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男,写件衣服好难

更新时间:2024-04-1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2552 浏览:105551

按理说身材好的人穿啥都好看,写衣服也不是头疼事,但我有一个搞广告的男性朋友,身材很好,却整天嚷嚷写件衣服好难.

他是一个特不爱打理自己的人,朋友都说他沾满油漆颜料的衣服与鞋民工气息浓厚,衣服永恒的灰蓝主题,除了偶尔靠谱的回力鞋与永恒不变的怪叔叔卷发,其他身体部位完全属于中土大唐来使,爱打扮的朋友说他浪费了身高,完全是185cm的一次时尚事故.

为啥出这事故?非天灾,即人祸.首先,他一活生生铁血直男,逛街逛网弹出来的要么全黑,为事业蒸蒸日上男配置的极正装,要么就是给各种学女人走路的基男准备的尖脚装,还剩下杰克琼斯和佐丹奴这种校服品牌,穿着怕别人说他装嫩,那就只能just do it,挑两件耐克走人吧.虽说三十出头还靠运动装来武装老皮老脸有点不正视年龄,但好歹也比精挑细选过后,发现变成一个啤酒肚版的郭敬明靠谱吧.

那人不爱标新,痛恨立异,虽然在广告行业混迹七年有余,但却养成了口吐墙头草,棒打出头鸟的坏习惯.话说先破再立,服装也应尊此理吧,但这个天下大“同”,男女混淆的社会,某些品牌也跟着装起了孙子,无数妖人装备要多炫有多炫,被他看见只会目瞪口呆一下子苍老几十个春秋.再逛街,他发觉“fashion圈”真不是人混的,后来身边85后男性设计师下属纷纷装备,搞得办公室百花齐放,弄得很多人不知该进男厕所还是女厕所,到哪一天这种妖风从办公室开始慢慢熄灭不知道.但事实上,步行街依然是他现在的禁区,不是走上去怕自己有多out,而是怕忍不住抽他们这群“李莲英之后”.

其实这哥们蛮质朴的,话说他当年在大理开客栈时闲得有空,准备全国范围推广粗麻卫衣,当时一个劲进货铺货准备打开市场,结果钱包开了没关得上,赔了五位数然后还弄得仓库里的货都压得都可以开个麻纺厂了.但他喜欢那破东西,觉得穿起来舒服又便宜,而且样式也可先锋可传统.但奇怪的是穿回大城市,这东西就引来不少打量的目光,这种目光引申意思就一个:这哥们儿旅游完回来还没换衣服吧.其实就是他们觉得不适合,这种衣服在城市里穿着怪!他一直没搞懂这是为啥,老外穿唐装他们觉得理直气壮,而中国人穿件唐装走大街上别人觉得你一定是个傻蛋.

望着他伟岸朝气的身影,听完他的抱怨,我说你可以穿H&M、ZARA这些快速时尚品牌,总能找到一款接近自己民工气质又不脱离时代的服饰,平凡是平凡了些,但也证明了你是一个好男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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