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应用

更新时间:2024-01-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0843 浏览:94202

中图分类号:D912.3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4202(2013)07-000-02

摘 要 在我国会计改革的过程中,新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实现了新的突破与发展,也必将影响到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本文通过对施工企业在实施新建造合同准则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 键 词 新建造合同准则施工企业应用问题

一、施工企业实施新建造合同准则所面临的问题

(一)合同总收入的预计工作实施困难

合同难以确认总收入以及总预计成本,在进行建造合同合理核算的基础是正确确认合同总收入与预计成本,目前来说,施工企业合同总收入的预计工作是施工企业确认当期收入的重要环节,该环节的工作状况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对新建造合同准则的执行状况.目前,施工企业在执行合同总收入的预计工作时具有一定的难度,即施工企业合同签订过程中因图纸不全,合同工程量不确定,导致合同金额大都为暂定金额.同时,在同一工程项目中,由于工作内容所有不同将导致结算方式不同,由此以来极易造成合同总收入发生变化.另外,在合同履约期间,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工作通常在施工竣工后依据实际工程量予以确定,难以在当期及时予以变更.除此之外,人工、材料等相关因素的物价时刻发生着变动,上述多种因素均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合同总收入,因此,施工企业难以实现对合同总收入预计的准确性.

(二)合同总成本的预计工作实施困难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合同总成本的预计至关重要,施工企业对合同总成本预计越准确,越有助于提高施工企业经济效益;反之亦然.通常情况下,施工企业将预计合同总成本视为确认完工进度及当期合同费用的基础,其中施工企业完工进度通常依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予以确认.实际情况下,施工企业中合同工作量具有不确定性,而业务往往不能够及时提供图纸,这样将导致施工企业难以准确实施合同总成本的预计工作.

(三)建造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尚不适应

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时,不仅要求落实好对建造合同收入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工作,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披露,而且更要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施工企业实际操作过程中,受工程项目的工程规模、管理成本、管理体制及各级员工的综合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将导致建造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尚不适应,从而使得建造合同的执行结果无法达到施工企业预期的目标,不利于施工企业盈利水平和资产质量的提高,进而严重制约了施工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完工百分比确认的问题

1、按照准则规定,确认完工百分比有:实际成本比例法、完成工作量比例法和实际技术测量法.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以实际成本比例法确认完工百分比,这主要是因为以实际成本比例法确认完工百分比具有简单、可操作性强等优点,这也符合会计配比这一基本原则.但是,成本投入与完工程度经常不是一种严格的对应关系,以成本投入多少来反映完工程度往往会出现偏差.例如,有时增加成本却不能增加完工程度(如因质量事故增加的返工成本);生产要素的变动会引起成本投入的变化,但却与完工程度关系不大;价值高、施工简单的部位,成本投入大,但其代表的完工程度不一定高;相反,价值不高却费时费工的部位,其代表的完工程度却不一定低.特别是有的总承包商不是以合同收入而是以收取的分包管理费作为自身的营业收入,更难建立成本投入与完工程度之间的对应关系.这实际上也就使某一工程项目的利润以成本的发生在不同会计期间得到平滑,并没有真实反映实现的利润.当然,如采用完成工程量法和技术测量百分比法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但却给管理层操作利润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2、按照实际工作中最常用的实际成本比例法确认完工百分比,其准确性取决于预计合同总成本和实际成本.其中,预计合同总成本的确定有着上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另外实际成本的及时、完整地归集也有赖于企业自身管理制度和管理水平,因而,完工百分比的确认存在不确定性.

二、解决新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应用中相关问题的对策

(一)科学合理的预计合同总收入

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而产生的收入共同构成合同总收入.为确保合同总收入预计工作的准确性,施工企业可着手于下述几方面:


1、投标阶段.投标前,应测算好合同工作量清单和投标,结合保底利润确定最低中标价.同时,在投标过程中,针对于业主提出的让利程度设置底线.

2.中标阶段.中标后,依据合同条款对比合同与投标,确定二者的差额,并挖掘引起差额的原因.

3、履约阶段.以合同条款为依据,结合合同量变化、奖励及索赔的执行状况,以季度为单位申请调整合同中的总收入,将调整申请上报项目经理审批;另外,对设计变更和索赔事项的编制落实好预算工作,并及时签订补充协议,确保财务部门预计合同总收入的准确性.

4、合同完工阶段.待合同完工后,施工企业及时做好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并仔细核对实际完成工程量清单.之后,由合同经营部门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清单,结合合同再次测算预计总收入,以提高预计合同总收入的准确性.

(二)科学合理的预计合同总成本

1.投标阶段.投标前,依据投标报价,估算合同的预计总成本状况.

2、中标阶段.以施工内容为依据,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状况和所需资源行情,客观公正推算工程项目初始合同成本.

3、履约阶段.结合工程项目实施进展状况、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状况及所需资源波动状况科学合理推算未完成工程量所需的成本.同时,依据已发生的实际成本,以季度为单位,客观公正调整合同预计总成本.

4、合同完工阶段.施工企业经营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分包结算,合理预估尚未签批的分包成本,从而对合同预计总成本做出再次调整,以确保预计合同总收入的准确性.

(三)规范建造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建筑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直接关系到建筑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的应用效果,从而影响到施工企业的资产质量和损益.总结而言,可着手于下述方面规范建造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首先,施工企业应构建执行建造合同准则领导小组,该小组成员有经营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采购人员、财务人员等.并由执行建造合同准则领导小组负责挖掘、分析及处理建造合同准则在施工企业应用中的各类问题;其次,广泛收集相关资料,科学合理测算相关数据,为规范建造合同管理基础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再次,落实好建造合同成本确认的各项基础工作.如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报废、转移及清查工作等;最后,监督和评估建造合同执行状况,及时发现建造合同准则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之后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弥补,确保建造合同准则高效性职能得以有效发挥.

(四)加强施工企业内部控制管理

内控制度是企业管理者制定的,主要作用是为了规范企业内部行为、处理企业内部关系.内控不仅仅是针对财务部门的,更是涉及到公司各个部门的方方面面.一套全面、可操作的内控制度有利于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其他经营活动,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防止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经济犯罪的发生.整个公司,从上到下,应该执行统一的内控制度,下属单位可以根据上级下发的内控指导手册,结合自身的特点,进一步制定符合本单位实情的具体的内部控制实施办法.

四、结论

就我国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受种种因素的影响,利润率一再压低,有些工程可谓无利润可言,甚至出现亏损.企业内部加强管理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在外部环境上,我们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大力度,规范建筑工程市场,严格实行建设项目审查与批准制度,通过制定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解决建筑施工市场中长期存在的工程造价变更、合同工程量不准确与工程结算滞后、工程款收回困难等问题,保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使得整个建筑市场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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