扣除期间和金额.

2.没有明文规定的,应遵从业务实质和形式

对于所得税相关法规未作限制性规定的扣除项目征纳双方应遵从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以及经济业务的实质和形式,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费用,其实质确属当期发生,且在形式上又有合同、协议、凭证等作为列支依据,税务部门没有证据表明企业存在人为安排,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则相关费用就可以在当期税前列支.如水电费、借款利息、年度绩效奖金、售后维修费等,若在当年已经发生(能够提供合同、协议、凭证等证明),仅仅是因为暂未取得或暂未支付款项,而在会计核算时作计提费用处理,则此类费用应可以在计算当年所得税前扣除,若上述计提的费用是未来将要发生的,如未来的售后维修费,则此类费用就不能计算当年所得税时扣除.□(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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